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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踪丨女子带走南宁4岁男孩,被控拐骗儿童,她拒不认罪!

2017-12-20 南国早报

8月15日上午,南宁一名4岁男孩在家里自行下楼后,被一名不明身份的女子带走,家长报警,“男童走失”经朋友圈传播迅速发酵,当晚11时许该女子才将孩子送还。


12月20日,女子王某因被指控犯拐骗儿童罪出庭受审,但她拒不认罪,自称“只是想做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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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回顾:女子将走失男童带回家


8月15日上午,4岁男孩成成(化名)独自离家后走失,成成的母亲方女士报警后,在监控中发现成成被一名不明身份的女子带走。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寻找孩子的寻人启事,也在南宁人的朋友圈疯转。


▲朋友圈转发的寻人启事。


晚上11时许,视频中带走成成的女子王某,主动联系了方女士,在友爱路某酒店楼下,将孩子归还。


8月16日,南宁市西乡塘警方以涉嫌拐骗儿童罪刑事拘留王某。(点击→《是人贩子吗?南宁4岁男孩走失,牵走他的陌生女子却这样说…》回顾此前报道。)


虽然成成最后平安回家,但让人不解的是,王某为何将孩子带走长达10多个小时,其间却未报警?难道她真的是人贩子?


▲图为王某当时牵着成成走在路上。  家属供图


12月20日,王某因被指控犯拐骗儿童罪,于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出庭受审。


2

王某:“只是想做个好人”


在庭上,王某坚持认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拐骗儿童罪,并称自己从始至终都只是想做个好人。她的辩护律师,也作出了无罪辩护。


▲庭审现场。


对于自己的行为,王某这样解释▼

“我当时看到孩子在马路上跑,觉得很危险,就上前问他话,他说要找妈妈,那我就想带他去找妈妈。”之后,因孩子说妈妈在火车站,她就带着孩子去了火车站。


“后来我想到我女儿还独自在家,就想先带他回家,之后再带着他们一起出来找,没想到他和我女儿玩得很好,因为一时贪玩我就没报警。”


事情果真如此吗?在庭上,我们也听到了另一种说法。


3

证人:多次劝说她置之不理


王某的工友王某彬称,8月15日中午12时许,他接到王某的电话后,骑电单车到鲁班路地铁口,看到了王某和一个男孩。


工友王某彬称▼

我将他们带到我的出租屋吃午饭,王某说觉得这个孩子很可爱,想带回家让他和女儿玩玩,我得知这是个走失的孩子后,就劝她不要这么做,建议她赶紧把孩子带到朝阳花园那里交给警察,但是她没理会。



当晚10时许,王某丈夫的侄子韦某在微信朋友圈里看到寻人启事,发现里面的女子很像王某。


他打电话给王某确认后,让其立刻报警。但王某却说:“男孩很可爱,我想让他在我这里住一晚再送。”还没等韦某说完,王某就挂断了,并再也没接他的电话。


当天,王某彬和韦某,都曾多次劝说王某报警送回孩子,均无回音。


4

公诉人:建议两至三年有期徒刑


在庭上,王某的辩护律师辩称,王某只是一个文化层次相对较低的妇女,她出于母爱天性,做了所有她认为能做的事。唯一的缺憾就是没有及时报警,通过警方将孩子送回。



公诉人认为,王某身为人母,却仍以诱骗的手段,使男孩脱离家庭和监护人长达10多个小时,其间甚至和警察擦肩而过也没选择报警。工友和亲属多次劝说,也置之不理,如果没有拐骗小孩的主观故意,她为何这么做?


在量刑方面,公诉人认为王某毫无悔意,主观恶性相对严重,建议法庭从重处罚,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三年。


处于取保候审期间的王某,在接受采访时一再表示自己“没文化,很多事情都想不到”。对于自己坚持不报警的原因,她解释说:“我想做好人,想亲自把孩子送到他的家人手中,换回对方一句谢谢。”


庭审结束后,

法官宣布将择日宣判,

早报君也将继续关注此案进展。

对这事,你有什么想说的?

在评论区留言吧~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彭宁莉

通讯员 谭    晓

值班总编丨郭学军

值班主任丨陈韶烽

值班编辑丨谭双梅

值班校对丨麦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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