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域外 | 《法理学》(Jurisprudence)2-4月精选

域外编辑部 法理杂志 2024-01-11







Jurisprudence

Latest articles(2-4月)

本期域外精选了《法理学》最新的未刊发文章中的三篇,兼涉分析法理论与部门法哲学。在第1篇文章中,Michelle Chun反思了奥斯丁-哈特一脉法理论中潜藏的反民主根源;在第2篇中,Felipe Jiménez主张,我们应将对法律制度的最佳化阐释与法律制度内部运作所体现出的零散问题区分开来;在第3篇文章中,Alexandre Travessoni Gomes Trivisonno则试图为凯尔森基础规范理论的连续性进行辩护。



【ARTICLES】

3 essays


01


The Anti-Democratic Origins of Analytical Jurisprudence

分析法学的反民主起源

Michelle Chun

摘要: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讨论一般法理学的“隐藏小秘密”或者它与民主之规范性概念之间的明显张力。我认为,这种紧张关系并非巧合,而是分析法学的一些关键人物对公众及其认知能力的反民主看法的历史性副产物。我转向约翰·杜威追溯这段历史,并详细阐述杜威对约翰·奥斯丁和亨利·梅因的批评,以及杜威对二人通过坚持公众的认知局限来贬低人民主权的规范性价值和概念可能性的共同尝试的批评。我认为,他们思想中的反民主成分在哈特的法理学中再次出现,并特别指出,哈特的法律规范性阶层模型、以及他对官员作为法律有效性和规范性核心的关注,再现了奥斯丁和梅因对法律之描述的特点,这些特点植根于他们各自对人民民主的批判。最后,笔者提出了杜威对奥斯丁和梅因的早期批判如何启发了朗·富勒对公众在法律正当性和有效性中的构成性角色的坚持,并可能为一种能更好地适应民主社会需求的法理学铺平道路。



02


Two Questions for Private Law Theory

私法理论的两个问题

Felipe Jiménez

摘要:本文认为,私法理论家应当牢记这二者的区别:对法律制度进行最佳化阐释或证立的的整体问题与其内部运作的零散问题之间的区别,换句话说,是关于法律制度的问题和其内部问题之间的区别。这种区别在最近私法理论的研究中被模糊了,正如最近涉及一元论、多元论和私法判决的讨论所表明的那样。本文对这些理论进行了探讨,并指出了它们的一些不足之处。本文还认为,鉴于私法的制度性质,这种区别是有道理的。虽然这种区别已经成为当代一些讨论的基础,但由于它可以对私法理论的适当方法做出重要贡献,因此应该给予更充分的重视。



03


On the Continuity of The Doctrine of The Basic Norm in Kelsen's Pure Theory of Law

论凯尔森纯粹法学说中基础规范学说的连续性

Alexandre Travessoni Gomes Trivisonno

摘要:关于凯尔森基础规范学说的传统的和占多数的观点已经确认,凯尔森在1960年代初期已经彻底改变了其哲学立场,凯尔森声称他开始将基础规范描述为费英格(Vaihinger)的“仿佛哲学”(philosophy of the as if)意义上的虚构。在本文中,我挑战了这种观点,并捍卫凯尔森从职业生涯的开始到结束都将基础规范视为预设的说法。在我看来,凯尔森探讨了作为预设的基础规范与包括费英格哲学在内的不同哲学取向之间的联系,但是在纯粹法学说的演进中,基础规范本质上仍然是一种预设或假设。




译者

刘庆祝、邱夕桐、黄顺利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硕士研究生


校对

张峰铭,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法学理论专业博士研究生



域外栏目每周三固定与大家相见

-推荐阅读-

《法理——法哲学、法学方法论与人工智能》杂志最新稿

学界 | 法学理论专业论文2020年度数据报

论文写作与发表|张静:怎么写读书报告?

思享 | 胡玉鸿:法律如何面对弱者?

思享|陈辉:论功能主义法律解释论的构建

思享|喻中:依经治国——董仲舒的法理命题


欢迎关注法理杂志

 选粹|思享|域外|写作|学界 

赐稿邮箱|ratiojuriswechat@126.com


☜法理杂志官方“有赞”书籍商铺 | 扫码选好书


文字编辑 | 林淑萍 吴少华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