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索泥头车近70万元、村干部带人拦路收钱…南宁这些人挨抓了!
案例1
泥头车被勒索近70万元
2018年,M运输有限公司(简称M公司)与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某村签订了两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并支付合同款,相关村民均领取了租金。M公司办理好相关手续后,将承包的430亩土地用作消纳场。
▲网络图片
今年2月19日,M公司派代表到兴宁公安分局三塘派出所报案。专案组开展调查,迅速锁定了王某升、王某迎两名恶势力团伙主要成员,并于2月20日组织警力对二人进行抓捕。
▲打击消纳场“路霸”行动中,民警制服一名企图袭警的不法分子。 警方供图
3月30日上午,兴宁警方又成功抓获该团伙中的王某明等5名嫌疑人。
目前,王某升、王某迎因涉嫌敲诈勒索被依法逮捕,王某明等5名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案例2
村干部带领村民收“过路费”
2016年11月,陈女士中标获得了兴宁区昆仑镇某村的一片尾叶桉林采伐权,并办理了相关砍伐手续。
2017年5月26日下午,陈女士的运木车队从林区往外运输木材时,被黄某星带领的20余人将道路两头都拦住,阻止车辆通行,并称:“林区道路是我们村的山地,运木就要给过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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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之后,黄某平、黄某伟、黄某泽等人,带领村民多次通过拦路、挖路等方式阻止陈女士的运木车队通行。
为了顺利将砍伐的林木运出,陈女士与黄某平等三人进行协商,双方约定由陈女士支付3万元“过路费”给村民,而这三名带头人员,居然是当地村民选出来的村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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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陈女士向兴宁公安分局报案。今年4月4日,兴宁警方成功将黄某青、黄某平等7名嫌疑人抓获。经查,他们对使用阻挠施工等手段,敲诈勒索钱财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在这7名嫌疑人中,有4名公职人员同时被移送兴宁区纪委监委审查。
应对
加强法制宣传
增强法律意识
兴宁警方表示,在扫黑除恶工作过程中发现,辖区城镇农村居民法律意识淡薄,一些村干部甚至带头违法阻挠企业合法经营以谋取利益。警方针对辖区农贸市场、建材市场等重点行业,需要联合城区多种职能部门整改违法违规苗头性问题,同时加大法制宣传力度,让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行动,检举揭发黑恶犯罪和“保护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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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安局兴宁分局副分局长曹东介绍,2019年以来,兴宁分局打掉了一批涉恶团伙,破获了一批涉恶案件,依法查封、冻结涉案资产458.7万元,延伸打击电信诈骗、传销、制贩毒等案件,查封、冻结涉案资产1.02亿元。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邹财麟、通讯员祁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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