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2021年3月4日,皖K02629D(新能源号牌)公交车驾驶人李某,在驾驶过程中,未系安全带,曾长时间单手操控方向盘,另一只手操作手机屏幕,不时低头观看手机。李某未系安全带,开车使用手机的违法行为,存在较大交通安全隐患,影响行车安全。临泉交警依法对违法驾驶人李某合计处以罚款150元,驾驶证记4分的严肃处理。
同时,临泉交警对车辆所属单位阜阳市汽车运输集团临泉县公交分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运输企业立即整改,加强驾驶人安全教育。
据了解,交警部门依法处罚后,运输企业也根据内部安全管理规定对李某处以罚款500元,停班三天并予以通报批评的严肃处理。
来源:临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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