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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21家袋装螺蛳粉上黑榜,看完整个人心情都不好了…

2017-12-06 南国早报

饮用水不合格,袋装螺蛳粉也不合格,看完这些名单,整个人心情都不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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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家企业生产的

部分批次饮用水不合格


12月5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蜂产品、饮料和食品添加剂等3类食品的抽检结果。本次组织抽检了258批次样品,其中合格样品226批次,不合格32批次。


本次监督抽检发现,最突出的问题是部分批次矿泉水或包装饮用水中存在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情况,南宁市凉元帅工贸有限公司、广西武鸣县大明山百榄泉天然泉水饮料有限公司、南宁市好自然饮用水有限公司、南宁市老夫子商贸有限公司、广西象州县兴桂天然泉水饮料有限公司等19家企业在列。


▲网络图片,此处图文无关。


铜绿假单胞菌


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等,易在潮湿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


天然矿泉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网络图片,此处图文无关。


有些样品在检测中不止一项不合格。如广西南宁市八里山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八里山桶装包装饮用水中,除了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外,亚硝酸盐也超标。


亚硝酸盐


如果短时间内经口摄入(误食或超量)较大量的亚硝酸盐,则容易引起急性中毒,使血液具有正常携氧能力的低铁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失去携氧能力造成组织缺氧。当摄入量达到0.2~0.5克时,可导致中毒,摄入量超过3克时可致人死亡。


另外,南宁市金利源食品厂生产的棒棒冰(可乐味)(果味饮料)中,检出了糖精钠(以糖精计)。


糖精钠


为合成甜味剂,根据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风味饮料产品标准规定,该饮料中不允许添加。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分析,钠超标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增加产品的甜味、降低生产成本而超范围使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市、县(市、区)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具体不合格名单:

(一)浦北县友家商行销售的标称“浦北县葵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6-10,规格18.9L/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①0CFU/250mL;②0CFU/250mL;③1CFU/250mL;④0CFU/250mL;⑤0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宁明县龙眼果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南宁市仙果园食品厂”生产的“黑仔淬冰(葡萄味)(果味饮料)”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5-21,规格85ml/根),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检出值为0.0557g/kg,标准规定不得检出。初检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宁明县明源纯净水厂(普通合伙)生产的“明源饮用纯净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6-21,规格18.9升/桶),余氯检出值为0.079mg/L,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0.05mg/L)高出0.58倍;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①1CFU/250mL;②0CFU/250mL;③67CFU/250mL;④292CFU/250mL;⑤287 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四)江州区阳光名邸世纪华联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广西农垦十万大山天然食品有限公司南宁明阳分公司”生产的“饮用苏打水饮料(无汽)”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2-25,规格365mL/瓶),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1000CFU/mL;(2)1000CFU/mL;(3)130CFU/mL;(4)170CFU/mL;(5)240CFU/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0CFU/mL;M=10000CFU/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五)玉林市玉州区来利副食商行(微型企业)销售的标称“梧州市新佳佳乐食品饮料厂”生产的“花生奶植物蛋白饮料”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5-03,规格250ml/盒),蛋白质检出值为0.40g/100g,低于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低于0.5g/100g)0.2倍;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六)玉林市玉州区来利副食商行(微型企业)销售的标称“南宁市粤海糖果食品厂”生产的“杯装可乐(冰镇饮料)”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4-05,规格190ml/杯),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110000CFU/mL;(2)150000CFU/mL;(3)130000CFU/mL;(4)130000CFU/mL;(5)80000CFU/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0CFU/mL;M=10000CFU/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七)广西横县南山矿泉水厂生产的“南山包装饮用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7-16,规格18L(大桶)/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3500CFU/250mL; (2)3200CFU/250mL; (3)2600CFU/250mL;(4)2300CFU/250mL;(5)3100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八)广西横县津每健矿泉水厂销售的标称“广西横县津每健矿泉水厂”生产的“仙人岭®饮用天然矿泉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7-19,规格18.6L/桶),溴酸盐检出值为0.021mg/L,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0.01mg/L)高出1.1倍。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九)南宁市赤勤百货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南宁侨信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心源饮用纯净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7-19,规格18.6L/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1CFU/250mL;(2)0CFU/250mL;(3)0CFU/250mL;(4)0CFU/250mL; (5)0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 c=0; m=0CFU/250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南宁市吕卓俊水店销售的标称“广西上林大明仙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如来泉包装饮用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7-19,规格18.9升/桶),溴酸盐检出值为0.016mg/L,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0.01mg/L)高出0.6倍;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①243CFU/250mL;②272CFU/250mL;③12CFU/250mL;④291CFU/250mL;⑤62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 c=0; m=0CFU/250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一)南宁市万友饮用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广西蒙山县玉梦山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玉梦山优质饮用山泉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7-17,规格18L/桶),溴酸盐检出值为0.017mg/L,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0.01mg/L)高出0.7倍;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①0CFU/250mL;②0CFU/250mL;③2920CFU/250mL;④272CFU/250mL;⑤59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初检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十二)南宁市康源饮用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南宁市凉元帅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凉元帅饮用纯净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7-25,规格18.9L/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①2CFU/250mL;②0CFU/250mL;③0CFU/250mL;④0CFU/250mL;⑤0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三)广西南宁市八里山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八里山包装饮用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01,规格18L/桶),亚硝酸盐检出值为0.93mg/L,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超过0.005mg/L)高出185倍;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①4CFU/250mL;②0CFU/250mL;③6CFU/250mL;④420CFU/250mL;⑤920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四)陆川县西山泉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纯净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03,规格18.9L/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①130CFU/250mL;②38CFU/250mL;③82CFU/250mL;④290CFU/250mL;⑤7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五)南宁市凤远饮水店销售的标称“广西武鸣县大明山百榄泉天然泉水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简饮包装饮用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06,规格18.6L/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①<1CFU/250mL;②<1CFU/250mL;③1CFU/250mL;④<1CFU/250mL;⑤2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六)南宁市清珠水业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南宁市好自然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06,规格18 L/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①2600CFU/250mL;②2700CFU/250mL;③9CFU/250mL;④2900CFU/250mL;⑤62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 c=0; m=0CFU/250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七)南宁市老夫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宁市老夫子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邕城饮用纯净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07,规格18L/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①<1CFU/250mL;②<1CFU/250mL;③210 CFU/250mL;④<1CFU/250mL;⑤<1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 c=0; m=0CFU/250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八)南宁市磨氏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马山县金伦天然山泉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金伦山泉包装饮用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01,规格18.9L/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①8CFU/250mL;②<1CFU/250mL;③<1CFU/250mL;④<1CFU/250mL;⑤<1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十九)融安县汇佳量贩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西融安县笙露天然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笙露山泉包装饮用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5-02,规格418ml/瓶),溴酸盐检出值为0.016mg/L,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0.01mg/L)高出0.6倍。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十)广西容县大水山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大水山泉(包装饮用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7-23,规格500ml/瓶),溴酸盐检出值为0.018mg/L,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0.01mg/L)高出0.8倍。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十一)来宾市兴宾区清龙泉纯净水厂生产的“清龙泉包装饮用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22,规格18.9升/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1CFU/250mL;(2)<1CFU/250mL;(3)2CFU/250mL;(4)<1CFU/250mL;(5)<1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十二)来宾市瑶岜山泉纯净水厂生产的“瑶岜山泉饮用纯净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24,规格18.9升/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1CFU/250mL;(2)69CFU/250mL; (3)<1CFU/250mL; (4)1CFU/250mL; (5)<1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十三)来宾市兴宾区绿城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河池市金城江区富成饮料厂”生产的“葡萄味饮料”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6-08,规格260ml/瓶),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3300CFU/mL;(2)53000CFU/mL;(3)7500CFU/mL;(4)90000CFU/mL;(5)84000CFU/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 c=2; m=100CFU/mL; M=10000CFU/mL;二氧化碳气容量检出值为0.78倍,低于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低于1.5倍)0.48倍。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十四)广西来宾市新新纯净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溪包装饮用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20,规格18.9L/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1CFU/250mL; (2)<1 CFU/250mL;(3)<1CFU/250mL; (4)37CFU/250mL; (5)60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 c=0; m=0CFU/250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十五)来宾市丹龙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28,规格18.9L/桶),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1CFU/mL;(2)<1CFU/mL;(3)<1CFU/mL;(4)<1CFU/mL; (5)2CFU/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 c=0; m=0CFU/m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70CFU/250mL;(2)<1CFU/250mL; (3)120CFU/250mL; (4)<1CFU/250mL; (5)140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 c=0; m=0CFU/250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十六)广西忻城县加仁天然山泉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25,规格18.9L/桶),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100CFU/250mL;(2)<1CFU/250mL; (3)90CFU/250mL; (4)2800CFU/250mL; (5)<1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十七)广西鹿寨县瑶康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瑶康山泉包装饮用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28,规格18.6L/桶),大肠菌群检出值为|(1)1CFU/mL;(2)<1CFU/mL;(3)<1CFU/mL;(4)<1CFU/mL;(5)<1CFU/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mL;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为(1)<1CFU/250mL; (2) 16000CFU/250mL;(3) 14000CFU/250mL;(4) 21000CFU/250mL;(5)11CFU/250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0;m=0CFU/250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十八)巴马秋琳综合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南宁市金利源食品厂”生产的“棒棒冰(可乐味)(果味饮料)”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05,规格78ml/袋),糖精钠检出值为0.068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16000CFU/mL;(2)52CFU/mL;(3)51CFU/mL;(4)50CFU/mL;(5)57CFU/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0CFU/mL; M=10000CFU/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十九)大化益泉饮料食品厂生产的“番石榴C+(果味饮料)”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28,规格400ml/瓶),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21000CFU/mL; (2)25000CFU/mL; (3)17000CFU/mL; (4)14000CFU/mL; (5)17000CFU/mL,标准规定检出值为n=5;c=2;m=100CFU/mL;M=10000CFU/mL。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十)广西象州县兴桂天然泉水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柳象包装饮用水”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9-08,规格18.6L/桶),耗氧量检出值为5.4mg/L,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2.0mg/L)高出1.7倍。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三十一)广西容县野都蜂业养殖有限公司生产的“荔枝花蜂蜜”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8-15,规格500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300CFU/g,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1000CFU/g)高出0.3倍。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十二)柳城县太平吴氏食品厂生产的“洋槐原蜜”样品(生产日期/批号:2017-09-04,规格500克),嗜渗酵母计数检出值为400CFU/g,比标准规定检出值(不得超过200CFU/g)高出1倍。样品检验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2

柳州21家袋装螺蛳粉

生产经营单位受罚

 

12月4日,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了今年11月份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有29家单位因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和药品,或经营管理食品药品不规范等原因,分别被处以责令改正、警告或罚款的行政处罚,其中21家涉及袋装螺蛳粉,4家涉及药品。


▲网络图片,此处图文无关。


被处罚的这21家螺蛳粉生产经营单位,有7家被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罚款的行政处罚,它们的问题是产品经抽检不合格以及管理不规范。


1.融安县安宁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经营的柳州螺蛳粉(生产日期:2017年7月16日,规格型号:335克/袋)


2.广西福亮源方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水煮型福亮源柳州螺蛳粉


3.柳州市毛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柳州正柳螺螺蛳粉(生产日期为2017年7月10日)


4.柳州市定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螺品绘螺蛳粉”(生产日期:2017年7月18日,规格型号:300克/袋)


5.柳州螺小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螺小妹方便螺蛳粉(生产日期:2017年7月10日,规格型号:280g/袋)


6.广西善元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螺蛳粉


7.柳州市壮乡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心上碗柳州螺蛳粉螺蛳粉”(生产日期:2017年7月2日,规格型号:265克/袋)


广西螺味轩食品有限公司、柳州市香桥食品有限公司、柳州市爱民食品有限公司等14家螺蛳粉生产经营单位,因未按规定对生产的螺蛳粉进行出厂检验,或未按规定查验购进的螺蛳粉等问题,被责令改正和警告。

 

同时,还有3家不涉及螺蛳粉的单位因经营的食品无中文标签、标签有虚假内容等原因被处罚。

 

▲网络图片,此处图文无关。


另外,以下4家公司均被处以没收违法经营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1.柳州花红医药有限公司经营的第二类医疗器械“花红小黑膏远红外风湿关节炎痛贴”,其产品说明书、标签与注册内容不一致


2.广西纯正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销售按劣药论处的药品愈酚喷托异丙嗪颗粒


3.广西柳州百草堂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经检验不合格的药品利巴韦林滴眼液


4.广西圣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经检验不合格的消炎退热颗粒


另外,柳州市城中区舶来屋日用品生活馆因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也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


你身边有这些不合格产品吗?有的话马上处理掉!赶紧扩散给身边人!



源丨南国早报记者李俭芹、石红星

值班总编丨赵永胜

值班主任丨唐海波

值班编辑丨韦    娜

值班校对丨唐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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