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 四大要点解读佛山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
经市政府同意,日前,佛山市教育局印发了《佛山市2024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工作意见》明确了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指导思想、招生计划、考试科目和时间、综合表现评定、报名和志愿填报、招生录取管理等内容。
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
根据《工作意见》内容,2024年中考政策将保持总体稳定。
一是2024年继续采用广东省统一命题试卷,根据省教育厅部署,考试时间改为6月30日至7月2日。
二是优质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范围及录取办法延续2023年做法不变,根据招生类型分类分层设置录取批次,采用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
三是名额分配录取方式不变,设置批次录取最低资格要求,第一批名额分配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其他批次名额由各区分配。
四是根据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双高”行动方案(2023—2025年),继续落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
五是继续执行2023年的加分照顾录取政策,规范审核,加强监督,维护教育公平。
推进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改革
一是道德与法治、历史科按卷面分值60%计入录取总分,单科满分由50分增加至60分,中考总分由720分增加至740分。
二是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数学考试时长增加至120分钟。
三是从今年起,英语听说考试代替听力考试,成绩计入录取总分,英语科总分120分不变,原听力时间用于笔试答题。
四是体育科项目考试的必考项目采用中长跑和游泳二选一,选考项目增加引体向上。
五是考生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考试结果与录取挂钩,报考市一中等9所学校必须达到3个“C”等级或以上。
(市一中等9所学校:佛山市第一中学、佛山市第二中学、佛山市第三中学、南海区石门中学、南海区南海中学、顺德区第一中学、顺德区李兆基中学、三水区三水中学和高明区第一中学等9所学校。)
巩固招生秩序全面规范成果
巩固提升中小学招生秩序,全面规范招生行为,着力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各区各学校不得动员学生放弃中考报名,严禁信息封锁或阻拦、诱导干扰考生填报跨区志愿;严禁违反国家和省有关“属地招生”和“公民同招”(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政策的行为,坚决抵制市外教育机构在佛山违规招生;完善民办高中征集志愿和录取机制,严禁普通高中对已被其他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录取的考生进行二次录取;严禁初中学校提前分流学生到中职(技工)学校,严禁所有高中阶段学校提前在春季学期招收应届毕业生;严厉打击炒作“状元”或升学率等行为。
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加快发展
持续优化教育结构,推动普职协调发展。鼓励各区探索职普融通试点,相关专业可面向区内试行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同批次并行招生。继续扩大中高职贯通(含三二分段)试点院校的招生规模,为广大考生提供更多的升学选择。
《工作意见》充分发挥了正确导向的作用,落实了国家、省、市的改革要求,符合我市教育教学改革和考试招生工作的实际,有利于贯彻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要求,有利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健康而有个性地发展,有利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高中阶段教育高水平高质量普及、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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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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