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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进村入户巡回审理赡养纠纷
近日
南川法院鸣玉法庭法官
到石溪镇五星村巡回审理了一起赡养纠纷
吸引了不少村民到场旁听
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
案件详情
原告是78岁的农村老人罗某(女),膝下共有五名子女,子女之间长期存在隔阂和矛盾。罗某没有固定收入来源,老伴去世后,五子女未尽赡养义务,罗某的老年生活得不到保障。无奈之下,罗某向南川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五名子女每人每月支付生活费400元,并平均分担住院医疗费、护理费用。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唐运考虑到罗某年纪较大、行动不便,决定到罗某家附近的农家院坝巡回审理该案。庭审中,法官耐心听取双方陈述,了解矛盾源头。休庭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向被告释法说理,讲解赡养老人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告知被告赡养老人既是法定义务,也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经法官耐心调解,子女们表示愿意积极履行赡养义务,当场对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等达成调解协议。
在家门口解决了自己的养老问题,罗某连声向法官道谢,表示感到十分欣慰。旁听群众表示,这种坝坝法庭非常生动形象,让村民们现场学法,知道了孝老爱老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起到了很好的教育作用,提高了大家的法律意识。
编辑:南川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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