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行?骗取犯罪嫌疑人家属信任后,玉林一男子靠这个挣钱…
男子冒充律师
证件露出马脚
48岁的周某,是陆川县温泉镇人。他曾在律师事务所工作,对公安机关办案程序比较熟悉。
1月24日,周某携带委托书、律师执业证等材料,到玉林市看守所,自称是广西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要求办理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业务。
值班人员审查周某的律师执业证时,发现多处疑点,后经多方查询发现“查无此人”。而当时,周某已“会见”结束离开看守所。
时隔几天,看守所接到周某的电话,他自称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恳请值班人员不要向上边汇报此事,并愿给1万元封口费。
看守所民警将计就计。2月3日,出门行贿的周某被抓获。
▲民警将前来行贿的周某抓获。黎勇摄
周某供述,2018年底,他谎称自己是律师,取得了犯罪嫌疑人覃某家属的信任,且得到2万元的“律师费”。在此之前,他在外地以同样的手法,骗到近3万元。
3月28日,周某因涉嫌诈骗罪,被玉林警方依法执行逮捕。目前,该案仍在处理中。
女子冒充司机
视频还原真相
3月8日下午,一名女子到南宁市公安局交警一大队违法处理大厅,办理拖车放行业务。
工作人员在核对时发现,该女子存在“顶包”行为,但她坚称是她本人。
3月15日,该女子再次来到交警违法处理大厅,声称“有本事拿证据出来,证明不是我开的车”。
民警出示了相关视频图片,图上清楚显示当时车上是一名男性驾驶人。女子终于供认不讳,且懊恼不已。
▲女子假冒交通违法当事人被罚款。交警供图
据女子交代称,2月22日凌晨,系一名男子驾车,经过北湖立交桥底路口时遇到交警查车,遂将车停在路边便离开了。后来回去取车时,车辆已被拖移。
因男子的驾驶证分数即将被扣满,于是让女子帮忙处理。
3月22日,民警依法对女子罚款5000元。
弄虚作假终会受到惩戒
各位,引以为戒吧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吕海锋 王艳群
通讯员黎勇 玉丽平
值班编委丨王 冲
值班主任丨李朝智
值班编辑丨谭双梅
值班校对丨唐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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