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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法院邀请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共同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乡村治理
近日
彭水法院与县检察院、县司法局联合出动
成功化解张某(化名)诉行政机关
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争议案件
该起案件不仅涉及土地确权问题,还涉及因土地引起的张某与案外人李某(化名)之间的矛盾。案涉土地面积不大,但因为土地的历史遗留问题,行政机关难以及时对土地确权作出处理。
为实质解决土地确权的行政争议,化解张某与案外人李某之间的矛盾,彭水法院决定运用行政争议联动化解工作机制,与县检察院、县司法局实质性化解该案。
彭水法院、县检察院与县司法局共同查勘争议地
彭水法院行政庭庭长陈谢愈与张某
进行沟通
彭水法院行政庭庭长陈谢愈与
案外人李某(化名)进行沟通
彭水县检察院检察三部主任廖建华
认真倾听意见
三家单位共同前往涉案争议地,实地考察争议地情况,并分别深入与张某、李某进行沟通交流,探寻矛盾争议焦点,寻找矛盾突破口。张某同意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土地确权决定,并自愿同意让出一米供李某使用。最终,张某自愿撤回对本案的起诉。
张某签署行政化解争议笔录
彭水地处偏远山区,行政矛盾多在山间田野。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彭水法院作为彭水县乡村振兴帮扶单位,在案件处理过程中,立足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揪心事、操心事,深挖案件背后的深层矛盾,努力从源头上实质化解矛盾争议,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通讯员 | 陈萌
编辑 | 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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