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城市,肇庆!这项政策关系你我!
《广东省人口发展规划(2017—2030年)》
(以下简称《规划》)近日出炉,
肇庆被规划为——
“大城市”!
▼
《规划》明确,要加强
大中城市联动发展,
适度增加包括肇庆在内的
部分城市的人口集聚,
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肇庆“十三五”规划纲要也明确指出,
要稳步提升城镇化质量,
到2020年,城镇化率要达到55%。
▲截至2016年末,全市户籍人口444.17万人、常住人口408.46万人。
▲截至2016年末,我市人口主要指标。数据来源:肇庆市统计局官网,2017年肇庆统计年鉴。
相关规划对大城市的
城区常住人口提出了明确要求,
这就涉及到落户城镇,
以及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等问题。
在这种形势下,
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畅通和拓宽落户渠道
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事实上,
近年来肇庆在这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带来了不少改变。
▼▼▼
落户越来越轻松
“一全面、五放宽、两取消”,全方位放宽入户条件
实现“零门槛”入户城镇户口的目标
◆ 全面放开亲属投靠入户
亲属范围由调整前的直系亲属放宽到共同居住生活的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及亲属的配偶。
◆ 重点放宽五类人员入户条件
①放宽购(建)房和置业入户。调整前购(建)房和置业入户对象为房屋所有者本人、其配偶和未婚子女及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未成年的同胞兄弟姐妹,调整后允许房屋所有者本人及共同生活居住的亲属办理落户。购买办公楼、公寓和商铺等非住宅用途的房产,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亲属也可以在房产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②放宽投资创业入户。取消了投资纳税金额限制,投资兴办各类企业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和合法固定经营场所的,投资人及其共同生活居住的亲属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③放宽租赁居住人员入户。调整前没有租赁入户条件,调整后租赁合法稳定住所,持有居住证并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的人员,本人可以在租赁房屋所在地或租住地社区集体户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共同居住生活的亲属可以办理随迁。
④放宽引进人才入户。人才范围由调整前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具有技师、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等条件,放宽到大中专(技校、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取得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技术人才。
⑤放宽稳定就业入户。调整前入户对象为有合法稳定职业满3年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务工就业人员,调整后放宽至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并按规定参加满半年以上社会保险的人员。
◆ 取消积分制入户和计生审核
①取消积分制入户。根据国务院有关文件,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不得采取积分落户方式,我市取消了积分制入户条件。
②取消户口登记中的计生审核。办理户口不再需要计生证明。由市外迁入户口前进行计生审核改为市外户口迁入后,由公安机关将入户人员名单通报同级卫计部门。
▲2017年,全市迁入23670人,同比增长84.23%。
手续越来越简单
如今在肇庆办理入户,
手续已经简化了许多。
最具代表性的,要数
“放宽租赁居住人员入户”这一项。
持有居住证并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
就可以申请入户城镇户口,
开全省先河!
居住证办理流程速览
◆ 在肇庆办理居住证,需带齐相关资料,到居住所在地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登记。
◆ 居住登记满半年以上,符合要求的,可带居住登记回执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到居住所在地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请居住证。
◆ 符合要求的,自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发给居住证。
申请城镇户口流程速览
一、关于亲属投靠入户问题
被投靠方属我市户口,有合法稳定住所,准予共同居住生活的亲属办理相互投靠入户城镇。凭以下材料申请办理:
1、被投靠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明指户口簿及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下同);
2、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3、迁移人身份证明及申请报告;
4、被投靠人与迁移人关系证明。
入集体户的,还需提供集体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入家庭户的,如被投靠人非房屋产权人,需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同意入户公证书(下同)。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城镇范围内公民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或在当地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房屋。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含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国土资源、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下同)。
亲属关系证明指公安派出所、公证机关、行政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或能载明关系的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等。亲属范围含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和旁系亲属及亲属的配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包括: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子(女)、外甥(女)、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下同)。
二、关于购(建)房和置业入户问题
(一)购(建)新房入户。
购买商品房(含二手房)或合法自建房,本人及亲属可以在房屋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凭以下材料申请办理:
1、房屋产权证明(房屋产权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国土资源、住建等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相应凭证,下同);
2、迁移人申请报告;
3、迁移人(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明;
4、迁移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
迁移人非房屋产权人的,需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同意入户公证书(下同)
(二)共同购房入户。
房产共有人及其亲属可共同办理购房入户城镇。凭以下材料申请办理:
1、共有房屋产权证明;
2、迁移人申请报告;
3、迁移人(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明;
4、迁移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
(三)购买二手房入户。
购买二手房的,原户主的户口全部迁出后,凭以下材料申请办理:
1、房屋产权证明;
2、迁移人申请报告;
3、迁移人(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明;
4、迁移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
购买二手房,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房屋产权所有人要求将户口迁入而原住户拒不迁出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可持《房屋产权证》向属地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申请。经公安机关调解原住户仍不肯迁出的,由县级公安机关核准,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可以凭调查取得的材料,将原住户整户迁往其合法固定住所处或者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户头,并通知当事人限期办理相关手续。
(四)购买非住宅房产入户。
购买办公楼、公寓和商铺等非住宅用途的房产,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亲属可以在房产所在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凭以下材料申请办理:
1、房屋产权证明;
2、迁移人申请报告;
3、迁移人(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明;
4、迁移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
迁移人和随迁人员可以落户在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房产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或所在城镇范围内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家庭户内。入亲友家庭户的,需户主和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同意入户公证书(下同)
三、关于投资创业入户问题
投资兴办各类企业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和合法固定经营场所的,投资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亲属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凭以下材料申请办理: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法人或股东证明;
2、固定经营场所证明;
3、迁移人和所在单位的申请报告;
4、迁移人(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明和迁移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
迁移人和随迁人员可以落户在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或所在城镇范围内同意被投靠的亲友家庭户内。
四、关于租赁居住人员入户问题
租赁合法稳定住所,持有居住证并连续居住满半年以上的人员,本人可以在租赁房屋所在地或租住地社区集体户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共同居住生活的亲属可以办理随迁。凭以下材料申请办理:
1、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2、居住证;
3、迁移人(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明和迁移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
非政府产权租赁房屋的,还需提供租赁房屋合同、房屋产权人现场签署同意入户声明书或提供同意入户公证书。
五、关于引进人才入户问题
(一)基础人才入户。
大中专(技校、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取得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技术人才,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共同居住生活的亲属可以办理随迁。凭以下材料申请办理:
1、大中专(技校、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明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初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2、迁移人的申请报告;
3、用人单位与迁移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招录聘用手续或单位证明,或自主创业的证明材料;
4、迁移人(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明和迁移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
(二)紧缺人才入户。
围绕每年度《肇庆市紧缺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对符合我市“西江人才计划”引进培育标准的人才,尤其是我市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重大项目和社会领域引进培育的技术、技能或管理人才,可以在当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其共同居住生活的亲属可以办理随迁。凭以下材料申请办理:
1、学历或资格认定证明材料;
2、政府或人社部门对急需紧缺、特殊贡献专业人才的认定文件;
3、迁移人(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明和迁移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
4、迁移人和所在单位的申请报告。
上述人员,本人和随迁人员可以落户在合法稳定住所、用人单位集体户、人才服务中心集体户、单位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城镇范围内的亲友家庭户。
六、关于稳定就业人员入户问题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执照等。
在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同时按国家规定参加满半年以上社会保险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亲属可以在本人或亲友住所、用人单位集体户或社区集体户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凭以下材料申请办理:
1、迁移人身份证明及申请报告;
2、用人单位与迁移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招录聘用手续,或工商营业执照;
3、缴纳社保证明;
4、迁移人(随迁人员)的身份证明和迁移人与随迁人员的关系证明;
5、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本人和随迁人员可以落户在合法稳定住所、用人单位集体户、单位所在地的社区集体户或所在城镇范围内的亲友家庭户。
七、取消户口登记中的计生审核
办理户口不再需要计生证明。由市外迁入户口前进行计生审核改为市外户口迁入后,由公安机关将入户人员相关信息通报同级卫计部门。
八、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和人才、劳务服务机构等,可以按照公安机关有关规定申请设立集体户。
拥有自有合法产权厂房、办公楼及生活区的企业单位(含民营企业) ,有专人负责管理集体户口的,可以申请设立集体户。
全面建立社区集体户口制度,公安机关为社区设立集体户口,在租赁房屋实际居住但无法在房屋登记地登记户口的人员,可以在社区集体户处申请登记常住户口。在社区集体户口落户的人员与其他城镇户籍人口享有同等权利。
集体户的成员在购置自有合法所有权房屋后,应主动将户口迁出集体户。
配套越来越完善
办入户,省心!
看点
01
创新审批服务模式,为外来人口入户“服好务”
我市以“一门式、一网式”便民服务工作为契机,创新入户审批服务模式,进一步简化工作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市民到入户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公安机关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并通知申请人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2017年4月,我市新设立肇庆、端州两级公安机关“一门式”综合服务大厅,需到前台办理的,只要进一扇门,取一次号,排一次队,任意窗口一次就可办结。
▲端州区行政综合服务大厅
对首次前往的群众采取先受理并实行一次性告知其所需提供的材料,减少群众来往次数,提高办理效率。
引进高层次人才落户手续,由粤港澳大湾区9市县级公安机关户政办证窗口直接受理、审核,对材料齐全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手续,签发准予迁入证明。该措施已于2017年12月11日起实行。
市民李女士
给两个月的宝宝上户口
我是广西毛南族人,老公是肇庆人。过来给出生两个月的宝宝上户口,工作人员告诉我,出生入户凭出生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或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结婚证及居民户口簿即可办理户口登记,非常方便快捷。
市民黄先生
属购(建)房入户
我是外市人,在肇庆购买了住房,今天和妻儿过来办理入户手续。肇庆这个“零门槛”入户政策,让我们可以让家属一同入户,还能上学,非常好。端州的办证大厅宽敞明亮,工作人员指引得当,入户体验也很不错。
2017年1月,肇庆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市户籍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调整我市户口迁移政策,全方位放宽条件吸引人员落户。
户籍制度改革政策细则,戳链接:
权威解答!如何办理肇庆入户?亲属范围包含哪些?境外出生的孩子能否入户?
入了户,“接得住”!
看点
02
强化公共服务新供给,使外来人口入户“接得住”
我市创新保障房制度,加快城镇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等建设,逐步覆盖农业转移人口,实现其“安居梦”。
2017年我市端州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扩大至城镇稳定就业异地务工人员,同时逐年放宽对非户籍家庭申请公租房的准入条件,在发放租赁补贴和公租房租金方面和户籍家庭享受无差别化待遇。
为吸引人才、留住人才,我市更推出一批公租房。戳☞需求在30套(含)以上的单位可集体申请公租房!
住下来,能上学!
看点
03
有效增加学位,缓解城镇学校学位紧缺问题
为缓解城镇学校学位紧缺的问题,我市近年来加快新建、扩建中小学校,有效增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
截止2016年12月,全市累计投入资金约3.4亿元,共新增学位8930个,8所学校项目建成验收并投入使用。2017年,端州区新建市一中实验学校、奥小景德校区2所学校,已新增3300多个学位。2018年,全市拟增加中小学位1.8万个。戳☞肇庆各地中小学校最新建设情况出炉,年内预增学位1.8万个(附最全学校选址及建成时间)
▲肇庆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 图源:肇庆西江网
结合户籍制度改革需要,我市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在全面了解新登记户口和暂无户口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情况的基础上,确保所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看病,有保障!
看点
04
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不落下
我市制定《肇庆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肇庆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等政策文件,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市级统筹管理,市内农民进城落户,医保关系无须转移。
2017年7月8日起,我市共有36间公立医院统一取消挂号费,将其并入诊查费并纳入医保报销范围。2018年2月1日开始,肇庆实施新的普通门诊统筹政策,普通门诊医疗费最高可报销50%!戳☞肇庆医保新调整!普通门诊医疗费最高可报销50%
我市户籍制度改革已迈出重要的一步,
落户渠道正在不断拓宽。
相信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
肇庆将进一步增强对转移人口的吸引力,
进而引导人口合理集聚,
推动产业集聚与人口集聚同步发展,
成为名副其实的“大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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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 市委政研室、市公安局
制图 翟舒婷
编辑 刘可 莫树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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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于“肇庆发布(zhaoqingfab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