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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的傲慢与法治之辱:重庆黔江公安局违法执行没收程序

SVREC 硅谷资源交流中心 2023-07-10

        在中国一再强调依法治国的同时,仍存在着一些地方政府机关滥用职权、违背法律程序的问题。本文将揭露重庆黔江公安局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将金某,魏某和刘某列为犯罪嫌疑人,并冻结其在币安的数字货币资产,同时通过非法的法院审判程序企图没收金先生及其他案外人的巨额资产的严重侵权行为。同时,法院判决书要求公安局执行没收程序,这也严重违反了中国法律程序的规定。

黔江公安局的违法行为:金、魏、刘等三人被重庆黔江公安局无根据地列为犯罪嫌疑人,这严重侵害了他的人权和法律权益。更为恶劣的是,黔江公安局冻结了他们三人在币安的数字货币资产,以及通过非法的法院审判程序企图没收他们的巨额资产。在这一过程中,黔江公安局采取了种种违法手段,例如在开庭时不通知他们,拒绝提供起诉书,并在判决后不提供判决书,剥夺了他们的知情权。

明显的违法不公判决:令人难以接受的是,在该案中,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薛晨晨和陈阳仅被判没收20万元并判刑两年,缓刑两年半,而金先生和其他两个案外人,尽管并非犯罪嫌疑人,却被判决要没收累计上亿的资产。这种明显的违法不公判决严重违反了法律的平等原则,对金先生和其他案外人的权益造成了严重侵害。

法院判决书违法执行:更加令人担忧的是,法院判决书要求黔江公安局执行没收程序,这是严重违反了中国法律程序的规定。根据法律规定,所有的没收程序必须由法院执行局负责,以确保程序的合法性和公正性。然而,在该案中,黔江公安局违法执行没收程序,无视法律程序的要求,进一步损害了法治原则和司法公正。

呼吁修正判决与保障法治原则:面对黔江公安局的违法侵权行为,我们强烈呼吁重庆直辖市政府特别是黔江区公安局的上级主管单位重庆市公安局采取紧急措施,修正该判决,保障金先生和其他案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敦促政府加强对执法机关的监督,确保他们按照法律程序行事,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原则。建立一个公正、透明和合法的司法体系是当务之急,只有这样,每个人才能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和公正的待遇。

结语:重庆黔江公安局违法迫害金先生并非法没收资产的行为严重侵犯了法治原则和公民的合法权益。我们坚信,通过对这些违法行为的揭露和纠正,中国法治建设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和法律的权威。只有坚守法治精神,维护公民权益,我们才能共同建设一个公正、和谐、法治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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