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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一家超市被告上法庭,并索赔25万元!原因竟是…

南国早报 2019-05-06


最近,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大润发”超市,起诉了南宁某县某镇一家“大润发时代”加盟超市,并索赔25万元。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1

“大润发”:

乡镇超市侵权,索赔25万元


据了解,“大润发”是由我国台湾某集团投资创办的会员制大型连锁综合超市,“大润发”的商标持有人是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简称“康成公司”)。


康成公司称,该公司自1998年在上海开设第一家大润发超市以来,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已在国内开设了384家综合性大型超市,其商标具备极高知名度。


2017年,该公司发现,张某在广西某县某镇开了家占地两层楼的“大润发时代”超市某镇加盟店,其超市店招、店内装饰、会员卡、员工服装等都大量突出使用“大润发时代”标识。


康成公司认为,这是故意“傍名牌”,要求该超市停止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中国知识产权报》主页上刊登声明,消除影响,赔偿各项损失25万元。


2

“大润发时代”:

支付过加盟费,名称有合法来源


成为被告的“大润发时代”某镇加盟超市表示,他们是“被人欺骗加盟连锁超市,也是受害人”。


该超市代理人称,2017年4月19日,他与某控股公司签订《加盟协议》,支付加盟费后,控股公司授权他们使用“大润发某超市某镇加盟店”字样。


▲网络图


他们并不知道某控股公司侵犯了康成公司商标权,自己也是受害人,不应承担责任,康成公司要告也应该告某控股公司。


3

庭审争议:

“个体户”“仅用字号”,是否形成侵权


对此,康成公司称,"大润发”超市全部是直营店并没有加盟店,某控股公司并没有获得康成公司的授权,无权使用“大润发”的字号。


“大润发时代”某镇加盟超市则认为,他们是乡下的个体户,已尽了审慎的审查义务。


且超市没有使用“大润发”的商标,只是作为字号使用,也未用于商品上,“大润发”在广西知名度不高,超市没有傍名牌的意图。


庭审最后,由于双方均有调解意愿,法庭将另行组织双方调解。


新闻多看点

法官提醒,想加盟知名品牌的个体户,首先要考察授权的公司是否经过权利人的许可,许可的范围又有哪些。做好这些功课,才能避免在交纳加盟费后依然面临法律风险。


加盟也要多长个心眼

考察好每个环节再做决定

记得也提醒你身边的人


对于此事

大家有什么想说的

评论区见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王斯

 通讯员孙晓梅

值班编委丨王   冲

值班主任丨李朝智

值班编辑丨林   飞

值班校对丨唐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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