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养老目标基金介绍
1、养老目标基金的定义2、养老目标基金的投资策略3、养老目标基金的特征二、养老目标基金的现状1、养老目标基金的规模情况2、基金管理公司的参与情况3、养老目标基金的收益表现情况三、养老目标基金存在的问题和建议1、产品小众,社会接受程度不高2、养老特征不明显,一年封闭期产品成为主流3、没有税收优惠,政策层面激励不足穿透来看当前中国养老三支柱结构,无论是强制性的第一支柱还是自愿性的第二支柱,已经无法为国民提供足够有效的养老保障。长期来看,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和退休前工作收入之比)仍将不断下降。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中国未来要面对的严峻挑战。在此背景下,加快完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特别是提高第三支柱占比被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2018年,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在上海、福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证监会出台《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拉开养老FOF的序幕。2021年9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2022年2月,养老理财试点迅速扩充到十地十机构。随着2021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我们可以看见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步伐不断加快。近期,个人养老金制度相关细则就将对外发布。这一制度也被视为弥补第三支柱短板的关键一环。个人养老金制度将分为四层,包括具有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银行账户、符合政策的资产信息系统和具有符合政策资产销售资格的销售机构。后续,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将进入全新发展阶段,也将在金融领域全面开启“个人养老金”的新时代。本文作为养老金融产品系列报告的第一篇,主要介绍基金管理公司的养老目标基金产品。根据证监会2018年2月11日发布的《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养老目标基金是指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的,鼓励投资人长期持有,采用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合理控制投资组合波动风险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养老目标基金分为目标风险基金和目标日期基金两大类。这一分类方式参考了美国的做法。美国在2006年通过养老金改革法案,将养老目标基金变成默认模式(QDIA:Qualified Default Investment Alternative)。即当投资者不知道该如何选择基金时,可以仅根据年龄选择一只基金,然后由资产管理机构根据生命周期匹配的相关理论做投资。默认产品中除目标日期基金外,还有目标风险基金。当投资者无法选择时,仅需要从这两种中做选择即可。因此结合国内现有的基金销售模式,目前针对不同类型的投资者,监管层面顶层设计的框架矩阵也已经依稀可见了。
- 具备相当投资经验的成熟投资者,自行挑选全市场基金;
- 具备一定的投资经验但是不太会选基金的客户,可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推荐购买基金或基金FOF;
- 具备一定的投资经验但是不太会选基金且愿意长线持有的客户,可以通过基金投顾购买基金组合;
- 具备少量的投资经验、没有时间选择基金也不想找基金投顾的客户,就可以直接选择养老目标基金FOF进行投资,解决养老问题。
目标日期策略(TDF:Target Date Funds)、目标风险策略(TRF:Target RISK Funds)是多个国家和地区养老金默认投资产品的主要策略。采用目标日期策略的基金(TDF:Target Date Funds),应当随着所设定目标日期(预计退休年份)的临近,逐步降低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增加非权益类资产的配置比例。权益类资产包括股票、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采用目标风险策略的基金(TRF:Target RISK Funds),应当根据特定的风险偏好设定权益类资产、非权益类资产的基准配置比例,或使用广泛认可的方法界定组合风险(如波动率等),并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基金组合风险。根据风险等级不同,目标风险基金大致又可分为激进型、稳健型和保守型。根据现有政策规定,养老目标基金应当采用基金中基金即FOF形式运作。以各类底层基金为投资标的,从而间接持有股票和债券等资产,因此具备优中选优、专业化管理的特点,同时对风险和收益进行了二次平滑,形成稳健增长的投资风格。养老目标基金应当采用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或设置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与基金的投资策略相匹配。养老目标基金定期开放的封闭运作期或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应当不短于1年。
养老目标基金定期开放的封闭运作期或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 1 年、3 年或 5 年的,基金投资于股票、股票型基金、 混合型基金和商品基金(含商品期货基金和黄金 ETF)等品种的比例合计原则上不超过 30%、60%、80%。- 公司具有较强的资产管理能力,旗下基金风格清晰、业绩稳定,最近三年平均公募基金管理规模(不含货币市场基金) 在 200 亿元以上或者管理的基金中基金业绩波动性较低、规模较大;
- 公司具有较强的投资、研究能力,投资、研究团队不少于 20 人,其中符合养老目标基金基金经理条件的不少于 3 人;
- 公司运作合规稳健,成立以来或最近 3 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 具备 5 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事证券投资、证券研究分析、证券投资基金研究评价或分析经验,其中至少 2 年为证券投资经验;或者具备 5 年以上养老金或保险资金资产配置经验;
自2018年8月首批14只养老目标基金获批以来,养老FOF发展迅速,已经成为FOF市场的主要力量。截至 2022年3月9日,市场共有养老目标基金产品 178 支,规模合计 1151 亿元。2020年、2021年在基金行业大发展的背景下,养老目标基金实现了两年连续规模翻倍的成绩。但是,从养老目标基金产品在公募基金市场的份额看,仍处在发展初期,在 23.12 万亿公募基金市场中占比仅为 0.49%。单个养老目标基金的平均规模为6.47亿元。交银施罗德基金的“交银安享稳健养老一年”是市场上唯一一只规模破百亿的养老目标基金,规模为244亿元。3/4的养老目标基金规模都在5亿以下,最小的一支,规模仅为20万元。养老目标基金作为战略产品,已经成为基金公司的布局重点。截至 2022年3月9日,157 家基金公司中有 51 家基金公司成立了养老目标基金产品,占比 33%。大部分公募基金公司都比较重视养老目标基金布局工作,符合条件的基金公司有3/4 以上都申请发行了产品,大中型基金公司基本上均有养老目标基金布局。在已发行养老目标基金的51家基金公司中,只有交银施罗德基金和兴证全球基金的整体规模超过百亿。养老目标基金规模难做大,这也是国内基金公司面临的共同问题。178支养老目标基金中,目标日期基金81支,基金规模175 亿元;目标风险基金97支,基金规模976亿元。从存量规模来看,目标风险基金更受市场欢迎,但目标日期基金整体业绩更好,平均收益率更高。目标日期基金需要明确的退休日期,投资者对这种看似比较久远的目标日期没有什么概念。但目标风险基金不一样,更可感知、也更加明确给出了基金的风险偏好,方便投资者清晰辨识,因此更吸引投资者。这也是造成目标风险基金规模更高的原因。- 成立期限在3年以上的养老目标基金共11支,基金规模62亿元,净值增长率最高59%,最低30%,算术平均值为49%。
- 成立期限在2年-3年的养老目标基金共35支,基金规模74亿元,净值增长率最高64%,最低12%,算术平均值为35%。
- 成立期限在1年-2年的养老目标基金共13支,基金规模22亿元,净值增长率最高26%,最低-6%,算术平均值为5%。
- 成立期限在1年以内的养老目标基金共22支,基金规模17亿元,净值增长率最高5%,最低-8%,算术平均值为-3%。
- 成立期限在3年以上的养老目标基金共6支,基金规模78亿元,净值增长率最高56%,最低17%,算术平均值为30%。
- 成立期限在2年-3年的养老目标基金共30支,基金规模442亿元,净值增长率最高28%,最低8%,算术平均值为20%。
- 成立期限在1年-2年的养老目标基金共25支,基金规模134亿元,净值增长率最高26%,最低-1%,算术平均值为2%。
- 成立期限在1年以内的养老目标基金共36支,基金规模321亿元,净值增长率最高5%,最低-9%,算术平均值为-1%。
比较两者业绩后会发现,总体上目标日期基金优于目标风险基金。这主要是因为目标日期基金在成立初期,距离目标日期到期尚远,此时产品的风险偏好比较高,仓位上限的要求宽松,结合首批养老目标日期基金发布后赶上了一波资本市场的牛市行情,较高权益仓位运作的目标日期基金业绩自然好于产品仓位比较固定的目标风险基金。178支养老目标基金中,开放式产品173支,其中偏股混合型基金33支,基金规模110亿元;平衡混合型基金74支,基金规模168亿元;偏债混合型基金66支,基金规模872亿元。另有封闭式产品5支,由于成立时间较短,不再展开分析。- 成立期限在3年以上的养老目标基金共8支,基金规模64亿元,净值增长率最高59%,最低17%,算术平均值为44%。
- 成立期限在2年-3年的养老目标基金共10支,基金规模24亿元,净值增长率最高63%,最低28%,算术平均值为44%。
- 成立期限在1年-2年的养老目标基金共5支,基金规模14亿元,净值增长率最高25%,最低-4%,算术平均值为8%。
- 成立期限在1年以内的养老目标基金共10支,基金规模8亿元,净值增长率最高5%,最低-9%,算术平均值为-4%。
- 成立期限在3年以上的养老目标基金共4支,基金规模20亿元,净值增长率最高55%,最低30%,算术平均值为45%。
- 成立期限在2年-3年的养老目标基金共36支,基金规模92亿元,净值增长率最高64%,最低8%,算术平均值为29%。
- 成立期限在1年-2年的养老目标基金共19支,基金规模28亿元,净值增长率最高26%,最低-6%,算术平均值为7%。
- 成立期限在1年以内的养老目标基金共15支,基金规模28亿元,净值增长率最高5%,最低-8%,算术平均值为-3%。
- 成立期限在3年以上的养老目标基金共2支,基金规模10亿元,净值增长率最高47%,最低23%,算术平均值为35%。
- 成立期限在2年-3年的养老目标基金共22支,基金规模447亿元,净值增长率最高28%,最低9%,算术平均值为19%。
- 成立期限在1年-2年的养老目标基金共14支,基金规模113亿元,净值增长率最高14%,最低-1%,算术平均值为6%。
- 成立期限在1年以内的养老目标基金共28支,基金规模302亿元,净值增长率最高4%,最低-3%,算术平均值为0%。
比较上述三种投资风格的业绩后会发现,总体上偏债混合型基金的业绩相对落后,但整体的稳健性更好。偏股混合型及股债平衡型产品近一年的净值表现明显受到股市拖累影响,破净情况比较严重。- 成立期限在3年以上的养老FOF共17支,基金规模141亿元,净值增长率最高59%,最低17%,算术平均值为42%。
- 成立期限在2年-3年的养老FOF共65支,基金规模515亿元,净值增长率最高64%,最低8%,算术平均值为27%。
- 成立期限在1年-2年的养老FOF共38支,基金规模156亿元,净值增长率最高26%,最低-6%,算术平均值为7%。
- 成立期限在1年以下的养老FOF共58支,基金规模338亿元,净值增长率最高5%,最低-9%,算术平均值为-2%。近1年来,养老目标基金借助市场行情,发行比较顺利,但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截至2022年3月9日,在58支近1年发行的养老目标基金中,破净产品50支,大面积破净也让目前的养老目标基金市场人气大跌。
历时3年多,养老目标基金已经实现了跨越式的大发展,从无到有,达到千亿级别的体量。但是这个规模和欧美国家的养老目标基金相比,和我国现有的第一、第二支柱相比,在普及性上仍然差距十分明显。养老目标基金从其诞生之初,就是带着使命而来。从养老金融的普适性角度来说,目前养老目标基金仍然非常小众。从养老目标基金产品在公募基金市场的份额占比来看,在 23.12 万亿公募基金市场中占比仅为 0.49%。从养老目标基金在公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占比来看,248万投资者在6亿基民中占比仅为0.41%。由于养老目标基金成立时间不长,整体规模偏小,业绩亮点有限,市场普及率仍然很低。因此,建议未来要加快推出个人养老金账户体系。将现在的产品制逐步过渡到账户制,将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目标基金、养老理财产品等金融产品一并纳入个人养老金账户,促使广大群众提高理财意识,关注个人养老储备,将养老目标基金等产品摆上个人养老金账户的货架上,对于提高普及率和公众的接受度将会有很大的帮助。根据监管规定,养老目标基金定期开放的封闭运作期或投资人最短持有期限应当不短于1年。从实务上来看,现在市场上有1年、2年、3年、5年四种封闭期。截至2022年3月9日,4种封闭期类型的养老目标基金情况如下:很明显,封闭期越短,单只养老目标基金的平均规模越大。一年封闭期产品成为行业主流,这和投资者天然的流动性需求有关。但是一年封闭期结束后,基民将自由赎回,形同开放式基金,无形中加剧了基民追涨杀跌的盲从行为。在这种产品设计机制下,可能会使基金经理更加短视化,基金调仓会更加频繁,操作方式相比长期产品会更加激进。这些实际上和养老目标基金的设计初衷是有所背离的。近一年来,共有58支养老目标基金申请获批成功发行,其中一年封闭期的产品25支,占比43%,基金公司发行短封闭期养老目标基金明显更加积极。对此,2022年初,监管部门通过窗口指导的方式,暂停基金公司三年封闭期以下养老目标基金的申报。理由是三年期以下养老目标基金持有期太短,违背了养老目标基金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追求养老资产长期稳健增值的本意。因此,未来也需要监管层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结合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动态,以长期投资、长期持有、长期考核的理念,从全生命周期角度出发,引导基金公司建立完善的基金风险控制流程,处理好养老目标基金风险与收益、长期与短期的关系,调整优化考核机制。2018年4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银保监会、证监会五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指出:在试点结束后,根据试点情况,有序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范围,将公募基金等产品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投资范围。我国养老金第三支柱税收递延政策处于小范围试点阶段,养老目标基金暂未被纳入养老金第三支柱予以税前抵扣,且即使参照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执行税收优惠政策,受益群体占劳动力人口的比重也比较小。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养老目标基金发展的最大推动力来自税收优惠激励。原有的税收递延对养老目标基金的刺激不明显。建议增加税前抵扣项目,将个人购买养老目标基金等产品的额度与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项目并列,尽快将其纳入税前专项抵扣范围,从税收层面鼓励更多人参与养老目标基金等金融产品的投资。文丨周毅钦 微信联系方式丨zhouyiqin666 声明:本微信公众号坚持第三方独立研究平台的市场定位,积极响应并贯彻国家各类监管政策导向,正面传达、宣传、分享作者及市场各类研究成果,搭建平等、开放、互通的行业交流平台。若公众号有涉及侵权、信息错误等情况,请于后台留言。经核实确认后,将进行更正、删除及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