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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谈复兴社“特务”骨干的学历与文凭

老马杂谈 老马杂谈 2022-01-23


三天前,笔者发表了文章《复兴社、特务、蓝衣社及其真实故事》,为能够让读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复兴社这个历史上曾经的疑似“特务机构”,今天又写了它的这个姊妹篇,以飨读者诸君。


成立于1932年的中华复兴社,是一个性质完全有别于军统局、中统局或特工总部、没有人事编制及政府预算的特殊内勤情报组织(其前身为酆悌、腾杰及潘佑强等人的“力行社”及“中国革命同志会”;以后还设立了外围组织“革命军人同志会及忠义同志会”),其主要职责只是协助当时的军事委员会委员长秘密搜集名目繁多的反中央政府组织及个人的动态信息,从总社到地方支社的骨干均以兼职且无任何额外薪酬的方式极为低调地搜集、交换或分析重要的政治军事经济情报,以协助中枢及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工作。笔者所能了解到的总社骨干仅有三十余人,对地方分社骨干的了解就更少了。在对复兴社的研究中,笔者还发现了一个颇为重要的现象,即复兴社这个所谓“特务机构”的骨干们均具有一定程度的学历与文凭,现扼要列表以做简述(排名不分先后、不按职务高低)。


·  贺衷寒:湖南省岳阳人,年青时入读上海俄文专修学校,同时积极参与反军阀反专制反封建社会活动,办过通讯社及报纸,曾任《上海时报》特约记者,也参加过共产主义青年团;后赴苏联先后就读莫斯科中山大学及伏龙芝军事学院,归国后入读黄埔军校一期(系著名“黄埔三杰”之一),毕业后先后任黄埔军校上尉指导员、入伍生总队政治部主任、国民革命军团党代表、陆海空军总司令部剿匪宣传处处长、豫鄂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政训处少将处长、军事委员会政训处少将处长、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政训处少将处长、军事委员会政训处中将处长及复兴社中央干事会干事、第二任书记。


·  腾 杰:黄埔四期毕业生,出生富裕家庭,早年即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军校毕业后因学习成绩优异被保送日本留学,攻读现代政党政治理论,对马列主义的传播发展方式颇有研究,复兴社成立后,担任中央干事会干事兼首任书记;1948年底任南京特别市市长。


·  康 泽:四川省安岳县人,中学读书期间成绩在全校名列前茅,1925年考入黄埔军校三期,后被选派前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在校期间并不认同共产主义的他与贺衷寒、邓文仪、郑介民、谷正刚及谷正鼎等同学不顾校方的阻扰,组织了中国国民党旅苏党部;归国后先后担任北伐军总司令部侍从参谋、第2师政治部主任、江西剿总宣传大队长、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南昌行营别动队总队长(曾采用“七分政治三分军事”手段对湘赣闽红军根据地进行了大规模围剿,并一路追剿红军至川陕甘青地区)、复兴社中央干事会干事兼宣传处长、第五任书记长;后在任襄阳警备司令负责城防作战中因兵败而被俘。

·  周 复:江西省临川人,黄埔三期毕业生、曾留学日本陆军士官学校及明治大学法科,九一八事变后主动申请回国;先后历任黄埔军校入伍生部秘书、军校政治部秘书、《三民周刊》主编、《东亚新闻社》创办人、复兴社中央干事会干事兼组织处长、国民党南京市党部特派员;抗战期间主动要求上战场,先后任第一战区及苏鲁战区政治部主任及《阵中日报》社长兼主编,1943年2月21日为国捐躯于山东省安丘,后被追授陆军上将。


·  刘健群:贵州省遵义人,因家贫早年即外出勤工俭学,毕业于贵州法政专门学校,参加过中共组织,担任过黔军何厚光部军法处长;后赴广州参加国民革命,先后担任何应钦机要秘书、武汉及南昌行营办公厅主任、军委会政训处处长、华北抗日宣传总队长、中央军校政治部主任、复兴社中央干事会干事及第四任书记长(复兴社中唯一的非黄埔生骨干)、三青团中央干事、立法院副院长、代院长、院长及中央评议会委员。


·  桂永清:江西省桂溪人,毕业于江西省第一师范学校,曾任当地高小教员,1924年考入黄埔一期,在两次东征及北伐战争中由连长迭次晋升至旅长,后历任复兴社中央干事会干事兼训练处长、中国驻德国大使馆武官、中央军校教导总队总队长、第78师师长、第28军军长、战时干部训练团教育长、驻英国及驻德国军事代表团团长、海军总司令、总统府参军长及参谋总长。


·  杜心如:湖南省湘乡县人,自童年起即随军人父亲先后就读于苏州英华高小、北平崇德中学、陆军讲武学校测量科及中央法政专门学校,黄埔一期毕业生,在军校教导1团担任排连长;后赴日本先后就读于陆军士官学校、陆军经理学校及陆军大学;回国后历任军事杂志社总编、军训部国民军事教育训练处处长、复兴社中央干事会干事、军委会政治部第二厅厅长、军政部兵役署署长、国防部保安局局长及测量局局长。


·  萧赞育:湖南省邵阳人,黄埔一期毕业生,曾先后留学于前苏联的莫斯科中山大学及日本明治大学;归国后先后担任《和平日报》及《扫荡报》社长、复兴社中央干事会干事及代理书记、国民党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中央党政联席会议秘书长、武汉行营政治部主任、成都中央军校政治部主任、三青团中央干事、正中书局及中国广播公司董事长、《建设杂志》社主任委员、《中华文化百科全书》总编撰及中央评议会委员。


·  郑介民:海南文昌县人,毕业于广东省立琼崖中学,早年即参加孙中山的护法战争,流亡马来西亚期间曾任吉隆坡《益群日报》编辑,1924年8月经补考后入读黄埔军校二期,后赴前苏联就读莫斯科中山大学政治经济学系,归国后担任军校六期总队部政治教官及第4军政治部主任及北伐军总司令蒋介石的侍从副官;后历任第15师及57师政治部主任、复兴社中央干事会干事兼特务处副处长及代理书记长、复兴社华北区区长、参谋本部二厅五处及三处处长、军令部二厅副厅长及厅长、军统局主任秘书;陆军大学毕业后历任中苏情报合作所副所长、中国驻东南亚盟军总司令部情报联络官、军统局局长、军事调处执行部国民政府首席代表、国防部二厅厅长、保密局局长及常务次长、国防部参谋次长及国家安全局局长。


·  邱开基:云南省景东县人,1925年1月在入读云南省立第一中学后的第二年即赴广州考入了黄埔军校三期,毕业后历任排连营长,后赴日本就读陆军经理学校及步兵学校,归国后先后担任军事委员会侍卫大队长、复兴社中央干事会干事、军委会缉私督察处缉私主任兼巡缉团团长、云南学生军集训总队长、第182师副师长及代师长、新编第2师师长、第一集团军干部总队长、第3军副军长、四川剑平师管区司令、云南省政府警保处长、第6编练司令部代司令、大陆设计研究委员会委员及国防部高级参谋。


·  戴 笠:浙江省衢州江山县保安乡人,黄埔六期毕业生,毕业后在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任联络参谋,1930年即与同仁秘密组织了专事搜集军事政治情报的“调查通讯小组”(又称为“十人团”),后历任力行社干事、复兴社中央干事会干事兼特务处处长、中央调查统计局军事处处长、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局副局长、中美特种技术合作所主任、财政部缉私总署署长及战时货物运输管理局局长。1946年3月17日空难中逝世于南京。


·  胡宗南:浙江省宁波镇海县人,以多科优异成绩毕业于湖州公立吴兴中学后在家乡两小学任国文、历史及地理教员,曾担任《孝丰日报》总编;1924年考入黄埔军校一期,毕业后在军校教导1团历任排连营长,北伐战争开始后历任团长、第1师副师长、第22师师长及旅长、第1师师长、纵队司令、第1军军长、第17军团长、第27军军长、第34集团军总司令、第8战区副司令长官及代司令长官、第1战区司令长官、西安绥靖公署主任、川陕甘边区绥靖公署主任、西南军政长官公署副长官、总统府战略顾问及澎湖防卫司令部司令。

·  梁干乔:广东梅县人,1924年考入黄埔军校第一期,在校期间成为中共党员;1926年赴前苏联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因组织托派团队及“红场游行亮出拥护托洛茨基要求斯大林下台标语”等问题被拘禁审查后遣送回国。归国后积极策划成立中国“托派组织”,因内部分歧而投奔国民政府。军校毕业后历任黄埔军校教导二团排长及第3师营党代表;1932年加入复兴社(此前曾与戴笠等组织了军统前期的“十人团”)任中央干事会干事并主编会刊《我们的路》、特务处处长助理及南京总处书记长;之后历任中央军校政训班训育组长,宪兵司令部政训处长、新生活运动促进会理事、军统局上海区书记长;抗战爆发后,任军统局郑州办事处主任、军事委员会政治部第二厅三处副处长、第10战区政治部主任,陕西全省军队民众动员组训总指挥部参谋长及陕西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


·   曾扩情:四川省威远人,县国民学校高级班、县立初级中学毕业,北京朝阳大学法科肄业,曾任模范国民学校教员、县劝学所事务员及民团总局教练等。1924年5月考入黄埔军校第一期,其间曾赴韶关任职于孙中山卫队。毕业后任中国青年军人联合会筹备会委员、黄埔军校政治部科员、孙文主义学会骨干成员、国民革命军第1军教导师第3团党代表。后历任第20师政治部主任,黄埔军校政治部秘书、黄埔同学会筹备委员及秘书、国民党中央军人部秘书、独立第13师党代表、总司令蒋介石随从秘书、南京中央军校政治部主任、军委会四川军事特派员、国民党中央组织部秘书、国民党第四届中央候补执行委员、国民党中央民众运动指导委员会委员及中央组织委员会秘书、复兴社监察干事、鄂豫皖三省“剿匪”总司令部军队党务特派员、国民党四川党务特派员、军委会北平分会政训处长、西北“剿匪”总司令部政训处长、国民党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西安事变中曾被张杨扣留)、第8战区司令长官部及陆军大学政治部主任、国民党四川省党部主任委员、军委会重庆行营民事处长、中央各军事学校毕业生非常委员会成都分会主任委员、川陕甘边区绥靖公署中将副主任、成都防守司令部政治部主任及四川省地方武装统一委员会主任委员。1949年12月在重庆被俘关押至1959年获特赦。


·  酆 悌:湖南省湘阴人,先后毕业或结业于湖南省立一中及广州宣传员养成所、黄埔一期毕业生,先后担任军校教导团排连长、第1军第1师政治部代主任、第1师党代表、中央军校政治部秘书、政治部副主任、训练处长、中央军校毕业生调查处处长、复兴社中央干事会干事及第三任书记、军委会训练总监部国民军事教育处长、中国驻法国大使馆陆军武官(兼考察法国警政)、军委会六部总务厅长、军委会委员长侍从室二组组长、湖南省第二区行政督察专员兼保安司令、长桃警备司令及长沙警备司令,1938年12月因“长沙大火”失职行为被军法判处死刑。


上述复兴社骨干所具有的学历或文凭充分显示,那年头的人如果想在军警宪特这些理论上与文化无关的权力机构中谋一份领导或骨干差事,没有一定的文化知识水平与职业操守显然还是相当困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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