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盖遭哄抢不立案,瓜农倒赔偷瓜贼?两件事全反转:涉事民警被停职
事件:井盖遭哄抢派出所不立案
8月1日,一满载井盖的半挂车途经河南信阳市固始县时发生侧翻。
2日,货主报警称33吨下水道井盖被附近村民抢光。货主还称,当地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先做笔录,之后又说不立案。
▲村民在搬运井盖。网传视频截图
3日,固始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指导员陈家文接受采访时表示:此事够不上哄抢,因为“当着面才算抢”。当晚事故车被拖走,井盖被堆到路边无人看护。
而据网传视频显示,事发地附近的村民使用自家的三轮车、摩托车等工具,搬抬井盖。
反转成立专案组,民警被停职
8月4日,固始县公安局发布相关通报。
通报称,8月3日上午,该局已立案调查。市公安局法制、督察部门也已专程赶赴固始进行督办。固始县公安局组成专案组,正在全力开展调查工作,并组织专门力量追回了部分井盖。
▲微博截图
固始县公安局还表示:目前,对相关人员的调查正在进行中,涉事民警已停职接受调查。
事件:瓜农倒赔偷瓜者300元
7月29日晚,在河南省鹤壁市淇县,宋某(女)与女儿耿某骑电动自行车路过庞某的西瓜地时,摘了八九个西瓜,价值二十余元。
庞某在追赶中拉拽电动车把,致使三人同时摔倒。耿某双膝盖擦伤,电动车车把摔坏。没想到,宋某为此报警了。
民警处警后进行了询问,因西瓜价值小,情节显著轻微,对宋某及其女儿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考虑到宋某及其女儿受伤,即进行了现场调解,庞某赔偿宋某300元钱。
这样的处理,庞某觉得不太合理。
该事件在网上传开后,引发关注。
据淇县公安局2日通报,已组织人员进行核查,后在民警耐心教育训诫下,宋某及其女儿认识到自己错误在先,主动退还了之前赔偿的300元,双方达成谅解。
4日下午,河南省鹤壁市公安局通报“瓜农倒赔偷瓜者300元”事件:偷瓜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盗窃行为,行政拘留3日;相关民警被停止职务;瓜农不担责。
好在这两起事件,如今都有了令人相对满意的结果,但其从发生到逆转,也暴露了基层警察执法能力缺失的问题。
淇县公安的“乱作为”,固始公安则是“不作为”,民警含混不清地把维权诉求当成维稳对象,“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无疑会引发更大的危机。
成熟的社会,不仅需要政府有效的治理,也需要高素质的公民群体共同构建。
警察
应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
公民
勿以恶小而为所欲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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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新华社、人民日报、澎湃新闻
河南都市报、新民周刊、网络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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