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卢沟桥枪声,逼中国现代化步伐戛然而止

老马杂谈 老马杂谈 2022-01-23


1937年7月7日,日寇侵略军在北京郊区宛平县城悍然挑起了大规模侵略战争,卢沟桥事变导致我国正在积极实施的现代化建设步伐夏然而止了。重新回顾七·七事变前六个月中国正在悄悄却大规模挪动的现代化步伐,再联想起事变除了严重蹂躏涂炭华夏亿万生灵外,还最大程度阻扰了我国的现代化进程,任何人都会因无限的遗憾和愤恨而怆然泪下。


1月12日:国民政府立法院批准了《禁奴公约》。在初步完成“封建社会向共和社会”的艰难转型后,当时的政府已充分认识到“公平公正劳动关系和劳动者权益”对经济正常发展的重要作用,决心用有效的法律制度来根治旧时代残存的恶规则,如童工、包身工、恶劣劳动条件、雇工虐待和女工歧视等,如果没有万恶日寇的侵略,七十年后的山西黑砖窑奴工案显然是绝不会再发生的。


1月13日:国民政府公布了修订后的《森林法》。该法应该是我国环境与生态保护最早的进军号,若不遭受经年累月的战乱阻扰而从此循序渐进实施,今日中国的天空与山河无疑会更蓝更美。

1月16日:国民政府公布了修订后的《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法》。在外敌侵扰、内战频仍的大动荡时期,政府仍然把黄河治理放到了重要的施政议程上,若非日本侵略战争所阻,按部就班治理,滔滔黄河会演变成后来的国家大患吗?


2月18日: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训练民众以为抗战总动员之基础》等议案。若七·七事变推后二三年,中国应对侵略战争的能力无疑将会大大改善,中华民族遭遇的战争灾难肯定也会相对减轻很多。


2月20日: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宪法》的决议,确定于当年11月12日召开国民大会,制定国家宪法。这一依据“宪政阶段”要求而确定当年底即召开国民大会的计划,因来势凶猛的七·七事变只能暂时搁置,直到十年后才得以召开,然而此时的国民政府已被各类反政府的政治军事势力扰得心力交瘁了,中国现代化建设事业不得不再次后延了。


2月23日:国民政府公布了《国葬法》,确定了对殉国英烈实行国家葬礼及国家安葬办法。这部被日寇侵略战争一度阻扰的法律,于1940年开始实施。政府在这年9月还公布了《抗敌殉难忠烈官民祠祀及建立纪念坊碑办法大纲》和《忠烈祠设立及保管办法》,明令各级政府建立忠烈祠和纪念坊碑,以表彰纪念在抗战中为国英勇捐躯的官民英烈;筹划近两年的衡山“南岳忠烈祠”也随即在国家最困难的年头破土动工,随后开建的还有“陆军第88师淞沪1·28抗战阵亡将士公墓”、“常德陆军第74军阵亡将士墓园”和贵阳“陆军第102师阵亡将士纪念塔(1952年被拆除)等多处。


3月21日:成渝铁路正式开工建设。在国民政府于4月18日在南京举行的“建都南京十周年纪念庆典”上,林森主席在其题为“十年来之民生建设”演讲中总结,十年中全国已完成通车的铁路里程已达2754公里,正在建设的铁路为1790公里;已竣工的公路为109749公里,正在建设的有16165公里,即将开工的为45979公里;至1936年底,航空线已增至14条,航线总里程达17800公里。

4月22日: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通过了《国民大会组织法》(修订)和《宪法草案》。若无日寇在卢沟桥的不宣而战,国父孙中山先生建国三阶段构想中的“宪政阶段”不久后肯定会成了举国欢庆的政治现实而不至于拖延到了1947年。


4月27日:国民政府公布了第一部监督管束政府开支的《预算法》。


4月28日:国民政府立法院政治、法制两委员会表决通过了《国民大会组织法》(修订)和《宪法草案》。中国走向现代民主法治和宪政的路线图至此已绘制完毕,只待全力实施了。


5月7日:国民政府修正公布了《公务员任用法实施细则》。


5月16日:国民政府在中国装甲兵之父徐庭瑶将军的积极倡议下,组建了中国第一个陆军装甲兵团,原陆军第25师副师长杜聿明将军担任首任团长,后先后改扩编为200师、新编第11军和中国第一支机械化部队第5军,该军日后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中外各战场上均立下了辉煌的战功。


5月19日:国民政府公布了立法院修正后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


5月21日:国民政府修正公布了《国大代表选举法》、《农会法》和《农会法施行法》。民意代表选举和现代乡村社会的制度建设至此已成雏形。


6月15日:国民政府行政院通过了《各省灾荒救济办法》;国民政府修正公布了《警察官任用条例》。


6月23日:国民政府行政院订定了《整理中央及地方行政纲领》和《建设事业审议原则》。结束地方割据,实现国家统一,即将进入务实阶段。


6月29日:国民政府继6月21日完成“川康整军”之后,又顺利完成了“豫皖苏三省整军”,基本终结了四川西康诸省地方军阀的长期混战内斗,彻底解决了“西安事变”后西北军和东北军的编制及驻防问题,既为我国军队国家化及现代化建设奠定了稳定的基础,更为其后的国家民族复兴基地建设和抗战人力物力补充做了未雨绸缪的预先准备。


其实,作为一个绝不希望把国家视为“一次性玩具或理想实验室”的执政党,自东北九·一八事变和上海一·二八事变后,国民政府已经充分意识到了国家“因党派或军阀对立割据”而导致国力孱弱、难敌外侮的严重问题,并于1932年2月16日发表了由国民政府、行政院和军事委员会连署的《告全国将士》通电,准备实施长期抗战;国民党四届二中全会于3月1日通过了《整理军事捍御外侮案》、《关于军事委员会案》和《确定剿匪根本对策》等多项议案;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于3月10日通过了《巩固国防案》及《长期抗日案》(政府随后聘请德国顾问秘密编练36个德械陆军师,首次在陆军师中配备了补充团、炮兵团、工兵营、通信兵营、辎重兵营、骑兵连、卫生队和化学排及探照排等直属部队,官兵人数达1.7万人左右)。


国民政府又于3月17日公布了《国难会议组织大纲》,于11月17日、22日和25日分别通过了《行政法院组织法》、《行政诉讼法》、《行政执行法》、《中华民国红十字会管理条例》和《商品检验法》,12月30日公布了《修正工厂法》和《工厂法实施条例》;1933年通过了《兵役法》、《高等考试及格人员分发规程》;1934年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和《民事诉讼法修正案》;1935年10月,为缩小与日本的军事差距,增强御敌能力,国民政府审核通过了《陆军整理师编制表》,着手对在1933年改编基础上建成的陆军师进行扩整编改造(扩整编后的陆军师至少辖3个步兵团和师直属部队);1935~1936年更公布了《刑法》、《民事诉讼法》、《土地法执行法》、《实施义务教育暂行办法大纲》、《邮政法》、《出版法》、《保险业法》、《公务员考绩法》、《财政收支系统法》、《会记法》、《全国县市预算执行办法》、《考试法》、《国民大会选举法》和《所得税暂行条例》等多部现代化所需的国家法律法规。


国民政府在先后创办了空军军官学校、海军雷电学校、炮兵学校、防空学校、交通辎重兵学校、陆军机械化学校、军需学校和现代兵工厂及造船厂的同时,还于1932年11月低调成立了包括军事、政治、财经、工商、文教、工矿、交通、电力、农林及德国军事顾问等大批学者专家(如翁文灏、钱昌照、蒋梦麟、吴俊升、胡适、罗家伦、陶孟和及俞大维等)在内的国防设计委员会(最初隶属于参谋本部,1935年与兵工署资源司合并后直接隶属于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并改名为资源委员会),公开或秘密在国防建设、军队编练、交通矿业农林制造业和教育体制改革等多方面,为长期抗战准备和国家复兴及现代化建设事业不断献计献策。


与此同时,国民政府又秘密组建了由杨杰将军负责的军事委员会参谋本部城塞组,负责“宁(南京)镇(镇江)澄(无锡)淞(上海)”一线的国防工事建设工作。


7月7日兀然响起的卢沟桥枪声和日本侵略军的疯狂铁蹄,终于逼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刻,终于让四亿五千万中国人翘首期望了二十余年的现代化步伐戛然而止了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