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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鲁番市高昌区复工复产优惠政策了解下


9月28日晚,吐鲁番市高昌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会上,吐鲁番市高昌区委常委、副区长刘建波通报了高昌区复工复产优惠政策相关情况。


  一是延长房贷车贷还本付息时限。高昌区积极与吐鲁番8家金融机构对接,商议出台一系列措施,主要解决受疫情影响群众银行借贷问题,采取“延长贷款期限”“调整还款方式”“设置宽限期”“阶段性调整还款周期”,对因疫情原因无法还贷的客户不列入失信黑名单等多种方式,减轻群众疫情期间还款压力。


  二是进一步落实税收减免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符合条件的,不征或者减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可延期申报或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截至目前,高昌区共免征增值税205.42万元,减征企业所得税547.44万元,减征六税两费1907.18万元,减征个人所得税183.45万元。


  三是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费用。受疫情影响的承租国有房屋的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原有减免基础上再减免1个月租金。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低保、低收入及新就业人员等,减免1个月租金。同时,鼓励乡镇、街道通过多种途径、方式对该辖区内各租赁的小微企业和商铺进行免租政策。


  四是协调落实“欠费不停供”政策。在2022年12月底前,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实现欠费不停水、不停气、不停暖,免收滞纳金。截至目前,高昌区共缓缴水费211.83万元、电费约890万元、燃气费1451万,减免各类滞纳金14.27万元。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群及低保对象的家庭用气给予赠气,低保对象家庭每户减免10平方米暖气费。


  五是充分发挥民政资金临时救助作用。统筹协调加强对受疫情影响生活困难人员的临时救助,及时将因疫情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和个人纳入临时救助范围。截至目前,高昌区已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451.5万元,一次性生活补助313.08万元,米面粮油等基本生活物资70吨。


  六是全力保障农业生产。疫情发生以来,科学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业生产工作,目前高昌区葡萄采摘销售已接近尾声,哈密瓜正在有序组织销售。截至目前,高昌区已完成采摘秋瓜2.48万亩4.31万吨,占总种植面积的46.77%。


  “在此,我代表高昌区人民政府庄重承诺:将全力帮助辖区所有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困难群众渡过难关。”刘建波说。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记者:苏璐萍

编辑:向荣

审核:文志辉 李艳芳

终审:孟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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