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临泉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消息:
寒冬已至,沐浴场所迎来了消费高峰期,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辖区内沐浴场所卫生安全管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近日,临泉县卫生健康综合执法部门对辖区内沐浴场所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
卫生监督员主要对沐浴场所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的持证情况,消毒设施配备使用、公共用品(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禁浴标志张贴情况,沐浴场所空气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以及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大部分洗浴场所持有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卫生管理及清洗消毒工作基本落实到位,但个别经营单位存在一定的卫生隐患,如浴池水未按时进行补新、公用物品和器具消毒不严、消毒操作不规范、浴池区定期清洗、消毒记录不全等问题。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立即整改,同时,对现场经营单位有关人员进行了卫生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并对存在问题严重的单位依法予以立案处罚。据统计,截至目前共监督检查沐浴场所58家次,责令整改16家,立案处罚6家。下一步,临泉卫监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公共沐浴场所的卫生监管,对问题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保障沐浴场所卫生安全。
来源:健康临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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