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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公司辩护联盟2017年年度会议成功召开,表决通过联盟章程、机构设置和任职名单

联盟秘书处 公司辩护联盟 2020-02-19

2017年12月9日下午,中华公司辩护联盟、广东登润律师事务所、登润疑难案件研究委员会在东莞万科城市广场中天大厦成功举办“公司犯罪有效辩护与刑事风险防控”研讨会。晚上,中华公司辩护联盟与会代表,移步到东莞市丽逸酒店五楼,成功召开了中华公司辩护联盟2017年年度联席会议,由李靖梅律师作主持,公司辩护联盟各地区主要代表共38人出席了联席会议。

首先由联盟主要发起人张元龙主任,对中华公司辩护联盟2017年度联盟研究工作和行政工作情况作了发言。张元龙主任谈到公司辩护联盟在2016年11月召集成立后,沿袭中南刑辩论坛举办的活动,继续开展了刑事领域的理论和辩护实务技能研究活动,对公司辩护领域作了个罪辩护课题组分工。其中,已安排“非法吸存”“集资诈骗”多期线上讲座和交流探讨活动,将刑事法知识与辩护技能知识,以精细化、可视化和有形化方式,开展有序、有组织和有纪律的学习交流与探讨,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定成果,为行业贡献了自己的智慧。

第一项议程,完成对联盟章程的表决  

由于联盟成立一年多时间来,大家各自忙于学习和办案,多是线上沟通交流,没有如此大范围线下正式见面沟通与召开会议,因此联盟章程一直未正式表决。这次召开2017年年度会议,全国各地区主要代表、课题组主要研究员均已出席。经秘书处书准备,多位联盟发起人和联盟成员沟通商议,拟定了符合规范和要求的《中华公司辩护联盟章程》。根据会议安排的议程,由周媛薇向大家宣读拟定的联盟章程内容,并提请大家商议和表决。接着,由李靖梅律师将章程发放到每位与会联盟代表手中,大家分头商议,议程进行约半个小时后,经表决,与会的38位代表,大家一致原则通过章程条款(个别条款在用词用字上继续斟酌议定),并且大家都在联盟章程上签字。

第二项议程,完成对联盟机构设置和任职名单表决  

根据议程安排,此次会议还讨论了联盟机构设置和任职名单情况。根据联盟主要发起人和秘书处成员、主要代表多次沟通和商议,拟定了中华公司辩护联盟机构设置和任职人员情况,并形成书面文字形式,提请与会代表商议和表决。由李靖梅律师将印有联盟机构设置和任职名单书面内容,发放到每位与会代表人手一份。大家分头商议约十分钟后,经表决,与会的38位代表一致同意中华公司辩护联盟机构设置和任职人员名单,并且分别在书面记录上签字。

表决内容情况:联盟拟正式向国家民政部门申请注册,名为“中华公司辩护研究会”或“华厦公司辩护研究会”,设立和邀请学术顾问XXX多名,设立和邀请王永杰、廖莘、龙元富、王兆峰、毛立新、王亚林、马峻等九位律师作为实务顾问,设立和决定张元龙为会长,设立和决定翁京才、伍金雄、韦荣奎、阚吉峰、邓楚开、张雪峰为副会长,设立和决定秘书处,余安平为秘书长、周媛薇为副秘书长。中华公司辩护联盟理事(排名不分先后):李靖梅、张建飞、刘颖、刘运坤、滑莹、许继强、马德军、顾宁、向前、张春、刘敏、赵秀玲、张元龙、翁京才、伍金雄、韦荣奎、阚吉峰、邓楚开、张雪峰、董玉琴、陈金木。设立和决定监事,由张宇鹏任监事长、远立杰为监事。

设立和决定课题研究组: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辩护课题组、2.集资诈骗罪辩护课题组、3.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辩护课题组、4.走私犯罪辩护课题组、5.非法经营罪辩护课题组、6.专利商标犯罪辩护课题组、7.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辩护课题组、8.重大责任事故辩护课题组、9.资本类妨害公司管理秩序犯罪辩护课题组。

设立和决定各省市研究机构:中国共23个省,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各省份设立负责人、省秘书长。省份下面地州级市设立负责人,是否设立秘书长,由负责人决定。

至此,中华公司辩护联盟依托新时代信息化科技的高速发展,依托国家刑事领域立法越趋完善,依托国家提出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体制改革与公司市场主体健康有序运营发展、法律服务领域越来越精细化分工,中华公司辩护联盟已经完成成立,并且运营越来越趋于成熟。公司辩护联盟力争在公司刑事法律服务领域内,提供法律服务取得成效和收获成果,为行业发展、为刑辩技能的提高添砖加瓦,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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