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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著名演讲词】威廉·菲尔普斯的演讲
小皮爱读书
2022-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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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利昂·菲尔普斯(William Lyon Phelps, 1865—1943 年)美国教育家,文学评论家和演说家,耶鲁大学教授与学者,
1865年1月2日出生于美国康涅狄格州纽黑文的一个牧师家庭,1887年在乔治大学伯克利分校获得学士学位,1891年以一篇唯心主义的荣誉论文受聘于耶鲁大学,同年获哈佛大学博士学位,在哈佛任教一年后返回耶鲁大学,此后一直在耶鲁大学担任英语文学教授,长达40年之久,直到1933年退休;1943年8月21日菲尔普斯在纽黑文去世,1951年在他生前的住所建立了菲尔普斯纪念馆。菲尔普斯一生以博学与智慧闻名于世,兼任电台节目和辛迪加报纸专栏的撰稿人,经常发表公众演讲,出版了许多脍炙人口的书籍和文章,著作涉及小说理论研究等多方面,代表作有《现代小说家评论集》、《20世纪戏剧》等,为普及文学教育作出了重要贡献。
菲尔普斯谈快乐——快乐是什么:
每个人,无论其国籍、性别、年龄、人生哲学、以及宗教信仰如何,都希望自己能快乐。所以快乐的定义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其中最精彩的定义之一是我在耶鲁上四年级时由校长德怀特给出的:“最快乐的人是有着最有趣的思想的人。”
这个定义把快乐放在了它应该在的地方:内在而非外在。快乐应该象品德一样不取决于外界事物,而是性格的一部分。
快乐应该尽可能——虽然并不总是可能——像品德一样,其得失不是取决于外在环境,而是取决于内在准则。有的人拿着快乐就像愚蠢的妇人手提着鼓鼓的钱包走在熙熙攘攘的大街上一样。第壹个见到她的手疾眼快的贼很容易就会让这妇人和她的钱包分家。如果一个人的快乐就像这钱包一样是个外在的东西,仇敌、天灾、或者任何一点每个人都会遇到的不测风云,也就很容易让他与他的快乐分家。
我们每个人都有敌人。我自认为是个还算平易近人的人,但还是有很多人,在他们听到我的死讯的那一天,会大大松一口气。我不管是现在还是到那时都对此毫不在意。我不会让别人,尤其是那些不管我怎么做都会敌视我的人,来决定我是否有个平和的心境。如果有人告诉你别人说了你的坏话,而你听了就郁郁不乐,你就把你心灵的钥匙交给了别人,让别人来决定你是否快乐。我坚信在这个问题上你自己应该有决定权。如果你知道有人恨你而你并不生气或难过,而是觉得可笑,因为你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而还是招致了怨恨,这情景不是有点滑稽吗?如果你能体会到这点幽默感,你就进了自由王国了。
人不可能每时每刻都无比兴奋,不可能每天早上一醒来就像一条挣脱了锁链的小狗一样活蹦乱跳。如果你天天都如此,别人大概会觉得你神经不正常。但我相信如果有正确的人生哲学,人完全有可能在他的个性中建立外力不可长久摧毁的快乐之源。你当然还是会时不时有不愉快,也许由于身体不好、有为难的事、或是朋友忽然离世,但你不会永远挣扎在苦海里,你会摆脱忧郁,因为你的内心有来自有趣思想的不可征服的快乐。
如果最快乐的人是有着最有趣的思想的人,那头脑就比财富和健康这两大福分更重要。我从来没说过金钱是粪土,因为如果我这么说,我就太伪善了。钱是好事,但并不是快乐最重要的决定因素。如果是的话,那所有的有钱人就都会很快乐,但实际上很多有钱人并不快乐,而很多穷人日子倒是过得很开心。健康的重要性当然也不可轻视。人没病就意识不到健康的重要。不注意自己身体的人是叛徒,因为一个人对社会有用的程度会因为健康问题而大打折扣。但健康仍然不是终极答案。有病的人会觉得他们身体好了之后会非常快乐,牙痛的人觉得世界上每一个牙不痛的人都很快乐,但事实并非如此。有人身体好得很,但并不快乐,而有的人肢体残缺,但其言谈举止之间都能流露出一种发自内心的快乐。他们战胜了环境、肉体、以及他们自己思想中的绊脚石。
如果我丢了我所有的钱,我会很难过。但这不会永远夺去我的快乐。如果我被车祸压断了右腿,我也会很难过,但这也不会永远夺去我的快乐。为什么?因为我的快乐不是在我的钱包或腿上,而是在我的头脑里,性格里。爱尔兰剧作家约翰·欧文在战场上丢了一条腿。我问他如果在现状与四肢健全而不会写作之间作选择,会选哪一个,他毫不犹豫地说这没有可比性。当一条腿的作家比当两条腿的四不象对他要有吸引力得多。“当然,”接着他若有所思地说,“我还是很想念那条腿的。”
还有一点很重要:如果最快乐的人是有着最有趣的思想的人,那快乐应该随着年龄而增长。
我知道这个说法跟很多人的意见南辕北辙。多数小说、诗歌、和大众观念都认为青年是人生的黄金时代。我还是个大学生时,一位名人在给我们的讲座上强调说,“年轻人,好好珍惜这四年吧,这是你们今生最快乐的日子。”这个观点给我们印象很深,但正如很多别的耸人听闻的观点一样,是错的。我和我的同学们已经大学毕业四十年了,其中绝大多数现在都比当时更快乐。
我读过很多法国小说,里边经常可以看到把一个四十五岁的女人形容为“这辈子已经过完了。”四十五岁这辈子就过完了?为什么?因为陌生男人不再看她了。不可否认,有人爱慕、有人献殷勤、有人恭维漂亮感觉是很好,但这就是一个女人生活的全部吗?对这类说法,我们只有透过表面看下去才能看到其实是对人格的一种侮辱。
如果有人坚信青年是人生的黄金时代,那照这个说法引伸下去,没有人比大学生和年轻新娘更可悲的了,因为他们已经达到了人生的顶峰,摆在他们面前的是五十年的下坡路,五十年越来越黑暗的日子。
有些中年妇女一谈到他们逝去的青春时就很悲伤。我认为五十岁的女人感叹二十岁不再来就像二十岁的女人感叹三岁不再来一样可笑。而确实也是有那么一些傻瓜认为孩提时代是一辈子最快乐的时候:“我真希望我再当一回孩子!”放心吧,你的愿望很快就会得到实现。
所谓青年是人生最快乐的日子的说法是基于对快乐的错误定义。很多人认为身体没病、心里不愁就是十全十美,而当人年纪渐长时病也多起来了,心里事也多起来了,所以他们认为青年时是最快乐的。我们当然都是动物,但我们不仅仅是动物。对动物而言,这个说法是对的。但动物没有人的最重要的天赋:人可以成长。
那些认为孩提时代最快乐的人是不自觉地采用了动物定义:孩子最快乐,因为他身体健康,无忧无虑。冷了有人给他盖被子,饿了有人给他饭吃,困了有人抱他上床。这不假,但有时候他不困却也会被放到床上。阳光灿烂的日子总少不了影子。我个人倒是倾向于有点病痛和烦恼,但是可以自己决定上床睡觉的时间。孩子像奴隶一样要依赖别人。如果你更想当一个身体健康、有吃有喝的奴隶而不是一个独立的人,你是会更喜欢儿时而不是成年。孩子生理和心理上的主动权都操在成人手中。他们比孩子强壮,可以强迫孩子干任何事。而他们的智力对付起孩子来则更是绰绰有余。让我来举例说明。
我六岁的时候,有一次和一个跟我差不多大的孩子玩球。那是我的球。更准确地讲,是我爸爸给我的。我一不小心,球滚到了街上,被一个大孩子拿起来了。我说,“把球还给我,那是我的球!”
他说,“现在不是你的了。我拿到了。”
我说,“但这球不是你的,是我的!”
“它不再是你的了。”
他说的对。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那球。我唯一能做的事就是坐在地上号啕大哭。我还想再当一回孩子吗?
也在差不多那时候,我有一次拥有了一个三分银币。那时三分钱还是挺值点钱的。我不想一次花掉这么多钱,就想把它破开。我走进一家很大的菜市场,请一个店员给我换成三个一分的。他瞥了一眼这枚小钱,甩出一句,“我们商店没有零钱。”我只好出了商店,站在人行道上发愣。这时一个胖胖的爱尔兰人走过来,看到了我,就问我是怎么回事。
“我有一个三分银币,但是换不开。”
“为什么你不到商店里换呢?”
“他们没有零钱。”
“你怎么知道?”
“他们告诉我的,先生。”
“孩子,跟我来。”
我把我的小手放在这位爱尔兰人的巨大的手掌中,一起进了商店。正巧又碰到了告诉我没有零钱的那位店员。爱尔兰人严厉地说,“这孩子想把他的三分钱换开。”
大大出乎我的意料之外,那位店员客气地说,“当然可以!”说罢他打开抽屉,给了我三枚铜钱。这是我有生以来最大的惊诧之一。后来想想,我的结论是如果你没有影响力,就没有零钱。事实可以改变,而起决定作用的是当事人有没有本领施加影响。现在我零钱也有,影响力也有,可不要再当一回孩子了。
快乐绝不仅仅是运气,而是取决于很多因素。一个人应该像运动员准备比赛一样来为快乐作好准备。勤奋锻炼,减少受伤机会,竞赛成绩自然会好。人只有两个去向:变老或死亡,所以成功地变老非常重要。况且我发现尽管悲观者宣称人生没有意义,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还是会耗到生命的最后一秒钟。看到这么多男人和女人都很怕变老,我觉得很可悲。他们被恐惧束缚住了。很多人在看到他们头上的第一根白发时都吓呆了。人头发变白其实没有必要害怕。如果头发变绿或变蓝,那倒是应该去医院看看,而头发变白只不过是因为头皮里白色素太多,不冒出来不行。别为你的白发羞耻,你应该为它感到自豪,就像为你的国旗而自豪一样。看看这个世界上成千上万的人都在经历着的不幸,你应该感到很幸运你能活到长出白发的时候。
有的傻瓜会说,“我是希望我老了还能像年轻时一样漂亮迷人。”这不可能。我们得承认老人不漂亮迷人。漂亮只属于青年,而且是青年最重要的魅力。诗人勃朗宁认为青年漂亮迷人是因为他们如果没了这个就会让人难以容忍。年轻人是这个世界的装饰品,这就是我们喜欢他们的原因。他们身体苗条,行动敏捷,美丽动人,因为他们如果不是这样的话就没有人能容忍他们的存在了。如果小伙子和姑娘们,除了无知以外,还白发苍苍,谢顶肥胖,满脸皱纹,再加上个双下巴颏,那真是太恐怖了。但是造物主的安排是让年轻人外表迷人,而给他们时间来增长智慧和见识。然后他们就可以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来生存,同时丢掉迷人的外表。小孩子坐在你腿上,伸手来拿你的手表,你会说,“好孩子,这个不能拿呀!”但如果有个三十岁的人伸手来拿你的手表,你会送他进监狱。我们长大时别人对我们的期望值会更高,所以没有人比一个已届成年而心智还像孩子的女人更可悲的了。这个文明社会里没有她的位置。
就算有人能到老还能漂亮迷人,这充其量也就算是一种退却、一种投降,而不应该为决战到底的生命斗士所接受。与其勉强维持着外貌而变老,我们能不能充满期盼地变老,胜利地变老呢?完全有可能。约瑟·丘特决不是个盲目乐观主义者,而是个极其老练事故的人。可是他七十多岁时有一次在纽约的一次公开演讲中宣称人生最快乐的阶段是七十到八十岁:“我建议你们加快步伐,赶紧加入这个行列。”
让我们再来看看另外一个流行的观点:我们年纪大了之后就失去了所有的幻想。这话倒是一点不假。我觉得我现在就没有任何幻想。即使有,我会很高兴今天就把它扔掉。你丢掉一个不切实际的幻想会怎么样呢?
每次你丢掉一个幻想,你就会有一个新见解。见解与思想比幻想更有趣,所以会更让你欣喜。实实在在的世界、男人和女人比那些由无知和愚妄描绘出的图景更值得让你了解。
有人告诉我们青年之所以最快乐是因为他们戴着玫瑰色的眼镜看世界。但我没有任何想戴玫瑰色眼镜的欲望,并且我还可以证明你也不需要。让我们来看看我们在政治经济学中的老熟人:供需法则。需求决定价格。大家都想要的东西肯定比没人想要的东西贵。假如你今年夏天去欧洲,到那里的商店里去买一副高倍望远镜。结果售货员建议说与其买望远镜,你不如买一个万花筒,你用它可以看到非常鲜艳美丽的图案。你一定会说,“你当我是孩子呀?我对这些五颜六色不感兴趣!”“我知道,但是距离才产生美感。你看到五英里以外的一条船时,它漂亮得就像只天鹅一样。但如果你用高倍望远镜来看,你会看到破洞、补丁、甲板上晾着的衣服、以及别的很多不够赏心悦目的东西。你肯定不想知道这么多真相。”你绝对不会同意这个说法,明证是你随处都可以买到廉价的玫瑰色眼镜,但望远镜的价格会随着放大倍数而直线上升。如果我们为了看到真相而不是幻觉肯花大钱,我们就必须抛弃幻觉带来快乐的说法。随着我们年纪的增长,玫瑰色逐渐褪去,我们才越来越清楚地看到了人生的真相,因此也就觉得它更有趣。
还有人认为人变老时就失去了热情。这个说法对有头脑的人完全不适用,并且有一个严重的错误:它把没有热情和没有激发起热情的事混淆起来了。让孩子激动的事常常提不起成年人的兴趣,这并不能说明成人不会激动,而只能说明他们不会被孩子气的东西激动。我小时候最快活的日子是七月四号独立日,因为那天妈妈允许我半夜就起来,到街上大喊大叫,直到天亮。想想看,每天晚上一到了八点就被强制上床睡觉的我,早上三点就可以起来到大街上扯着嗓子大叫!那真不是一般的欢喜。假如现在你跟我说今天晚上我可以半夜就起来大喊大叫直到天亮,我谢绝。这说明我没有快乐和热情了吗?当然不是,这只说明我不想半夜三更爬起来。在那快活的独立日,天亮以后我会放一整天的鞭炮,决不疲倦。那时常常会有一个很老的人——他可能有三十二岁左右——走过来,我就请他一起跟我来分享放鞭炮的快乐,而他总是婉言谢绝。“可怜的人!”我想,“他这辈子算是完了。他再没有快乐了。”我那时真是很难想象三十岁以上的人会有任何开心的事,他们只不过是每天都活在一个一成不变的套路里而已。
三岁的女孩得到一个洋娃娃礼物会很开心,而如果她长到十七岁时有人送她一个洋娃娃,她会觉得受了侮辱。这并不说明十七岁的女孩没有了快乐和热情,而是说明她的热情原来是在洋娃娃身上,而现在则是转到了别的事情身上。
如果最快乐的人是有最有趣的思想的人,那我们的快乐会与日俱增,因为我们会有越来越多有趣的思想。理想的人生就像爬一座高楼:爬到一半时看到的风景要比在底层时好。上得越高,视野越宽,风景也就越美。教育的真正价值也就体现在这。高等教育不见得会使人变得更有效率,但是可以丰富人的性格,增加人的精神财富,从而使人快乐。这是为年老体衰以至于动物原始欢愉的丧失而设置的最好的保险。不管我们有多少亲人和朋友,在某种意义上说我们每个人都注定是要过一个孤独的生活,因为我们在这世上存在的每一天都是跟我们自己在一起。因此我们绝对有必要给自己增加点智慧和美的品味,从而在我们思想空间的四壁都可以挂上引人入胜的画幅。做一个有趣的人比做一台高效率的机器要强得多。很多人被杯中物毁了他们自己,因为他们不能忍受跟自己相处。每当他们不得不与他们空无一物的思想独处,他们就必须用刺激物来让他们忘掉那已经荒芜的内心世界。还有很多人则是冲向电影院,或者是找点别的什么能让他们忘掉自己的事。
高等教育,或者说心灵的滋养,对女人比对男人更加重要,因为女人独处的时间更多。男人一辈子一多半的时间都是像狗一样跑来跑去。但女人则不然,即使是在妇女解放的今天。让我们来看一个女孩的例子,她在一个快乐大家庭中长大,有很多朋友和邻居。她每天都在各种愉快的游戏和活动中轻松度过。后来她嫁到了新泽西,她丈夫每天早上乘7:37的火车去纽约上班,晚上6:48才回家。这位少妇从一个幸福之家一下被抛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每天独守空屋。如果她没有任何精神寄托,没有任何有趣的思想,天知道她该怎么办。
我无意低估舒适生活和年轻迷人的好处,但如果悠闲自得和无忧无虑就等于快乐,那最快乐的一位将既不是一个男人也不是一个女人,而是一头美国的母牛。牛在欧洲还得拉车,而在美国牛和狗是真正闲适的淑女和绅士。看看一头典型的美国的母牛的一天,我们就会发现她与一般人眼中的理想生活已经相差不远了。她早上起来,尾巴一翘,一天的厕所问题就解决了。这比起人类来真是有无比的优越。女人一天平均得要花上四十五分钟来穿衣化妆。哈丽特·马蒂诺小时候在听到她这一辈子每一天都得刷牙时被惊呆了。她后来活到了九十岁。母牛不用刷牙,也不用剪发,不必去买得体的高档时装,也不必随处都得拎着化妆盒。尾巴一翘,她的一天就可以开始了,而她的早饭已经在等着她了。她既不用亲自下厨生火,也不必因为厨子不辞而别而恼怒。草是她的主食,其上的露水是她的饮料。进餐大约一个小时后,她会若有所思地凝视着远方,想想那边的草地是否长得更旺更绿,是否值得劳驾走一趟。
她会花上三个小时来琢磨这件事。中午,她散步到小溪边,下到齐腰深的溪水里,饮水沐浴。然后她庄严地走到树荫里坐下,开始反刍。她的上颚静止,而下颚则有节奏地转动,表情安详平静。牛反刍时的表情与美国女孩嚼口香糖极为相似。每次我见到其中一个情景就决不会不想到另外一个。牛的眼睛大而有神,脉脉含情,无忧无虑。她们决不会因为内省或烦恼而不安。她们之间没有不可知论者、原教旨主义者和现代派的争论。她们不会在晚上辗转反侧,不能成眠,想象她的儿子是不是在某个遥远的城市投奔了魔鬼的怀抱。给人类带来痛苦和折磨的诸多思绪,在她们那里都不存在。我见过很多的牛,而在她们的大眼睛里从来没有见过任何的困惑。她们平静的面部表情从不流露出警惕或惊慌。她们甚至从来不感到厌倦。她们已经成功地超脱了叔本华的“人只能在失望与无聊之间作出两难选择”的著名论断。
既然美国的母牛的一日已经展现出大众所期望的理想生活:舒舒服服、没有痛苦、没有忧愁,我们谁不想变成一头牛呢?可是大概很少人会愿意把自己变成牛。这只能说明一件事,尽管人生有悲伤、有困惑、要操很多的心,但还是比牛的平静生活更有趣、更值得过。多一分有趣,就多一分快乐,而最快乐的人是有着最有趣的思想的人。
1933年4月6日菲尔普斯发表的广播演说——论藏书:
读书的习惯是人类学得知识的最重要的方法之一。我们在阅读属于自己的书时所得到的乐趣,远远大于阅读借来的书时所得的乐趣。
一本借来的书就像是家里的一位客人,必须小心翼翼地,以惟恐引起别人不高兴的一种拘谨态度来对待。你务必使它完好无损,使它在你家里时不遭破坏,你不能漫不经心地随手乱放,你不能在书里做记号,你不能折书页,你不能随便使用它。而且,有一天你得将它归还原主,尽管你很少做到这一点。但是你自己的书是属于你的,你可以毫无拘束地用一种深情的亲昵态度来对待它们。
书是为了用,不是为了炫耀。你所拥有的书不应该使你害怕做上记号,或害怕摊开来和翻转过来放在桌上。在书内你所喜欢的段落标上记号的一个重要原因是,这样可以使你更容易地记住那些重要的话,很快地找到它们,若干年后再读到时,那就像重访一个你曾在树皮上刻过印痕的森林,你会有一种踏上了熟悉的土地的乐趣,回忆起思想上接触过的景色和你本人曾有过的自我。
每一个人都应该在青年时期就开始搜集和收藏书籍。人占有私有财产的这种基本的本能,在这里得以有百利而无一弊地加以培养。人们应该有自己的书柜,书柜应该没有门,玻璃窗或锁,它们应该是开放的、方便的,眼一见到即可伸手取得。
最好的墙壁饰物是书,它们的颜色和外观丰富多采,胜过任何墙纸,它们的图样设计也更有吸引力。它们还有一个最大的好处:集中了许多各不相同的名人。当你独自坐在室内炉火旁时,你会觉得身边围聚着不少知心朋友,你知道一眼就能看到他们,这是令人既激动又振奋的。
你不必读遍全部藏书,我的室内生活多半是在一间存放着6000册书的房间里度过的。对于陌生人提出的一个千篇一律的问题,我有一个常备的答案“这些书你全都读过了吗?”“有些书读过两遍。”这个回答既真实,又出乎他们的意料。
我们最好的朋友当然是活生生的,能喘气的,有血有肉的男男女女。我对读书的挚爱从未使我成为遁世的隐士,这是怎么做到的?书籍是人所拥有的,由人使用的,为人服务的。文学是历史的永存部分,它是人的品格中最好的、最持久的部分。书籍朋友较之有生命的朋友有着这样的长处:任何时候只要你愿意,你就可以接触到世界上最真实的气质高贵的人们。
已故的伟人是我们无法亲身接触的,而活着的伟人通常几乎也是同样地无法接近的,至于我们个人的朋友和熟人,我们也不能经常看见他们,他们或许已经就寝,或许已经出门旅行去了。可是,在你的私人图书馆内,你可以在任何时候同苏格拉底或莎士比亚,或卡莱尔,或大小仲马,或狄更斯,或萧伯纳,或巴里,或高尔斯华绥交谈。而且,毫无疑问,在这些书里,你可以看到这些人正处于他们的最佳状态.尽力以最好的东西使你高兴,给你一个好印象。就像观众对演员是必要的一样,你对这些作家是必要的,只不过你不是看见他们戴着面具,而是一直看到了他们内心的最深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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