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24鞭!NTU助理猥亵3名幼女,被处以极刑
|关注“新加坡眼”,输入“物流”“雅思”获得更多信息|
昨天(11月20日),新加坡一名男子因猥亵等17项罪名被判8年监禁和24鞭的鞭刑!
24鞭是法定的最高鞭数。有人说,只是猥亵并未强奸就判极刑,是否太冤?一点也不冤!
施暴的男子今年45岁,是一名大学研究助理,已婚,并育有两个儿子。他于2014年至2017年间多次猥亵三名小女孩。
其中一名受害者是该男子邻居家的孩子,当时只有四岁。女孩妈妈说两家人关系很好,经常在一起聚餐玩耍,所以女儿也经常独自去邻居家玩耍。
2017年1月,小女孩洗澡时告诉妈妈他的私处疼,并说邻居叔叔用手揉她的屁股和尿尿的地方。小女孩说着还用手在妈妈胳膊上比划,说叔叔就是这样揉的,她不愿意叔叔也不会停下来。当时据小女孩第一次被猥亵已经有半年的时间。小女孩的妈妈立刻察觉了事情的严重性,赶紧带着孩子去医院做检查,并报了警。
警察立刻逮捕了被告,并在他的房间里搜出了摄像机和硬盘,硬盘里的资料已经被删除,警方恢复部分数据后发现这名男子竟然猥亵了三名小女孩,其中还有她的亲侄女。
警方了解到,该男子每次猥亵这些孩子前会让她们玩手机游戏,以此分散注意力,然后在把手伸进孩子的衣服里。因为事发时孩子年龄小,而他猥亵的又很频繁,所以孩子以为这是正常的接触。
虽然这名男子并没有实施强奸,但法院认为,这样的猥亵幼女的行为性质非常恶劣,绝对不能姑息!最后,法院以六项罪名和17项指控判该男8年监禁和24鞭。
除了对罪犯的重判,我们也应该重视对孩子的性教育。此外,加入生活中遇到不合常理的情况,我们也应该多留个心,给孩子们的成长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
(文:冰心玉壶)
相关链接:
— END —
欢迎关注新加坡眼®
独立视角|平实报道|深度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