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毅求金

其他

资管新规五周年,银行理财业务的回顾与展望

资管新规五周年,银行理财业务的回顾与展望本文首发于《恒生世界》2023年第5期2018年4月27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总体要求,从“全面覆盖、统一规制”出发,实行公平的市场准入和监管,最大限度地消除监管套利空间,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资管新规发布五年以来,银行理财业务已经逐渐从粗放增长向规范发展转型,在支持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五年来,银行机构和理财公司发挥专业投资优势,不断提高服务居民财富管理能力,通过对投资者的全程服务和陪伴,培养客户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等健康投资理念,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助力居民增加财产性收入和共同富裕。一、资管新规五年来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情况:规范运作回归本源1、监管政策:配套监管要求不断细化“资管新规”拉开了资管领域改革的序幕。过去五年间,我国银行理财业务的监管体系不断完善。一方面,在“资管新规”的基础上,为保证平稳过渡,监管部门又陆续发布了2018年7月20日的补充通知、2020年7月3日标准化债权资产认定规则和2020年7月31日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至2021年底的决定等。另一方面,针对银行机构和理财公司的配套细则相继出台。以理财公司为核心的监管架构日益完善,包括市场准入、净资本管理、内控合规、产品销售、流动性管理等各业务环节以及现金管理类产品、养老理财产品、跨境理财通等各典型产品的业务规则更加规范,银行理财行业的监管图谱逐步完善。2、过渡期净值化转型:基本完成整改在资管新规落地实施的五年多时间里,理财产品存续余额平稳递增,保本理财逐渐退出历史舞台,净值型产品比例迅速增加,理财产品逐步回归资管本源。复杂嵌套、资金池运作等高风险业务得到彻底清理,资金空转、脱实向虚现象得到根本扭转,银行理财行业已经基本完成过渡期整改任务。截至2022年末,理财市场规模已达27.65万亿元,同期公募基金存续规模26.03万亿元,银行理财仍然是我国资产规模最大的资管产品类别。保本理财产品规模已由资管新规发布时的4万亿元压降至零,理财市场上的刚兑预期逐步被打破;净值型产品存续余额26.4万亿元,占比从资管新规前的不足40%在数年间快速提升至95.47%;同业理财降至541亿元,较资管新规发布前下降97.52%。3、产品画像:“公募”、“开放式”和“固定收益类”商业银行的传统客群主要集中在中低风险偏好、追求收益稳定的客户,所以如果对现有的主力理财产品做一个画像,那么其特点就是三个关键词,分别是“公募”、“开放式”和“固定收益类”,在产品层面体现为固定收益类产品和现金管理类产品。截至2022年末,公募理财产品存续规模26.38万亿元,占全部理财产品存续规模的95.41%;开放式理财产品存续规模为22.87万亿元,占全部理财产品存续规模的82.71%;固定收益类产品存续规模为26.13万亿元,占全部理财产品存续规模的94.50%,混合类产占比为5.10%。现金管理类产品存续规模为
2023年7月23日
其他

商业养老金融月度资讯合辑下载

长按下列百度网盘二维码可访问欢迎关注“今毅求金”。近期因为有不少同仁索取资料,本着务实、友好、深入、免费的原则,均予以快速发送,但存在分享效率低的问题,从长期考虑,为便于日后高效快速免费分享各种资料及同业交流,特别建立微信群:”金融资料分享“。未来相关资料及金融监管资讯也将第一时间同步在微信群发布。由于微信群二维码效期仅7天,遵循自愿原则,如果有需要的同仁可添加微信:zhouyiqin666
2022年9月14日
其他

金融控股公司监管政策合辑下载

长按下列百度网盘二维码可访问欢迎关注“今毅求金”。近期因为有不少同仁索取资料,本着务实、友好、深入、免费的原则,均予以快速发送,但存在分享效率低的问题,从长期考虑,为便于日后高效快速免费分享各种资料及同业交流,特别建立微信群:”金融资料分享“。未来相关资料及金融监管资讯也将第一时间同步在微信群发布。由于微信群二维码效期仅7天,遵循自愿原则,如果有需要的同仁可添加微信:zhouyiqin666
2022年9月7日
其他

商业养老金融监管政策合辑下载

长按下列百度网盘二维码可访问欢迎关注“今毅求金”。近期因为有不少同仁索取资料,本着务实、友好、深入、免费的原则,均予以快速发送,但存在分享效率低的问题,从长期考虑,为便于日后高效快速免费分享各种资料及同业交流,特别建立微信群:”金融资料分享“。未来相关资料及金融监管资讯也将第一时间同步在微信群发布。由于微信群二维码效期仅7天,遵循自愿原则,如果有需要的同仁可添加微信:zhouyiqin666
2022年9月7日
其他

银行理财月度资讯合辑下载

长按下列百度网盘二维码可访问欢迎关注“今毅求金”。近期因为有不少同仁索取资料,本着务实、友好、深入、免费的原则,均予以快速发送,但存在分享效率低的问题,从长期考虑,为便于日后高效快速免费分享各种资料及同业交流,特别建立微信群:”金融资料分享“。未来相关资料及金融监管资讯也将第一时间同步在微信群发布。由于微信群二维码效期仅7天,遵循自愿原则,如果有需要的同仁可添加微信:zhouyiqin666
2022年9月7日
其他

中国式养老的八个真相

目录20000字,预计需要30分钟左右阅读完成。1、加速老龄化背后的2050高原效应2、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不断下滑的出生率和三胎政策出台3、中国人的平均预期寿命即将"赶英超美"4、上有老下有小,压力漩涡中的中青年人,逐渐跑偏的抚养比5、养老金缺口,是暂时的还是必然的?6、养老金替代率不断下滑,未富先老怎么办?7、你应该知道的中国养老三支柱!8、中国当代的70、80、90、00后怎么办?我从来没有如此推荐你,花30分钟,读完一篇可能对你未来20-30年都会有益的轻度科普文。2022年,中国的「00」后也将正式踏上工作岗位,和「70」、「80」、「90」后一起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我在路演、培训中,也就养老问题和很多同龄人、年轻人交流,当代的中国中青年人,似乎其中很多人还未想到自己在未来将会遇到怎么样的社会变革和不可逆转的趋势力量。因此,我特别写得浅显一点,用8个小主题和大量的图表、数据来告诉你,关于中国养老你应该知道的若干真相,以及你在这波大浪潮中应该怎么办。01加速老龄化背后的2050高原效应先问一个问题,14亿中国人中,65岁以上老年人有多少呢?准确地说,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2020年11月1日零时,我国总人口为14.43亿,这其中,还包括了居住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将近3000余万人,如果去除这些人员后,全国人口为「14.11」亿人,其中65岁以上老人1.9亿人,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为13.5%。2022年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在2021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一个重磅数据:65岁及以上人口为「2005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4.2%。这是中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首次超过「14%」,这也意味着基本上每7个中国人中就有一位65岁以上的老人。那么中国的老龄化程度在世界上究竟是什么水平呢?静态来看,中国的老龄化程度和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相比还是"小弟弟"。根据世界银行数据,截至2020年末,美国的65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16.6%,欧盟为20.7%,日本老龄化水平世界第一,为28.4%。也就是说,基本上每6个美国人中、每5个欧盟国家人中、每4个日本人中就有一位老人。
2022年6月26日
其他

理财子公司养老产品的十大亮点:潜力巨大,未来可期!

目录一、养老理财产品的监管政策脉络1、四地四机构2、贝莱德建信理财获批3、十地十机构二、养老理财产品的十大亮点1、名称具备“养老”专属字样2、准入门槛低、费率大幅优惠3、产品期限超长4、风险等级偏低5、业绩比较基准较高6、产品分红条款满足客户流动性需要7、提前赎回条款体现对老年客户的保障8、收益平滑机制给客户一针“安慰剂”9、风险准备金计提标准提高10、信息披露更加透明三、养老理财产品销售发行情况1、理财公司的销售发行情况2、单个产品的销售发行情况养老,和我们每一个普通人都息息相关。穿透来看当前中国养老三支柱结构,无论是强制性的第一支柱还是自愿性的第二支柱,已经无法为国民提供足够有效的养老保障。长期来看,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和退休前工作收入之比)仍将不断下降。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中国未来要面对的严峻挑战。在此背景下,加快完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特别是提高第三支柱占比被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2018年,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在上海、福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证监会出台《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拉开养老FOF的序幕。2021年9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2022年2月,养老理财试点迅速扩充到十地十机构。随着2021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我们可以看见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步伐不断加快。近期,个人养老金制度相关细则就将对外发布。这一制度也被视为弥补第三支柱短板的关键一环。个人养老金制度将分为四层,包括具有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银行账户、符合政策的资产信息系统和具有符合政策资产销售资格的销售机构。后续,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将进入全新发展阶段,也将在金融领域全面开启“个人养老金”的新时代。本文作为养老金融产品系列报告的第四篇,主要介绍银行理财公司的养老理财产品。养老理财产品的监管政策脉络养老理财产品对于银行理财来说,并不是新生事物。实际上这些年,由于老年客群是银行理财的主力购买者,各大银行一直都在发行带有“养老”字样的理财产品。但是这些产品的目标客户画像较为模糊,定位不清晰,养老特征往往并不明显,并没有真正按照生命周期的特点贴近客户养老的需求去设计,产品同质化严重,围绕在此前养老理财上的各种问题令监管部门亦对此不满意。2020年8月,银保监会出手进行整顿。各家银行机构和理财公司接到通知,逐步下架相关产品。按照监管指示:银行及理财公司发行的产品中不能含有“养老”二字。下一步若发行含有“养老”字样的理财产品,必须获得监管部门认证。2020年10月21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2020金融街论坛年会指出:总的方针是“两条腿”走路,一方面抓现有业务规范,就是要正本清源,统一养老金融产品标准,清理名不副实产品。另一方面是开展业务创新试点,大力发展真正具备养老功能的专业养老产品,包括养老储蓄存款、养老理财和基金、专属养老保险、商业养老金等等,选择条件较好的金融机构和专营机构先行参与。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国际正反两方面经验,探索养老金融改革发展的新路子。2020年12月19日,时任银保监会首席风险官兼新闻发言人肖远企(2021年2月起担任银保监会副主席)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保障论坛上明确指出:“市场上所谓的一些养老金融产品,名字上冠以‘养老’二字的金融产品、投资产品比较多,但实际上相当一部分不具备养老的特征,都是一些短期的投资工具,与其他理财产品、基金投资没什么差别。”在下架“名不副实”的产品同时,银保监会实际上正在积极筹备“养老理财产品”的业务创新试点。2020年12月初,银保监会初步批复首批养老理财试点机构,确定工银理财、建信理财、招银理财、光大理财四家理财公司作为首批试点单位。经过十个月的反复研讨,四家理财公司做足充分准备,对入池资产、投资策略、市场销售、操作风险、投资者保护、声誉管理等各层面进行多轮细致论证,以求首批养老理财产品能真正凸显养老金融属性。2021年9月15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允许“四地四机构”,即工银理财在武汉和成都、建信理财和招银理财在深圳、光大理财在青岛开展首批养老理财产品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单家理财公司的产品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
2022年3月21日
其他

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产品的经验和教训

目录一、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产品介绍1、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产品的监管政策脉络2、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产品介绍3、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产品的特点二、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产品存在的问题1、积累期的税收优惠额度低2、领取期税率较高3、制度复杂、流程繁琐养老,和我们每一个普通人都息息相关。穿透来看当前中国养老三支柱结构,无论是强制性的第一支柱还是自愿性的第二支柱,已经无法为国民提供足够有效的养老保障。长期来看,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和退休前工作收入之比)仍将不断下降。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中国未来要面对的严峻挑战。在此背景下,加快完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特别是提高第三支柱占比被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2018年,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在上海、福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证监会出台《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拉开养老FOF的序幕。2021年9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2022年2月,养老理财试点迅速扩充到十地十机构。随着2021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我们可以看见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步伐不断加快。近期,个人养老金制度相关细则就将对外发布。这一制度也被视为弥补第三支柱短板的关键一环。个人养老金制度将分为四层,包括具有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银行账户、符合政策的资产信息系统和具有符合政策资产销售资格的销售机构。后续,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将进入全新发展阶段,也将在金融领域全面开启“个人养老金”的新时代。本文作为养老金融产品系列报告的第三篇,主要介绍保险公司的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产品。一、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产品介绍1、个税递延养老保险产品的监管政策脉络2014年8月10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发布,意见提出研究完善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完善健康保险有关税收政策,适时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
2022年3月14日
其他

"新市民"福音: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目录一、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介绍1、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监管政策脉络2、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介绍3、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特点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发展现状1、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规模情况2、保险公司的参与情况3、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收益情况三、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存在的问题和建议1、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营销动力不高2、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缺乏政策扶持养老,和我们每一个普通人都息息相关。穿透来看当前中国养老三支柱结构,无论是强制性的第一支柱还是自愿性的第二支柱,已经无法为国民提供足够有效的养老保障。长期来看,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和退休前工作收入之比)仍将不断下降。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中国未来要面对的严峻挑战。在此背景下,加快完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特别是提高第三支柱占比被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2018年,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在上海、福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证监会出台《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拉开养老FOF的序幕。2021年9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2022年2月,养老理财试点迅速扩充到十地十机构。随着2021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我们可以看见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步伐不断加快。近期,个人养老金制度相关细则就将对外发布。这一制度也被视为弥补第三支柱短板的关键一环。个人养老金制度将分为四层,包括具有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银行账户、符合政策的资产信息系统和具有符合政策资产销售资格的销售机构。后续,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将进入全新发展阶段,也将在金融领域全面开启“个人养老金”的新时代。本文作为养老金融产品系列报告的第二篇,主要介绍保险公司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一、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介绍1、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监管政策脉络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诞生于2021年6月,彼时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在浙江省(含宁波市)和重庆市开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参与试点的保险公司包括六家头部人寿保险公司。实践证明,在浙江、重庆两地试点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效果和进展都很不错,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等特点已逐渐为消费者所理解和接受,保险公司也初步形成了符合自身特点的经营模式,特别是在服务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灵活就业人员方面积累了一定经验。由于试点效果符合预期,监管部门明显加快了专属养老保险推广的步伐。2021年12月24日,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和促进养老保险机构发展的通知》中提到: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保险公司参与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2022年2月21日,国务院下发《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的通知》,明确了为促进和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将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商业养老保险和适合老年人的健康保险,引导全社会树立全生命周期的保险理念。果然,一年试点期还没有结束,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迎来试点区域和参与主体的双双扩容。2022年3月1日,根据银保监会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扩大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的通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区域扩大到全国范围。在原有的六家试点公司基础上,允许养老保险公司参与试点。2022年3月4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其中再次提到了养老保险第三支柱的建设问题。积极参与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建设。引导理财公司研发符合长期养老需求和生命周期特点的养老理财产品,拓宽新市民养老资金来源。支持保险机构针对新市民养老需求和特点,探索开发安全性高、保障性强、投保简便、交费灵活、收益稳健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支持商业银行研究养老储蓄产品,探索开展养老储蓄业务试点。2、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介绍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方案》: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是指以养老保障为目的、领取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个人养老年金保险产品。1)交费方式采取灵活交费方式,保险公司可收取初始费用,消费者交纳保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全部进入个人账户。保险公司可根据交费金额、账户累积金额、销售渠道不同等设定差异化的公平合理的费用标准,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针对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和各种灵活就业人员,允许相关企事业单位以适当方式,依法合规为上述从业人员投保专属商业养老保险提供交费支持。企事业单位相关交费在扣除初始费用后全部进入个人账户,权益全部归属个人。2)积累期安排积累期采取“保证+浮动”的收益模式,保险公司应为消费者提供风险偏好不同的一个以上的投资组合。不同投资组合的保证利率可以不同,但不得超过新型人身保险产品法定准备金评估利率上限(目前3%)。投资组合的保证利率一经确定,不得调整。投资组合收益水平应反映保险公司投资能力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保险公司按年度结算投资组合收益,以每年12月31日24时作为当年投资组合收益结算时点,并在1月份的前6个工作日内确定并公布上一年度投资组合的实际结算收益率。两个投资组合收益结算日之间特定日期的投资组合收益,为最近一个投资组合收益结算日到该日期按保证利率计算的收益。在积累期,保险公司向消费者提供投资组合转换功能,并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一定期限内可转换次数、转换时点,以及转换费用收取标准等。3)领取期安排消费者年满60周岁方可领取养老金。保险公司提供定期领取(领取期限不短于10年)、终身领取等多种方式供消费者选择。保险公司应制定专属商业养老保险养老年金领取转换表,可根据预定利率、生命表变化对转换表适时调整,并在公司官方网站显著位置公布调整后的转换表。4)保险责任包括身故责任、年金领取责任。其中,消费者在保险合同期内身故,赔付金额在积累期内不得低于账户价值,在领取期内不得低于保证领取剩余部分与年金转换时账户价值减去各项已领取金额的较大者,累计赔付给付金额不得低于领取期与积累期转换时的账户价值。对于其他长期养老金领取方式,累计赔付给付金额不得低于消费者尚未领取权益部分。5)退保规则在积累期,前5个保单年度内退保,退保现金价值不得高于累计已交保费;第6—10个保单年度内退保,退保现金价值不得高于累计已交保费和75%账户累计收益部分之和;第10个保单年度后退保,退保现金价值不得高于累计已交保费和90%账户累计收益部分之和。在领取期,退保现金价值为0。消费者罹患中国保险行业协会颁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年修订版)》中定义的重大疾病,或遭遇意外且伤残程度达到人身伤残保险评定标准1—3级的,可以申请特殊退保。如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相关单位重新修订或颁布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人身伤残保险评定标准等,按重新修订或颁布的内容执行。消费者在积累期申请特殊退保的,退保现金价值为申请时的账户价值;在领取期申请特殊退保的,退保现金价值为申请时保证领取剩余部分与年金转换时账户价值减去各项已领取金额的较大者。对于其他长期养老金领取方式,退保金额为消费者尚未领取权益部分。3、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的特点1)安全性高,收益保底资管新规落地后,资管产品普遍打破刚兑,此时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保底收益特征优势更为突出。根据资管新规:三、资产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形式的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资金信托,证券公司、证券公司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基金管理子公司、期货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发行的资产管理产品等。依据金融管理部门颁布规则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布规则发行的养老金产品,不适用本意见。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采取"保证+浮动"的账户收益模式,养老账户有最低保证利率。在积累期,产品采用账户式运营,下设2个(至少2个)投资账户,类似伞形基金的操作方式。个人账户收益方式:保底+浮动,其中稳健型账户提供2%-3%的保底利率,进取型账户提供0%-1%的保底利率,个人账户资金可以在2个账户之间调配。在保证利率的基础上,根据保险公司的投资运营情况,还有一个向上的弹性空间,可以博取更好的收益。当然,这个浮动收益不确定、不保证。2)起缴点低,缴费灵活和动辄几千、上万的传统商业养老保险起缴金额相比,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保费更贴近低收入群体,100元即可投保;缴费期灵活,对缴费年限和缴费次数没有要求,一次性缴费、按月缴费、按年缴费均可。如果投保人经济紧张,可以缓交保费或停止后续追加保费,不会出现交不上费导致保单失效情况。3)账户转换机制在积累期,产品采用账户式运营,下设至少2个投资账户,类似伞形基金的操作方式,个人账户资金可以在多个投资组合之间转换,每年可操作一次。4)领取自由提供了10年、15年、20年以及领取终身的选项,被保人可以在退休后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5)费率优惠产品的附加费用率大幅低于同类保险产品。目前六家试点公司均进行了费用减免,收取的初始费都在1%以下,甚至零收费。作为针对灵活从业人员的补充养老产品,各家在试点初期都给予很大程度让利,鼓励更多人参与。总结下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必须年满60周岁方可领取养老金,体现了养老金融产品的长期性和专属养老特性,具备投保简便、收益稳健、交费灵活、领取自由、费率优惠等特点,主要针对新产业、新业态从业人员以及灵活就业人员需求,和最近监管所提的"新市民"概念比较接近。二、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发展现状1、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规模情况根据监管部门通报,专属商业养老保险试点启动以来,总体运行平稳,社会反响良好。2021年10月底,专属商业养老保险累计保费收入累计约2亿元,承保人数超过1.7万人。其中,网约车司机约5600人。
2022年3月13日
其他

深度 | 养老目标基金的现状、问题和建议

目录一、养老目标基金介绍1、养老目标基金的定义2、养老目标基金的投资策略3、养老目标基金的特征二、养老目标基金的现状1、养老目标基金的规模情况2、基金管理公司的参与情况3、养老目标基金的收益表现情况三、养老目标基金存在的问题和建议1、产品小众,社会接受程度不高2、养老特征不明显,一年封闭期产品成为主流3、没有税收优惠,政策层面激励不足养老,和我们每一个普通人都息息相关。穿透来看当前中国养老三支柱结构,无论是强制性的第一支柱还是自愿性的第二支柱,已经无法为国民提供足够有效的养老保障。长期来看,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和退休前工作收入之比)仍将不断下降。人口老龄化,已经成为中国未来要面对的严峻挑战。在此背景下,加快完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特别是提高第三支柱占比被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2018年,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出台《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在上海、福建和苏州工业园区试点,证监会出台《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拉开养老FOF的序幕。2021年9月,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养老理财产品试点的通知》,2022年2月,养老理财试点迅速扩充到十地十机构。随着2021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我们可以看见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步伐不断加快。近期,个人养老金制度相关细则就将对外发布。这一制度也被视为弥补第三支柱短板的关键一环。个人养老金制度将分为四层,包括具有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金账户、个人养老金银行账户、符合政策的资产信息系统和具有符合政策资产销售资格的销售机构。后续,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将进入全新发展阶段,也将在金融领域全面开启“个人养老金”的新时代。本文作为养老金融产品系列报告的第一篇,主要介绍基金管理公司的养老目标基金产品。一、养老目标基金介绍1、养老目标基金的定义根据证监会2018年2月11日发布的《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养老目标基金是指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的,鼓励投资人长期持有,采用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合理控制投资组合波动风险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
2022年3月11日
其他

央行的利润是怎么来的?

目录一、央行的财务结构二、财政部有关负责同志就人民银行上缴近年结存利润问题答记者问三、人民银行向中央财政上缴结存利润
2022年3月8日
其他

金融稳定局:金融风险日趋收敛 稳定基础更加牢靠

稳定基础更加牢靠二、郭树清主席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答问实录2022年3月3日,央行金融稳定局在央行官网发布通报《金融风险日趋收敛
2022年3月4日
其他

研究框架 | 打开中国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

目录央行重磅政策的主线关键词:宏观审慎关于宏观审慎政策的几个常见误区宏观审慎政策的框架:目标、评估、工具、传导、治理宏观审慎政策工具箱里有哪些工具?01央行重磅政策的主线关键词:宏观审慎金融监管政策的研究,最难的点不是解读,而是穿透政策背后,理解逻辑,分析思路,做出预判。就好比下棋一般,看懂对手刚下的那一招只是第一步,关键在于,把对手过去出手的各招各式都能联系起来,去除各种干扰和杂音,理清其战术思路的主线和支线,才有可能能预判他的下一步,随后做出有针对性的安排。当然,要做到上面这些,很难。如果让我们用一根主线,把监管部门近年来的不少重磅监管政策串联起来,使这些政策的逻辑自洽,脉络清晰,就好比一片树叶上的主脉、侧脉和细脉,那么这条主线的名称就叫宏观审慎。"宏观审慎"这个词,听起来高大上,好像离你我都比较遥远,但是如果我告诉你,中国央行历史上第一次宏观审慎政策实践,和你我都密切相关,你可能不相信。
2022年2月15日
自由知乎 自由微博
其他

重要货币基金监管新规(征稿)深度解读!

天;一般货基要求:一般情况下120天,其他情况略。结论:趋紧解读:目的是降久期,2021年三季度末天弘余额宝基金的投资组合的平均剩余期限是56天,已经符合要求。7、基金总资产不得超过基金净资产的
2022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