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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医保:抗击疫情,我们在行动




       市医疗保障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出发,第一时间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市财政、社保等部门部署落实疫情防控保障措施,积极做好联防联控,落实好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两个确保”要求,即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1月27日,张慧琳局长主持召开科以上干部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


会议要求:

       一是切实加强资金保障。在先期拨付定点医疗机构月度预付金的基础上,做好相关定点医疗机构专项周转资金的划拨工作,并加强与市直各医疗机构及各市(区)医保部门沟通联系,收集汇总各级医疗机构资金周转需求,及时研究协调资金保障。


       二是切实简化结算流程。督促和指导全市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认真落实“先救治、后结算”要求,对异地就医患者报销不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及时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和疑似患者医疗费用不再纳入医院总额预算控制指标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范围。


       三是积极协调应对防控药械供应保障。按照日报告要求,做好全市定点收治医疗机构疫情防控药品、耗材储备情况的收集、汇总,及时向省医保部门反馈本市防控药械的需求情况,积极协调、争取支持。


       四是全力协助维持药械市场秩序。迅速起草印制《致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一封信》,并组建执法检查小分队,深入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防控药品和耗材价格监测,协助维护市场秩序。


江门医保,为健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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