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网友分享,最近各个地区的海关都加大了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规的行李物品或是没有按照规范要求申报的物品,就会贴上封条,上明晃晃的黄色海关大锁!(图源zhihu,版权属于原作者)
“您的行李已被海关监管,请主动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检查,擅自开启或损毁海关封志将负法律责任!”除了行李被上锁以外,还有被税的情况!所以要提醒近期打算回国的小伙伴一定要注意了。下面小队长带大家看看网友分享的海关经历,以便大家心里有个底!(以下信息均为网友分享)最近政策一出,眼看回国探亲办事是越来越自由方便了,华人和留学生开开心心回国,结果刚下飞机,箱子就被上了海关大锁!紧接着就是惊心动魄闯关瞬间。近日,网友分享海关被查的经历比比皆是,看的出来最近真的严格了许多...
(图源:小红书网友@chang,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从曼谷回武汉的网友分享:取行李时被海关锁,需要开包检查看有没有违禁品和高价值未申报的产品,网友还打算吃掉曼谷机场买的水果...不过水果是一直不能带的,这点海关是有严格规定的我们一定要遵守!
(图源:网友@波士顿大荷兰猪,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美国回上海网友表示:行李被扣下,还好自己提前有预备把所有的盒子全部丢掉了,加上带的用品都是自己用的比较久的检查了十几分钟就没问题了。不过也有网友表示如果行李箱里放了包包,无论新旧,极有可能被贴黄条...看来保险起见大家尽可能还是背在身上或者尽量不带了!
(图源:小红书网友@安吉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一位几年没有回国的网友,这次回国为家人带了些化妆品和营养品,回到国内她的行李也被要求重新过了安检,这位网友以自身经验建议大家“千万不要盒子一起放”。
(图源小红书@是真的意大利语NaNa,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罗马飞成都的网友分享:入境很严格!飞机落地后所有乘客等待广播不能下机,随机抽查座位号带行李下机!下机就能看到海关已锁了20多件行李需要一一检查了...
(图源:小红书@Ccm,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另一位罗马飞成都的网友,被海关锁了没被查,可能也是一种幸运?
(图源:小红书@gjx,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但是厦门入境的网友就没那么幸运了!据网友表示箱子完全被抽查的,并且每间隔三四个人就会被开箱,几率极高,检查细致,箱子的边边角角东西都会检查一遍...
(图源:小红书@好困哦,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曼谷飞南宁网友也被贴了黄胶带,海关开箱时问了他:个人自用产品不超过五千,有没有海参燕窝后开箱检查完就没啥事了..
有网友说,这次回国缉毒犬都是一个个行李箱开闻的!👆🏻(图源zhihu,版权属于原作者)
毕竟现在的海关推行的“先期机检”,在你行李刚下飞机进入行李转盘之前就会进行安检了,通过一个X光的安检机进行检查,一旦发现可疑物品,工作人员就直接上封条上海关锁一条龙服务了。(图源:小红书@小蜜蜂,版权属于原作者)
需要注意的是,上锁不可怕,顶多心里咯噔一下,只要你的行李没问题检查完了就好,可千万不要带着锁就跑!行李上锁只能检查通过开锁,如果不接受检查直接走,海关锁附带的定位会自动发出警告!
毕竟大家都懂,不要挑战海关...规定不要带的还是不带比较安全。(图源:zhihu,版权属于原作者)
最近网友的遭遇可不止被上海关锁这么简单,被税了一笔也是常有的事。
(图源:小红书@林妈Alyssa,版权属于原作者)
(图源:小红书@BABYface Tong,版权属于原作者)
(图源:小红书@An.R,版权属于原作者)
根据规定,回国时携带的物品有5000元人民币的免税限额,若超过需要进行税务申报。以上网友最多只是补缴税款,如果超过一定数额,或者涉及数额巨大,还会被进一步审问、拘留处罚或追究刑事责任!不容忽视!(图源:zhihu,版权属于原作者)
(3)对中国政治、经济、文化、道德有害的任何物品;(5)鸦片、吗啡、海洛英、大麻以及其他能够使人成瘾的麻醉药品,精神药物等;(6)带有危险性病菌,虫害及其他生物的动物,植物及其产品;(7)有碍人畜健康的和来自疫区的以及其他能传播疾病的食品、药品或其他物品。(图源:zhihu,版权属于原作者)
海关明确规定,以下动物(动物产品)及植物(植物产品)不得入境:一、动物及动物产品类 (一)活动物(犬、猫除外),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动物遗传物质。 (二)(生或熟)肉类(含脏器类)及其制品;水生动物产品。 (三) 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 (四)蛋及其制品,包括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 (五)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 (六)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 (七)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骨粉、鱼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
(图源:K1U,版权属于原作者)
二、植物及植物产品类 (八)新鲜水果、蔬菜。 (九)烟叶(不含烟丝)。 (十)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 (十一)有机栽培介质。
三.其他类 (十二)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 (十三)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 (十四)土壤 (十五)转基因生物材料。 (十六)国家禁止进境的其他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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