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23) | 走,到被告人家开庭去!
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让法律有力度,更有温度,
三水法院今年以来举措频出!
4月7日下午2点半,
三水法院刑事审判庭
江棣枝法官和书记员像往常一样
带上卷宗匆匆走出办公室。
与以往不同的是,
这一次他们没有走向审判庭,
而是驱车前往涉嫌构成
故意伤害罪的被告人黎某的家中。
到被告人家里开庭是一种怎样的情景?
点击下方视频,
一起来看看这次特殊的庭审吧!
看完视频后,
聪明的你一定猜到
法官为什么到被告人家中开庭了吧?
案件回顾
2020年1月21日,被告人黎某与彭某用拳脚殴打被害人梁某。经鉴定,被害人梁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被告人黎某和彭某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抓获。2020年9月,被告人黎某因病情严重被取保候审。
被告人黎某卧病在床,无法出庭参加诉讼。考虑到被告人黎某的身体状况,为充分保障其诉讼权利,江棣枝在认真研判案情、与公诉机关及被告人作沟通后,决定把庭审“搬到”被告人家中,与合议庭成员“上门”审理该案件。
经过简单布置,黎某家的客厅变成了“简易”审判庭。受病情影响,黎某只能躺在床上参加庭审。庭审中,法官耐心听取黎某的意见,保障其质证、最后陈述等诉讼权利,并密切关注他的身体状况和情绪。整个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各环节有条不紊进行。
黎某
没想到法官会这么体谅我,看我身体这样,没让我去法院受审,少了折腾……
因疫情防控需要,三水法院于当天上午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该案,另一被告人彭某在看守所参与庭审。
政法君想说
此次“上门开庭”是三水法院充分考虑当事人实际困难,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一次缩影,彰显了司法温情,体现了司法为民理念。
今后,三水法院将继续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真正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的行动自觉,用实际行动检验队伍教育整顿成效。
为了方便当事人,
为了肩上沉甸甸的使命,
为了公平正义,
他们尽自身力所能及,
办一件实事,暖一片人心!
为他们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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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水法院佛山政法微信编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