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的方式进行。我校网络远程复试将于3月中旬启动,具体时间安排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和各招生学院网站通知。复试开始前,各学院将逐个联系一志愿复试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报到,具体包括复试资格审查、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演练等内容。我校复试工作将紧随其后启动。请考生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按时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报到,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各学院复试报到的具体安排,将于3月18日之后陆续在研究生院及各招生学院网站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考生在3月19日前,务必将用于复试的网络设备和环境备妥并布置好。届时,请考生使用复试当天要使用的设备和环境与学院进行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演练。考生需按以下要求准备:①用于面试的设备:手机、电脑、平板等能够采集音频、视频的设备(2台)。其中一台主机位正面拍摄用于面试(需保证考生本人面部及上半身、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且清晰可见);另一台第二机位从后方监控考生环境(需能清晰看到考生、主机位屏幕内容及四周环境)。③独立、无干扰的复试房间,明亮、整洁、安静,不逆光;④将用于复试的设备提前安装好复试软件(网络远程复试使用软件为腾讯会议,备用软件为瞩目);⑤请考生保持联系电话畅通,但保证复试期间不被移动设备通话、外放音乐、闹钟等打扰,避免导致影响复试效果或网络复试中断。远程复试资格审查时,考生应出示供审查的证件及证明材料如下:(考生所有提交的学历学籍证明材料上,均需注明姓名和考生编号)1.《复试通知书》(考生在我校硕士招生平台缴复试费后自行下载打印,缴费及下载复试通知书功能于3月17日8点-19日14点开通)。获得国内学历文凭的考生: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版,请将有效期延至3个月以上)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获得国外文凭的考生:学历证书原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学生证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文版,请将有效期延至3个月以上)。6.同等学力考生(含高职高专毕业满2年及本科结业生)须提交:本人在公开刊物发表的所报考学科相关论文2篇原件。7.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非在职考生需要定向省份的教育厅或主管机构盖章,在职考生需定向工作单位、定向省份的教育厅或主管机构盖章。)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原件、《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应有档案部门加盖的公章)。9.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须提交:户口本原件(含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以及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10.单独考试考生须提交: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所在单位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及推荐专家相关身份职称证明材料。11.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等体现综合能力的可选补充材料。除在远程复试资格审查时出示供查外,考生还应将以上资格审查材料的彩色清晰照片或扫描件,在3月19日14点前上传至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平台。(资格审查材料上传功能预计于3月17日8点开通)还需要说明的是,对于:①《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②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③单独考试考生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和所在单位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信及推荐专家相关身份职称证明材料,我校还将在录取前单独通知相关考生将上述三项材料原件邮寄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在复试前规定时间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网上支付复试费100元。逾期缴费功能自动关闭。由于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所缴复试费不退还。4.若考生在场地、设备准备方面确有困难,应及时向学校或报考学院说明情况,必要时我校可协助解决异地远程复试场所。5.如考生不按规定参加复试各环节(包括无故不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报到、资格审查、设备及考试环境测试等),则视为其主动放弃复试资格。6.请考生务必于3月19日14点前,在我校硕士招生平台中完成本人联系电话的核实、提交,以便顺利进行复试。我校将使用考生在招生平台中提交的联系电话联系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7.为完善复试过程中考生心理健康考察,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需在3月19日14点前进入招生平台完成在线心理测试答题(3月17日8点开通)。心理测试结果不计算分值,不纳入复试成绩。(1)个人信息:考生务必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与实际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民族等),不得用曾用名或曾用身份证号报名考试。如需更正,复试报到时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并随资格审查材料一并上传至研究生招生平台。(2)报考类别(“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如需修改,复试报到时向复试学院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下载地址:内地硕士招生->常用下载),并随资格审查材料一并上传至研究生招生平台,逾期不予受理。(我校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仅限“定向就业”,我校将统一修改非全日制考生录取类别,考生不必申请。)9.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及监督电话:010-58908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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