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小区欲成立业委会,9位候选人投票数过半数,却被开发商“一人”否决!
这两天,家住南宁南湖名都小区的不少业主对选举业主委员会一事很是郁闷,不少业主专程从外地赶来投票,却依然无法成立业主委员会,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8月13日中午,记者来到南宁南湖名都小区看到,相关工作人员正在对选票进行统计。原来,小区从去年11月份就已经开始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投票的时间是今年的8月6日到12日。
由于南湖名都小区A、B栋楼的使用性质为商住楼,商业用地为开发商所有,因此参与投票的人员为开发商和小区居民。但不少业主表示,虽然大家都参与了投票,但是却决定不了业主委员会的选举结果。
据南湖名都小区业主申女士介绍,业委会的成立条件是双过半,面积过半和投票户数过半,户数过半。但是因为面积过半的条件掌握在开发商手里,也就是说只要开发商投废票就意味着业委会永远无法成立。
据了解,由于南湖名都小区A座的南湖名都酒店和B座1至5层都为开发商所有,因此开发商所占面积远远大于小区业主所占的面积。
而且根据投票结果来看,587户业主当中,共有348户业主参与了投票,共有13个候选人。其中,9位候选人的投票数超过了半数,尽管有了大部分业主的支持,但这些候选人的“专有部分物业建筑面积”所占比仅为23%左右,远远达不到面积过半的条件。
而剩下四位投票数未过半的候选人,他们的“专有部分物业建筑面积”却达到了49%。在这张选票单上,业主姓名写着南宁港昌房地产有限公司,建筑面积为14万多平方米,它选举的正是这四名候选人。
从最终的表决情况来看,此次南宁南湖名都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的选举以失败告终。那么对于绝大部分业主希望成立业主委员会,却因为面积不足而无法成立,业主又该怎么办呢?
广西律翔律师事务所律师韦中全表示:过半数和过半面积应该是表决权的问题,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是,不管怎么样,应当要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建议向相关的指导部门,街道办事处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跟他们明确要求成立业主大会,并选取产生业主委员会。
南宁市青秀区津头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办工作人员也表示,业主可以先跟开发商进行沟通,意见达成一致的话可以再申请召开一次业主大会,只要达到双过半的原则就可以成立。如果业主还有进一步的陈情诉求的话,可往市住建局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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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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