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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为请客付账争执,还搭上了命?
玩乐到凌晨1点半,一行人准备步行回家,在另一家KTV门口,遇到了刚刚饮酒出来的卫某某等人。
郭某仔与卫某某原本素不相识,因为都是马某某的朋友,两波人就坐在KTV门口的啤酒摊闲聊。郭某仔提出要请客,卫某某则表示他要请客。就为了谁请客结账的问题,双方起了争执。
而据郭某仔陈述,自己当时喝的太多,脑子不清醒,直到第二天酒醒才意识到自己伤了人命。
郭某仔被批捕后,晋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向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庭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仔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决被告人郭某仔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本来是朋友聚会,却因饮酒无度,冲动伤人,最终伤害了一条生命,让自己身陷囹圄,也给亲人带来了痛苦。
温馨提示
春节将至,每逢佳节,亲朋好友相聚,或小酌几杯,或开怀畅饮。在此,法官温馨提示:饮酒莫贪杯!酒后一时冲动、伤人害己,悔不当初!
来源:律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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