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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苹果再次以“电商平台定义”问题被驳回,那起诉个京东的旗舰店总成了吧?

嘶吟 2022-07-29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私银 Author 私银号主

起诉苹果公司单方面违约真是一路坎坷,我把华为商城、小米商城以及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的报告都附上了,尝试在北京互联网法院再次起诉苹果公司,结果审核结果依然是不通过,审核意见与上次的连一个标点都不带差的,真是佩服审核法官的复制粘贴功底了。



肯定不能就这么不了了之的,所以后面我又分了三条路同时走:


首先,在国家投诉受理办公室网站,申请商务部或人大立法部门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的定义。




随着互联网高速发展,电子商务平台崛起,成为人民日常购物消费不可或缺的产品与服务载体。而有一些不正规的电商平台打法律的擦边球,请商务部或人大立法部门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的定义,并确认:小米商城、华为商城、苹果商城这样的网站是否属于“电子商务平台”,是否受相关电商法律法规约束。

参见华为商城官网的简介:
https://www.vmall.com/help/faq-939.html
“华为商城(vmall)是华为公司旗下的自营电子商务平台,以最终用户为主要对象,提供华为手机、无线上网设备、平板电脑、配件等系列终端产品和服务;是以营造用户的移动信息生活为服务宗旨的互联网商务平台。”

至少华为自己是声称自己为电子商务平台的。



效率还是很高的,在1月5日已经转交到商务部处理,等待答复后,再依照答复看如何处理北京互联网法院不受理起诉苹果商城的事。



其次,冒着北京1966年以来最冷的严寒,我亲自来到苹果电子产品商贸(北京)有限公司的主场法院——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现场立案。



有一些经验借此分享下:


1、无需在微信小程序端预约,直接来排队立案即可。不要去东城南院(原崇文法院),那里不受理立案。


2、带齐:诉状一式两份、证据一式两份、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进门需要查北京健康宝信息、通信行程卡信息、身份证原件、测量体温,此外还需要全身安检。尽量别带水,更别带违禁物品。实测我的开快递小刀没事(参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不光是口号,任重而道远》)。


4、付款可以使用信用卡,未见微信支付宝等扫码方式。



5、冬天带小米手机的好处是能暖手,坏处是掉电太快……


6、提前在“北京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里提交下立案的信息,审核法官能在系统里查到,方便快速立案。国内其他很多地方也都能网上申请立案,不妨试试,没必要都来苹果的主场法院死磕。



7、这个微法院的小程序,太难用……太难用……请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第三,也真是巧了,正赶上京东商城里购物也遇到一个拒不发货要退款的商家。北京互联网法院不是已明确可以受理京东商城上的买卖合同纠纷么,那就拿这个商家来做祭旗吧。当然,这也是在我已经多次沟通都无效的情况下的无奈之举,不能再像之前京东长虹热水壶那样忍气吞声了。




民事起诉状


原告:寇琪,性别:男,民族:汉族


被告:广东恒青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高新区科技东路7号801房之一


法定代表人:刘妙莲


第三人:北京京东世纪贸易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北京市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C座2层201室


法定代表人:徐雷


案由: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


2、请求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依照合同尽快发货


3、请求判令被告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增加赔偿原告500元损失


4、请求判令被告在京东商城“恒青大药房旗舰店”首页显著位置对原告进行文字性公开道歉


5、请求判令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本人于2020年12月29日 00:33:36在京东商城“恒青大药房旗舰店”购买“口腔溃疡散3g*6瓶 清热敛疮 用于口腔溃疡 1盒”,本人按照店内所示价格履行了付款义务,付款16.20元。订单编号为:140802734401,并且在29日当日就已显示为“仓库处理中:您的订单已进入第三方卖家仓库,准备出库”。因迟迟没有更新订单物流状态,本人于2020年12月31日  21:55:33在订单页面进行催单,于2021年1月1日 15:11得到的被告答复为:目前因缺货无法为您正常发货,为不耽误您使用,建议您申请退款。本人按照京东商城交易纠纷流程,于2021年1月2日 13:11:51提交纠纷,纠纷单号为31155635,并于2021年1月2日 20:35:23补充描述,明确告知:1月9日之前仍未收到货,(本人)直接在北京互联网法院起诉。之后一直没有任何京东与被告的人员与本人联系。本人于2021年1月3日通过订单链接进入京东商城“恒青大药房旗舰店”看到“口腔溃疡散3g*6瓶 清热敛疮 用于口腔溃疡 1盒”仍旧在“出售中”状态而非“缺货”或“下架”,遂截图存证于2021年1月3日 13:49:59作为补充描述上传到京东纠纷单。京东纠纷处理专员于1月3日 15:08联系到本人,沟通明确了情况,并于15:12:19在纠纷单中做出处理结果公示:尊敬的客户您好,此订单问题(未发货),目前处理方案(发货),给您带来不便,还请见谅,感谢您对京东的支持!而后又一直无京东与被告的人员与本人联系。本人于2021年1月7日 15:47主动拨打京东客服电话4006562211,从客服处得知京东多次试图联系被告,而被告在京东的预留手机一直未接听。直至起诉之时,再无京东与被告的人员与本人联系。


此致


北京互联网法院


         起诉人:             


2021年1月8日



这是在京东商城里查到的公示营业执照:


这是京东交易纠纷单详情:


这是京东催单详情:


就全当打BOSS前先打个小怪热热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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