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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刑”!十天被抓两次醉驾,从重处罚!
3月3日晚,
南头镇一男子驾驶摩托车
行至同福路与升辉北路路口时,
被正在夜查酒驾的交警拦下。
这一查,
真相令人大跌眼镜…
期间,民警发现当事男子李某涉嫌喝酒后开车。现场检测结果显示李某呼气酒精含量116mg/100ml。
进行身份核查时,民警发现李某2月24日晚因醉驾在南头镇东福北路与南三公路红绿灯路口被查处过,当时血液酒精含量为141.02mg/100ml,刚做完笔录没两天,又一次因醉驾被查!李某随后被带往医院抽血检验。
3月6日,检验报告显示李某血液酒精含量为116.99mg/100mL,确认属于醉酒驾车。
此外,李某还于2019年因醉酒驾驶在小榄东升镇被查。
10天内2次、5年内3次!由于多次醉驾,李某将被依法从重处罚,判处3到6个月拘役。
酒驾违法,醉驾犯罪!
多次醉驾,
将从严从重惩处,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20毫克到80毫克之间属于酒驾,将暂扣6个月驾照,罚款1000~2000元。
此外,
酒驾、醉驾还有以下成本↓
01经济成本。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商业保险一律不赔,并且有可能面临对伤亡者的巨额赔偿。
02职场成本。醉酒驾驶的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想自己开公司,也将无法顺利办理营业执照。
03家庭成本。醉酒驾驶家人将为其承担巨大的心理压力,一旦醉驾被判刑,其犯罪记录伴随终生,子女未来的发展极有可能受到影响。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对“酒后驾驶”这条红线,
一次也不能触碰!
中山交警
对酒驾、醉驾行为“零容忍”,
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请广大驾驶人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拒绝酒驾醉驾,平安出行。
责编:姜凯月执行总编辑:李英华 总编辑:李鹏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