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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川法院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显成效
6月14日
南川法院就原告颜某诉被告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履行征收补偿安置法定职责一案进行了开庭审理,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何圣春出庭应诉,这是今年以来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负责人第二次出庭应诉。今年2月,该区张凯副区长也到我院出庭应诉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行政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对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提高行政效率、构建法治政府、推动司法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南川法院努力克服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改革带来交流困难,稳步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坚持将行政诉讼法第三条第三款内容写入《应诉通知书》中,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在复杂案件中,另行发送《负责人出庭通知书》,特别通知负责人出庭应诉;主动联系、对接当地法制部门,促进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对各行政机关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改变过去行政诉讼“告官不见官”的局面,促使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通过行政诉讼活动发现问题、发现短板,从而更加严格规范执法,进一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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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涪陵区和武隆区行政负责人出庭诉率仅为29.59%、54.6%、59.3%,而今年1-5月行政负责人出庭诉率已达68.97%、调撤率已达4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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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 秦伟
编辑:南川法院新媒体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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