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合肥市“金秋助学”活动开始!
即日起,
今年“金秋助学”有四个方面内容,分别是实施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计划、非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计划、工会“圆梦计划”以及阳光就业行动。
四项救助活动非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计划:在全市资助2021年新考入全日制高中及大学等级(含高中、职高、中专、本科、大专、高职,不含军校生)的虽不符合深度、相对建档条件,但生活确实存在困难的困难职工子女;符合非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条件的意外致困户,可依照非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助学标准予以资助。
工会“圆梦计划”:在全市资助在读全日制高中及大学等级(含高中、职高、中专、本科、大专、高职,不含军校生)品学兼优且符合深度、相对建档条件的困难职工子女,勉励其勤奋学习、学业有成。
阳光就业行动:深入实施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重点对今年毕业的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提供至少一次的就业创业服务。要向受助对象宣传政府的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以及工会的就业创业帮扶项目,提供职业咨询推荐、就业创业培训,创业指导、资金扶持等系列服务。
三类资助标准对于建档相对困难职工家庭,困难职工子女新入学或已就读全日制大学等级(含本科、大专、高职,不含军校生)的,救助标准为5600元/年/人;困难职工子女新入学或已就读全日制高中等级(含高中、职高、中专)的,救助标准为3200元/年/人。
对于非建档困难职工家庭,困难职工子女2021年新考入全日制高中及大学等级(含高中、职高、中专、本科、大专、高职,不含军校生)的,救助标准为2000元/年/人。
三步申报流程职工可先行申报,经过初审、公示、终审等程序再进行资助。所有资助资金一律以银行卡形式发放,并及时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困难职工本人。
(一)职工申报。困难职工家庭先建档再申报,提供子女录取通知书或学校成绩单、成绩截图、学校证明等。(二)初审及公示。困难职工所在社区工会或单位工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逐级上报,建档困难职工的申请材料需按要求进行公示。(三)终审及救助。市、县总工会负责对本区域内申报的职工进行终审,所有资助资金一律以银行卡形式发放,并及时通过短信、电话等形式通知困难职工本人。
来源:市场星报综合合肥市人民政府发布
编辑:田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