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受贿获刑15年,钦州这名医院院长又被揪出漏罪,狱中再听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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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凤坤因漏罪狱中再听判
钦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陈凤坤,因被认定受贿1722.1642万元,于2016年12月被钦州市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万元。
此后,因发现陈凤坤漏罪,钦州市检察院补充侦查。侦查终结后,该漏诉事实由钦南区检察院向钦南区法院提起公诉。日前,案件在陈凤坤服刑的北海监狱开庭审理及宣判。
▲资料图。钦州市检察院供图
陈凤坤被查明的追加犯罪事实为:
2009年至2014年期间,陈凤坤利用院长职务便利,为辉鸿药业有限公司经理李某在药品采购及货款支付等事项提供帮助,先后分10次收受李某送给的好处费135万元;
2012年期间,陈凤坤利用院长职务便利,在医院采购胸腔镜影像系统过程中,为南宁安进医疗设备有限公司股东钱某在医疗器械采购及货款支付等事项提供帮助,收受钱某送给的好处费20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凤坤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他因涉嫌其他受贿行为接受组织调查,如实供述收受钱财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应当从轻处罚,遂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前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万元。合并总和刑期18年,并处没收财产320万元。
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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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北防三地多家医院院长被查
近三年,钦州、北海、防城港三地多家大型医院院长落马。
2001年10月~2016年4月,钟宇华在任北海市人民医院院长期间,多次收受多人(受贿范围主要集中在医院建筑工程、医疗器械和医药采购等领域)给予的好处费共计982万元。
目前,钟宇华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南宁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网页截图
陈奕为谋求组织人事任免方面的利益,送给他人财物,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其涉嫌于2013年底的岗位调整中,送给时任合浦县委书记麦承标好处费150万元。
经北海市纪委常委会议、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陈奕开除党籍处分、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网页截图
经查,梁振家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他人礼金、礼品;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
经中共防城港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梁振家开除党籍处分;由防城港市监察局报防城港市人民政府批准,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网页截图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周钦因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网页截图
对这些害群之马,就该严抓严罚
相信在中央强有力的反腐措施下
医疗体系的廉洁程度会越来越高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蒋文跃
早报君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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