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限:2020年05月11日 至 2020年05月15日值得注意的是,数字郑州科技有限公司是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郑州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股份分别为:40%、60%。
✔ 城市大脑统一计算资源平台
✔ 统一支撑服务平台(统一视觉计算平台、统一物联网平台、统一业务中台(政务)软件、统一区块链平台)
✔ 各业务领域智能应用(政务服务一体化、郑好办APP服务、政务协同办公、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交管、政法、应急、城管、环保、医疗、金融、文旅、消防、农经信息一体化、统计局大数据平台)
✔ 城市大脑可视化展示(领导驾驶舱)
✔ 安全保障体系
1、政务数据作为一种特殊的国有资产,除了财产属性之外,还需要强调其安全性、保密性。数字郑州科技有限公司由郑州大数据发展有限公司(持有60%股权)、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共同出资成立。数字郑州科技有限公司已经于2020年1月经郑州市政府批准,取得郑州市政务数据资产的授权开发主体资格。数字郑州科技有限公司已经承担了郑州城市大脑一期项目建设。2、郑州市城市大脑二期项目智能应用包括:城市大脑统一计算资源平台、统一支撑服务平台(统一视觉计算平台、统一物联网平台、统一业务中台(政务)软件、统一区块链平台),各业务领域智能应用(政务服务一体化、郑好办APP服务、政务协同办公、市场监管、交通运输、交管、政法、应急、城管、环保、医疗、金融、文旅、消防、农经信息一体化、统计局大数据平台)、城市大脑可视化展示(领导驾驶舱)、安全保障体系。招标控制价为88002.12万元,以上建设内容需采用城市大脑相关专利、专有技术构建。3、郑州市城市大脑二期项目智能应用是一期项目基础平台的续建、扩建项目,是在一期的数据资源平台、数据运营平台基础上的扩展,必须保持一期、二期项目的延续性和可持续性。4、阿里巴巴作为数字郑州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方,其在城市大脑相关技术方面具有多项唯一性的核心专利技术。阿里巴巴已经将城市大脑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许可给数字郑州科技有限公司。经专家论证,认为本次采购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情形,我单位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用数字郑州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