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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在线 | 养老服务业如何高质量发展?马平委员来支招儿!

全媒体工作室 沈阳政协 2023-03-15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长辈安享晚年

是每个家庭的心愿

也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速

养老正在成为

全社会普遍关注的议题



  如何养老?

答案不止一个

……

关注本期提案在线 

沈阳市政协委员

辽宁百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马平

与您一起聊一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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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提案

TI AN ZAI XIAN


关于促进我市  

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提案


一、我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情况及问题分析


我市作为全国重要的老工业基地和国家区域中心城市,人口老龄化趋势日益严重,呈现出基数大、增速快、需求广等特点。截至2019年底,全市户籍756.4万人,老年人口193.4万人,占全市户籍总人口的25.57%。老年人口比例超出国家7个百分点、超出省2个百分点。我市老龄化进程不断加快,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未富先老”等老龄化社会的诸多问题已日益呈现。


近些年我市整体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政府主导下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不断完善布局,规范行业运作,提升行业服务专业度,积极进行供给侧改革,以满足我市现有老年人及未来老龄化社会的需求。


目前我市养老服务产业有如下问题:


1、养老设施、养老服务供给不足


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与我们的规划目标和广大老年人期望相比仍存在差距。目前,全市城镇人口户数共208.65万户,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的标准,共需养老服务设施52.16万平方米。目前,全市现有养老服务设施,包括160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60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建筑面积共29.86万平方米,缺口为22.3万平方米;现有城镇社区每百户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为14.31平方米,缺口为10.69平方米。同时失独、失智、失能半失能老人的医养问题、养护服务问题依旧存有不足,相当一部分家庭为此负担过重。截至2019年我市每年有两万个家庭拥有一位或两位“三失”老人,并且有逐年增加的趋势,老人和家庭都备受其累。


2、养老服务的市场主体竞争力薄弱,优质企业稀缺


目前我市在全国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中成立了唯一的医养结合处(工作机构设在市卫健委),出台了医养结合工作的政策、标准、规范,形成了政策体系。同时,还构建了医养结合人才培养体系、医养结合监督管理体系、医养结合法律体系。全市已建成31个医养结合试点机构,有医养结合床位2503张,可提供高、中高、中、中低、低5个层面的专业医养结合服务,取得了一定效益。我市还建立了安宁疗护试点机构,让生命终末期老年人安详舒适有尊严。


但我市大多数养老服务市场主体在市场中的参与度和活跃性尚未充分激发,大品牌、实力强、有经验的本地养老服务优质企业和组织仍然稀缺。相当一部分养老服务企业运营质量不高,从业者在专业水平、项目执行能力、企业创新运营等方面与养老市场多元化、复杂化需求还存在较大差距。我们调研了20个养老机构,具有盈利能力的养老服务企业不到30%,甚至整体运营能力不如前几年。养老服务既是民生问题也是产业问题,产业发展停滞、市场主体逐年萎缩,养老服务带来的财政负担只能愈发沉重,同时也不利于我市经济蓬勃发展。


3、区域养老产业发展不平衡,农村养老产业薄弱


农村老年人消费能力低,市场化、产业化运营难以开展,受制于农村养老的诸多现实问题,诸如收入偏低、病残人员偏多、养老从业人员匮乏等,目前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主体数量和服务质量都明显滞后于城市社区,一些地区养老服务企业几乎为零。


4、服务从业人员短缺,服务质量不高


从我市当前情况看,养老服务产业从业人员呈现了“三高三低”的特点,即从业年龄高、劳动强度高、人员流动大,技能水平低、社会地位低、工资待遇低,影响养老服务行业总体服务质量,进而影响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提升。据调研,我市养老服务业从业人员人均月收入不足5000元,且工作保障体制不健全,收入低于其他行业平均水平,更低于养老服务产业发达地区。


5、养老消费理念错位,为养老服务买单的观念还未形成


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尚未建立,老年人的消费意识待转变,消费意愿、消费能力不足与养老服务供给成本存在结构性矛盾。一方面全社会养老、孝老、敬老氛围有待强化,另一方面个人在未来养老规划中的主动前瞻作用发挥不够。


二、对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1、建议推广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增加市场主体盈利能力


2020年,沈阳市、区两级财政共安排预算资金4720万元用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围绕老年人周边、身边、床边的养老服务需求,在100个社区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这个模式非常好,既保证了政府对老年人的关爱,体现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又适应市场需求拓宽了养老服务模式,倒逼养老服务企业服务升级,使养老服务企业持续健康成长。建议未来试点范围尽快扩大,以探索出一条养老服务产业企业提供服务、政府买单的成熟模式来,让百姓受益,保障养老产业有一定收益。


2、建议制定相关支持鼓励政策,让养老产业逐步走进农村市场


建议在法库、康平两县10个村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基础上,将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范围进一步扩大,并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用于支持试点村建立老年人信息台账、落实老年人关爱机制、建立基层老年协会或村民互助服务组织、为特殊群体老年人提供照料服务等,持续提升农村居家养老综合服务水平,力争培育出一批服务于村屯的养老服务企业,为政府减轻负担的同时,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3、建议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老有所保体系


上海等国内很多城市已先后推出了长期护理保险,应尽快建立和推行适合我市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调整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社会医疗救助政策,解决失能失智失独特殊群体及其家庭面临的医疗护理、心理治疗和生活照料等问题。同时,引导保险公司开展护理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形成符合医养结合发展实际、多层次、多样化、易操作、可持续的长期护理保险体系。


4、建议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建议建立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训体系,开展我市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培训。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方可给予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建议大力发展助老志愿服务组织,探索建立志愿服务积分、时间银行等制度,补齐养老人才短缺短板,提升养老服务能力,让老年人享受到更专业、更优质的养老服务。建议推动职业院校与医药院校的协作办学,实施养老服务社会工作者的职业资格和绩效考评制度,规范岗位职责,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培养机制建设。


5、做好养老服务行业智能化监管


目前沈阳市养老服务管理分散,政府、社会、服务机构、社区等各自为政,各部门都只提供各自的养老服务,信息互相封闭,缺乏规范统一的数据库,养老服务信息化服务平台尚未建立,资源尚待有效的整合优化。建议加快养老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和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民政、公安、卫生健康等系统数据对接,建立动态完整的老年人信息数据库,进一步整合养老机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等服务资源,为老年人提供精准服务。加强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管理、服务质量及相关资金使用情况的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推动行业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和养老服务机构星级评定。


  提案答复

 TI AN ZAI XIAN


马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您的提案,市政府高度重视,主管领导郑滨同志责成市民政局牵头,会同市发改委、卫健委、医保局、大数据局认真办理,抓好落实。经与您前期电话沟通,您提出的提案涉及以下5方面内容:1.推广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2.加大农村养老政策扶持力度;3.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4.加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5.做好养老服务行业智能化监管。


一、关于推广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


一是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支持。2019年10月,我市出台了《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规定了政府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与保障措施,为全面推进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了有力遵循和法制保障。2020年,我市试点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出台了《沈阳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沈民发〔2020〕18号),依托社会力量向符合条件的高龄、失能(失智)、贫困、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提供以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和生活照料、健康护理为重点服务内容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在切实保障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的同时,着力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承接主体。


二是夯实政府购买服务阵地建设。市政府连续三年将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挂图作战、强力推进。自2019年起,我市每年新增100个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30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共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1167个,其中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65个、改造社区养老服务站902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94%。


三是加大政府购买服务保障力度。2020年,市区两级财政共计安排预算资金4720万元,首批确定了100个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社区,并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20家服务承接主体。2021年,市区两级财政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共计安排预算资金5925万元,计划扩大试点范围至130个社区,预计惠及老年人约2.5万人。


四是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人才培训。今年以来,市民政局分批次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企业上门服务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对考评合格的服务人员颁发结业证,做到100%持证上岗。已完成上门服务人员首批培训共400余人。


二、关于加大农村养老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深化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按照《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案(2018-2020年)》中“探索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路径”的要求,2019年,我市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从城市向农村延伸,优先选择了基础工作较为扎实、农村老年人口规模相对适中的法库县、康平县各5个村开展试点,为每个村拨付试点资金4万元,落实留守老人关爱机制、开展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照料护理、丰富农村老人文化娱乐生活等试点任务,取得了一定成效。2020年,我们将试点范围扩大至109个村,为每个村拨付5万元的试点补助资金,共计投入545万元。2021年,计划持续巩固、深化109个试点村工作成果,重点发展农村互助性养老服务,在年底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经验。


二是推进特困供养机构改革。按照国家、省《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实施意见》(辽民发〔2019〕79号)相关要求,我市于2020年启动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计划到2022年,每个涉农区、县(市)按改造后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80%的目标,新建或改扩建1所县级专业照护服务机构,解决农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照护问题。同时,推动公建民营改革,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特困供养机构服务保障水平工作实施方案》(沈民〔2020〕69号),鼓励和支持公办供养服务设施通过承包经营、委托运营、联合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进优质养老服务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参与运营管理,在满足有意愿入住特困人员全部实现集中供养的前提下,可为农村其他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偿养老服务,在缓解政府财政投入压力的同时,推动特困供养机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农村老年人基本养老服务需求。


三、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2016年,国家组织15个市和两个重点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2020年9月,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发布《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新增了14个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城市,其中辽宁省盘锦市新增为试点城市,同时规定:“未经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同意,各地不得自行扩大试点范围。”下一步,市医保局将按照国家、省关于长期护理保险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做好调研、测算工作,适时建立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四、关于加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强化养老服务人才培育力度。目前,我市有沈阳市化工学校、沈阳市中医药学校、沈阳医学院附属卫生学校、沈阳市凝思护理中等职业学校、辽宁何氏医学院5所学校开办了康复技术、中医康复保健、家政服务与管理等6个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在校生6464人。为进一步加大专业人才培育力度,市教育局建立专业动态调整机制,围绕主导产业和社会急需岗位调整设置专业。在2019年撤销了40所学校的83个专业基础上,2021年新增“智能养老服务”和“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两个专业,并支持沈阳市志远职业学校等4所中等职业学校增设“老年人服务与管理”“中医康复保健”等专业。同时,适度增加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招生规模,进一步丰富养老服务市场人力资源供给。


二是完善养老服务人才激励政策。民政、人社、教育、财政等部门形成合力,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就业创业激励政策。出台《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老年服务与管理类专业毕业生入职养老服务机构补助工作的通知》,为符合条件的入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直接从事一线养老护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高等院校、高职、中职学校毕业生给予4—6万不等的一次性入职补贴。鼓励高校和中等职业院校学生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实习实训,开展定向培养。从2021年1月起,按最低薪酬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2倍,提高供养机构一线外聘护理员的工资待遇,进一步提升养老服务行业的社会认同感。


三是加大养老服务人才培训力度。市民政局于今年启动养老服务人才千人培训计划,自2021年至2025年,确保每年培训养老服务企业管理人员、一线服务人员等不少于1000名。2021年以来已组织3期服务人才培训活动,共计培训700余人。市卫健委在沈阳医学院继续教育中心设置了沈阳市医养结合联盟培训中心,与中国医学会老年医学分会联合举办了3期老年照护师培训,截至2020年底共组织300人参加市级医养结合专业培训、68名医生参加全国医养结合专业人才提升培训,16人取得医养结合养老护理师资格,140人获得老年照护师培训合格证书。


五、关于做好养老服务行业智能化监管


一是不断完善行业标准。市民政局牵头制定了《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范》等11项团体标准,出台了《沈阳市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办法》和《沈阳市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星级评定办法》,并通过公开招标选择第三方机构承接星级评定工作,评级结果与财政补助挂钩。二是构建智能监管平台。市民政局开发了“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并于2020年正式启用。平台以公共门户信息网站、大数据中心和移动端载体四个板块为支撑,全面构建“大数据支撑、全业务覆盖、多维度监管”的智能养老服务体系。目前,平台已经与公安、医疗、社会救助等部门实现信息资源对接。全市老年人口数据、服务组织数据、服务记录数据、地理信息数据和星级养老服务机构的监控视频均已接入平台,管理效能得到大幅提升。三是发展智慧养老服务。目前,“沈阳养老服务网”和“沈阳养老”APP已正式启用,在为老年人提供“点餐式”养老服务的同时,实现线上线下养老服务资源的共生共赢。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推动《沈阳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沈阳市推动品质养老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尽快出台实施,并不断完善配套政策。二是扩大服务供给。6月底前,在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城区陆续启动上门服务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到2025年实现城市社区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让更多老年人和服务企业获益。三是推动智慧养老发展。今年年底前,在和平区、沈河区、浑南区启动智能居家养老试点,围绕老年人照料看护、消费、办事、心理慰藉等高频事项和服务场景,不断改进传统服务方式,帮助老年人跨越“数字鸿沟”。四是逐步补齐农村短板。以敬老院集中供养和家庭养老为主体,通过优化公办养老机构服务供给、健全农村老年人关爱机制、建设为老服务队伍等措施,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质量水平,大力发展农村互助性养老。五是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开展养老服务机构业务轮训,完善星级评定办法,引导养老服务设施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启动实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六是着力培育人才队伍。发展一批服务力强、运作规范、信誉良好的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及就业创业激励政策,不断壮大养老服务人才队伍。


                            市民政局

                         2021年6月9日


 #  2021沈阳养老怎么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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