真正的民族主义:外争国权,内争民权。很多人只知道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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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主义是西方文明产物,产生于19世纪,与工业革命一起构成了改变欧洲的“双子星”。它的核心思想就是“对外争主权,对内争民权”。
人要国家主权就是为了维护自己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国人的这个民权就是主权的目的。所以,民权比主权更为根本,这种根本并不是大家所谓的“人权高于主权”,二者没有孰高孰低的关系,是工具与目的的因果关系。
没有主权,就无法保护民权,所以德国人可以在波兰办奥斯维辛集中营。但只有主权也不行,安东尼斯库就可以在罗马尼亚自己办灭绝营,不需要德国人来操办。所以,不保护民权的主权,是没有意义的。
在说清楚民族主义这个概念之前,要先说一说中世纪,因为中世纪是没有主权、民权这些概念的,也就没有所谓的民族主义。
中世纪的欧洲,只有领主,没有国家。领地是领主的私有财产,国王无权干涉。农民只知领主,不知国王。国王不过是一个较大的领主,国王的权力,局限于自己的领地。
中世纪欧洲还存在一个以罗马教廷为首的跨国教权,宗教事务都听主教和教皇的,国王没办法干预。而且,教廷还跟信徒收税,就是“什一税”,等于说,教廷有一个独立于世俗国王的统治体系。
整个中世纪历史,实际上就是国王与领主、王权与教权的斗争史。
这个时候的欧洲,谈不上什么民权与主权。农民是领主的私人物品,连走出庄园都需要领主的批准,他还受到教会的约束,每天做什么、想什么、去哪里,都由别人说了算。国家更是没有,所谓的英国、法国、德意志,只是个地理名称,没有政治意义。
也没有民族的划分。老百姓到哪,都是农奴和农民的身份,别人只会问你“你从哪来”“之前属于哪个领主”。到了统治阶级,整个欧洲的大领主和国王们,都是联姻的产物,一聊家常,都是亲戚,打仗的双方不是叔侄就是表兄弟。
所以,欧洲要出现主权国家,必须解决两个问题:领主和教权。
16-18世纪,地理大发现带来商业发展,人们渴望建立稳定的统治秩序和统一的国内市场,于是欧洲出现一股专制主义浪潮。
国王们粉粹领主的权力,教权进入低谷,欧洲第一次出现“主权”的概念。法国的让·博丹提出了一个概念sovereign powers,现在我们把它翻译成主权,其字面含义就是绝对权力。
领地的事情不再是领主说了算,由国家说了算。罗马教廷不能随便干预国家事务,连同主教的任免权也被国王收回,教皇只有形式上的批准权。
法国、英国、西班牙、普鲁士、奥地利,以加强君主权力为特征的主权国家,相继出现。
这个时候依然没有民族的概念。
英国会出现几个根本不懂英语的国王,他们根本是外国人,光荣革命后的英国国国王威廉三世就是荷兰人,还是英国人主动邀请过来的。这在近代是不可想象的。
西班牙的波旁王室是法国皇帝的后裔。哈布斯堡家族可以统治奥地利、尼德兰、勃艮第完全不相连的地区。
因为这个时候的主权与王权是挂钩的,国家的代表只能是国王,国王享有不可质疑的最高统治权,人们对国家的认同实际上等同于对国王和王朝的效忠。“国王不受法律约束”、“国王的意愿具有法律效力”,这些专制理念,在当时的欧洲十分盛行。
最典型的,就是路易十四的那句名言:“朕即国家。”
我们现在很熟悉的马基雅维利,他的成名作《君主论》,宣扬绝对权力、国家至上,就是在这个时候流行的。
一切凭实力,一切由国王说了算,这就没有产生民族主义的土壤。因为这个时候的主权,本来就不是为民权准备的,而是为了结束混乱的维稳目的。法国的黎塞留就认为“人民不足以成为言和的理由”,“一年的和平就能恢复一切”。
商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是与专制不兼容的。
1789年法国大革命,提出了一个“人民主权”的概念,这是一个划时代的全新理念,是人类历史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法国革命者用“民族”这个词来反对贵族和教士的特权,宣称“一切权威属于民族”。
这就意味着主权要与王权脱钩了。
拿破仑战争将法国大革命的成果洒向欧洲,自由平等的“人民主权”思想冲击着欧洲人的大脑。
反封建专制的民族主义开始在欧洲出现。
民族主义并非一种必然现象,人也不是天生就拥有民族自觉。出现民族主义的根源在于,人天生就渴望成为群体中的一员,渴望保持对某个群体的忠诚。
人们的效忠对象,并非只局限于国家,还有部落、宗族、宗教、城邦。中世纪的欧洲人有教会和庄园领主,专制时期有国王控制的国家。
但是现在,少部分受教育的群体,认为人人生而平等,压迫和剥削自己、不受自己控制、与自己不相干的外界力量(国外异己和国内封建统治阶级),并不是自己唯一可效忠的对象,为什么就不能是自己认同的某种共同体呢?一种自我的人权意识,伴随着民族自觉,开始觉醒。
但真正将民族主义发展成欧洲的大众运动的,是工业革命。
工业革命带来剧烈的社会变动,整个欧洲的传统等级共同体都已经被这场巨大的变革彻底瓦解。大量农民离开农村移居城市,告别了以前的生活方式和行为模式,每个人的活动范围和人际联系大大增加,随之而来的就是情感和心理上的缺失。
这个时候,就亟需找到一种新的身份认同和群体归属。民族主义恰好能满足这种需求。人们能够从自己归属于某个独特民族这种想法中获得极大的满足感。这是人类天然的情感,人天生就和跟自己类似的人更亲近。
因此,在一个变化较小的传统社会,是不需要民族主义的。民族主义的出现,总是伴随着社会的剧变。
所以,民族这个词的出现,一开始就带有民主的含义,它暗示着同一民族的每个人拥有平等的政治权利;一开始的目的就是打造政治共同体,这个共同体由共同生活在一片相互联系且有界限的领土范围内的全部本土居民构成。
在这个共同体里,没有强加在自己头上的教权和王权,国家主权是独立个人把自己的权利让渡出去形成的,是认同相同规定的“我们”组成的实体。
民族国家的建立,是维护国民的普遍利益,不是维护君主和少数统治阶级的利益。
国家的合法性和存在理论彻底变了。
作为当时封建统治秩序的最具破坏力的力量,民族主义要形成民族国家,要解决的是两个问题:
1、如何界定民族?
2、如何保障公民权利?
对于第一个问题,普遍都是从文化角度去操作,这样能让人做到主观上的最大认可。
完成这项任务的理论家被称为文化民族主义者,比如德国哲学家赫尔德。
他们认为国家的民众源自相同的种族,拥有一致的文化和历史传统,经历同样的民族悲痛和巅峰。他们就努力去寻找和打造一种共同的历史文化。
最为典型的是法国的拉博关于国民教育的提案:“我们必须更新当前一代人,同时塑造下一代人……我们必须使法兰西民族成为新人……因此,我们需要用一种快速、有效且持续的转变方式,把这种理念传递给全体法国人。”
所以,历史学在18-9世纪的欧洲十分兴盛,这并非偶然。这一时期的历史学者重视民族起源和欧洲各民族的发展差异,对那些民族传说、神话和古老文字有着强烈的兴趣。
被称作民族主义学术研究“开山双祖”之一的汉斯·科恩就说过:”欧洲的民族是由诗人、文献学家和历史学家创造的。”
在具体方式上,主要是“实行义务教育、推广标准语言、普及民族风俗、宣扬民族历史”等几个角度。
从文化角度对民族共同体进行定义后,政治家就会加以运用。因为文化共同体不是目的,只是个工具,最后还是要落实到政治共同体这个身份上。
构成成一个民族的核心是主观上具有相同的认同,即相信我们是同一类人,而支撑起这一类认同的,表面上看是一系列文化工程,包括文化象征物的构建、共同祖先的想象、民族历史和语言的溯源、风俗文化和民族特性的描述。实际上是一个政治工程,因为从本质上来说,民族是“想象”、“建构”的产物,最终要服务于政治目的。
文化民族主义必然会导致政治民族主义,它一开始就是为了后者这个目的。
对于第二个问题,民族主义者利用了启蒙主义的自由思想。“整个主权的本源根本上乃存在于国民”,只有政府贴近全体国民时,一个国家和民族的自由才能得以实现。
所以,民族主义从诞生一开始,就与自由主义联系在一起。这是民族国家得以建立的合法性所在。
19世纪初,德国哲学家费希特发表“对德意志民族的演讲”,他认为一个强有力的国家才是人们真正获得自由的前提条件,只有从民族的大前提出发,个人才能获得自由。
19世纪上半叶,意大利的统一先驱马志尼认为,真正的国家是这样的:具有广泛的自由和平等的人格,人们团结在一起,向着共同的目标前进。
1882年,法兰西学院院长内斯特·勒南在《什么是民族?》的著名演讲中,认为,民族是一个通过“公民投票”得以维持的“一种灵魂和精神上的本源”,换句话说,民族的存在要归功于公民的拥护和忠诚。
也就是说,欧洲的早期民族主义者,将建立单一民族国家视为保障公民自由平等的一种途径。
这就形成了一个结果:民族国家的形成,往往和立宪是同时出现的。
宪法解决三个核心问题:
1、用律法来界定“我是谁”;
2、公民权利有哪些;
3、国家怎样保障这些公民权利。
用宪法来完成民族构建的最后一步,这样一来,民族国家就会成为“我们”自愿拥护的、互相订立契约的结果。因此,民族主义形成的民权和主权是互相交融的状态,而不是相互矛盾的状态。
如此一来,民族主义就彻底改了欧洲中世纪以来的政治形态,被西方史学家称为“文明之光”。
这也使得,“所有的无产者生来就没有民族的偏见”的MKS主义,在欧洲没有市场。
19世纪下半期,欧洲出现了两个主要的民族国家:意大利和德意志,奥地利也在民族主义的冲击下摇摇欲坠,从而奠定了基本的现代版图。
意大利和德意志这两个地区,在将近1500年间都是一盘散沙,小国林立,意大利和德意志只是一个地理名称,不具备政治上的任何意义,从来没有意大利人和德意志人这样的说法,等同于现在的中东、东南亚。
但是,它俩在19世纪70年代都成为了统一的民族国家。
这两个国家都在18-19世纪进行了轰轰烈烈的文化运动,引领欧洲的文化民族主义潮流。意大利有“文化复兴”运动,还出版《意大利公民和道德的卓越性》,首次将意大利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德国知识分子不断在追问“祖国在哪”,掀起德意志民族文学,涌现出歌德、席勒、海涅、格林兄弟等等大文豪,德意志的民族意识可谓狂飙突进。
现在的德国国歌《德意志之歌》,歌词就来源于19世纪的自由主义诗人奥古斯特。
意大利和德意志有着各种各样的政治派别,但民族主义能够把不同的派别团结一起,并由自由民族主义者主导革命。意大利统一的“三大天王”——马志尼、加富尔、加里波第,都是信仰个人自由的自由派。
德意志统一的决定性力量不是武力,而是倡导自由贸易的关税同盟和自由派资产阶级的支持。再加上长时间的德意志民族文化和德语的宣扬、联合,1871年的仪式仅代表了统一这一漫长进程的尾声。统一之前,德意志地区风起云涌的学生运动和游行集会,都在呼吁自由和统一。
1861意大利统一、1871年德意志统一,第一时间颁发宪法,建立议会。相比中世纪,体现出浓烈的自由主义倾向。
民族主义和自由主义是相辅相成的。一旦自由主义式微,民族国家的合法性就出现问题,必然导致民族主义的变异。
作为民族主义的集大成者,德意志和意大利先后将民族主义带歪了。自由主义者在国内失去控制力后,执政者放弃了契约国家的信条:国家的关键是民众的支持,转而信奉中世纪末期的王权理论:绝对实力和控制力。
但中世纪末期是没有民族主义的,而20世纪初的欧洲人已经有了民族认同感,这种情感不可能一夜之间让它消失。
于是,他们将民族国家的理论进行重新解构。文化民族主义朝着极端方向演化——种族主义,将政治民族主义推向自由主义的反面——极权主义。
种族主义不是民族主义的那种主观认同,而是用优于其他民族来维系的被动认同,它必须有一个对照。“我们”不仅是同一个民族,还是一个比“别人”更加优秀的民族。
民族主义为了实现共同体的主观认同感,采用保障民权和民众支持的方式建立民族国家。种族主义为了证明自己比别人强,采用压迫和扩张的方式建立绝对权力。
所以,当法西斯出现时,它已经与民族主义没有什么关系了。
为什么有着专制主义传统的亚洲国家反而不会出现法西斯?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没有经历文化和政治上的民族主义运动。
当亚洲国家采用民族主义摆脱殖民、追求国家独立时,其实与西方的民族主义大相径庭。
首先在于,它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去进行文化民族主义的运动,构造民族认同感的文化活动显得仓促而粗糙。
以至于大都是通过反西方、反H(比如越南、蒙古)这样构建共同的敌人来打造民族认同感。
其次,因为国家不是建立在主观认同和自我支持的基础之上,所以国家存在的首要目的不是保障民权。
因此,民族主义之后的欧洲,它的绝对权力主要体现在对外压迫,这才给了法西斯存在的理由。亚洲没有经历真正的民族主义,它的绝对权力依然是:
对内压迫。
所以,当亚洲人与欧洲人在网上争论民族主义时,其实说得根本就不是一回事,是鸡同鸭讲。
本来文章到此就结束了,但为了避免有人无端遐想,进而说作者居心叵测,我就再多说几句。
20世纪初,以梁启超为首的中国知识分子,确实想学习西方的民族主义来拯救中国。但是很快,孙中山提出了“三民主义”,建立五族(汉蒙满藏回)共和的联合体。
实际上就抛弃了民族主义。
至于新中国的建立,更是与民族主义八竿子打不着。
为什么如此?因为:
中国是一个文明,不是一个郭嘉。
中华民族是一个文明术语,不是民族术语。
中国等同于西方,而不是法国;中华民族等同于西方人,而不是法国人。
当下中国所谓的民族主义情绪,实际上是民粹情绪。
所以,本文与中国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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