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处级干部13岁参加工作?官方回应:没有问题!
近日,柳州市委组织部
对一批干部任职前进行公示
有网友质疑
公示中有一人13岁就参加工作了
对此,
柳州市委组织部回应称,
“没问题,符合当时的相关条件。”
这是怎么回事?
柳州市委组织部对这批干部进行任职前的公示显示:
陈胜利,1963年3月生,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广西区委党校在职大学学历,1976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柳州市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拟任正处级领导干部职务。
1963年3月生,1976年7月参加工作,这意味着陈胜利13岁4个月的时候就已参加工作?
对此,8月7日上午,柳州市委组织部一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这个我们核实过了,当时有个文件,就是新中国成立后参加国营剧团的演艺人员,如果是学徒制的话,是可以连续计算工龄的,当时13岁的陈胜利就是柳州市歌舞团的一个演奏员,符合相关条件。
”▲陈胜利资料图片。
柳州市委组织部这名工作人员进一步解释:
1965年4月4日,劳动部工资局就甘肃省劳动局提出的相关询问时,曾出台了(65)中劳薪字第81号文,即《劳动部工资局关于演员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这份复函中,劳动部工资局明确表示,演员在新中国成立后在国营剧团学习演戏的时间,如果是实行学徒制度的,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
如果是参加学校性质的学员班学习演戏,不论其学习期间享受什么待遇均不计算工龄。
“13岁参加工作”是否有法可依?
国务院2002年通过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三条显示:文艺、体育单位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同意,可以招用不满16周岁的专业文艺工作者、运动员;
学校、其他教育机构以及职业培训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不影响其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的教育实践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劳动,不属于使用童工。
无论调查结果如何
干部任前公示
就是要经受得住公众的质疑
这也是干部提拔的必经过程
为网友的质疑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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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广西日报
值班编委丨周 寒
值班主任丨李朝智
值班编辑丨黄莉莎
值班校对丨麦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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