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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明年1月1日起,南宁停止收取路桥车辆通行费!
有车一族的利好消息来了!
12月30日
记者从南宁市政府了解到
当天,南宁市下发
《南宁市政府关于停止收取南宁市路桥车辆通行费的通告》明确
从2020年1月1日零时起
停止收取南宁市路桥车辆通行费
路桥费,是过路费和过桥费的总称,各地依据《公路法》和《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来制定收费标准。通行费按小型车、大货车及大客车、联结车与机器脚踏车分类征收。各地路桥费的收取标准不同,比如南宁为400元/年。
据介绍,按照通告,对已经缴纳明年南宁市路桥通行费的机动车辆,缴费人可于明年1月1日起,向南宁市城市路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办理退费。
对今年或者今年以前还没有缴纳南宁市路桥通行费的机动车辆,是否还需要补缴?通告明确,明年1月1日零时前,在南宁市城区(不含武鸣区)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辆,应当补足2019年和以前年度的南宁市路桥车辆通行费。
根据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担当实干加快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决定(2019年5月28日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广西将在未来“推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适当降低桥隧比高的高速公路收费。2019年底前取消货车城市路桥收费,2020年年底前全面取消路桥收费。
▲文中这个消息引起不少人关注
据了解,2014年1月1日起,柳州已停止收取城市路桥费,这笔费用改由市财政埋单。
▲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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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郭燕群 徐庆成
值班编委丨周 寒
值班主任丨唐海波
值班编辑丨徐丽青
值班校对丨麦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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