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交管大厅都挤爆?“销分新规”存误读,襄阳司机别再扎堆了!
3月1日马上就要到了
对于很多襄阳的老司机来说
3月最大的事情
就是网传的
“驾照销分新规”落地实施
其中有这样一段话
吓坏了不少老司机
文章传称:
“在3月1日之后,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该段文字并未对适用范围进行清晰说明,见此消息后,各地司机们纷纷扎堆去往交警服务大厅排队办理业务。多地办理大厅挤得水泄不通。
全国各地司机疯狂扎堆处理电子眼
据珠海交警
山东济南:
据齐鲁晚报
四川成都:
据成都市广播电视台
湖南长沙:
据金鹰955电台
南京的司机们排队都排过了1000号…
据了解,这些市民都是担心新规实施后,电子眼不方便处理,为了“以防万一”扎堆赶来,导致爆棚。
不光是线下,由于市民短时间内集中使用网上渠道进行办理,造成后台服务器出现业务办理缓慢和停滞的状况,目前交管部门正在积极处理和维护中。
图:楚天交通广播
“驾照销分新规”系针对自助处理
这“销分新规”真的这么严峻,非要大家排长队办理吗?
据了解,朋友圈盛传的“驾照销分新规”实际上来源于这样一条消息:
为更方便群众网上处理交通违法,防范“黄牛”非法牟利,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在原有可以处理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基础上,新增了自助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的功能。
上述消息,
是真实准确的!
但请注意划重点:
新增!
(不是更改!!!)
自助!
(不涉及原有其他渠道!)
因此
“3月1日以后非车主未绑定不能销分”
根本不存在
原有销分渠道照样可行、无需绑定!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也对此进行释疑:
驾驶他人车辆违章的
可以到交通违法处理窗口办理
不需要提前备案!!!
交管部门也对这一新规进行了解释:
电子眼处理新规,
只针对通过互联网渠道处理,
须提前绑定车辆。
也就是说:
如果你选择在违法处理窗口处理电子眼(本人和非本人),与以前一样,都不受新规影响。建议选择窗口处理电子眼的驾驶员朋友,可以避开高峰期办理。
网上渠道处理不扣分的电子眼,不需绑定车辆,驾驶人可以避开目前高峰、选择线上办理。
网上渠道处理本人车辆电子眼,不受新规影响,与以前一样,不需绑定。
所以,
只要你的电子眼处理
属于上述三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
你都不用着急扎堆办理,
完全可以避开高峰办理相关业务!
只有需要在网上办理他人车辆电子眼记录时,需要提前绑定相关信息。
绑定方式有两种:
1. 前往各交通大队车管中队窗口进行面签、现场绑定。这样可以绑定3辆非本人机动车。
2. 如果不想去线下麻烦,可以下载“交管12123”手机APP,在手机上实名注册并绑定;需要注意的是,通过APP绑定,只能绑定1辆非本人机动车。
“交管12123”APP
自助绑定非本人机动车图解
1)绑定流程示例
2)拍摄照片示例
@公安部交通安全微发布 对一些关于绑定备案的问题进行了释疑:
公安部门表示:
“以现在的技术手段,基本可以确认违法时驾驶人是不是本人;若被查实是代销分,视情节可能会被纳入黑名单。”
总结一下!
非车主未备案今后不能销分?
并不是!
窗口处理违章仍用老办法
非车主无需备案即可销分
新增自助处理渠道
非车主需要绑定才可销分
若网络通畅现在就可以绑定
但别扎堆交警服务大厅了!
最后,品樊er提醒大家:
上述针对自动处理的新规
是为了打击买卖记分违法行为
虽然窗口处理仍可处理非车主违章
但大家千万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切勿替人销分、参与买分卖分等违法行为!
END
来源:南方都市报、楚天都市报
新浪微博、网络等
整理:品樊新媒体 |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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