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还是少年时,我为什么选择法律 | 思想菜
前言:这是一篇2015年的旧文,彼时无讼阅读以同题在征稿,这篇文章拿了一等奖,既收到一笔达到纳税标准的稿费,也开启了我在无讼的作者页之旅。
时当气清景明,万物皆显。此时再读旧文,心中五味杂陈。文中所提及的我的师傅今年三月因病过世。从厦大毕业后,提过很多次回去厦门聚,这么说着说着就没有下次了。从12年接触律所至今五年已过,我遇到很多指导律师、主管合伙人、律界前辈,能称之为师傅的,仅此一位,唯一的一位。生活中很多事情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比如一个好天气,比如一位好师傅。
人生要学会好好告别真的是一件很难的事情,不仅在于可能放不下,也在于人事无常,无常为常。如果有平行世界,我希望师傅在那能乐且安。而我,也会带着你给的力量,无论以何种方式践行法律,都以让你骄傲的姿态走下去。
(此图系好友郭雪格的摄影作品,获得授权使用,特别感谢)
#在我还是少年时,我为什么选择法律#
进入ZL两年整。不久前刚到手律师牌,从实习生到律师助理,到实习律师,再到此时的执业律师,不知不觉两年了。这个时候拿牌,有种从“小丫鬟”做到和中伦领证的感觉,这酸爽。看到在我还是少年时,我为什么选择法律,心里一阵小激动。我这不正少年么,为什么选择法律?既非受港剧头戴卷毛的风云大状之所误,也非国考省考大小考落榜之无奈。选择的初衷,清楚明白。
爸比是警察,打小听他说工作会常提到刑法云云,觉得法律那东西一套一套,挺能唬人。加之我自小脑子清楚说话顺溜,自个儿琢磨着长大做个律师应该很适合。就这样,怀着盲目的热爱,我从山清水秀的云南奔向热火朝天的武汉,在中南政法挥洒了四年汗水——没有空调的武汉真的留下我很多汗水——和青春。
之后保研厦大,研一那年,我有了一个律所实习的机会,DC厦门,有幸遇到开启我执业生涯弥足珍贵的一位合伙人——我实习时的师傅。他是一个既有专业建树又保有生活情怀的人,他在工作和生活之间恰到好处的平衡及对后辈不遗余力的帮教,极大地帮助我顺利开启了律师职业之路,更重要的,让我对律师这份职业未来可能有的工作和生活状态充满期待。遇到这样的师傅,人生幸事矣。
原本以为坚定的择业选择却在研二之际遭遇“变故”。研二结束,我申请到KW的暑期实习,在那个盛夏怀着满满的期待来到广州,全身投入到某银行A+H股上市的项目实习中来。或许如冯象所说,“临盆的是大山,产下的却是条耗子”。两个月的时间,让我真实地体会到何谓专业但无趣的工作,何谓机械重复的生活。辛劳是小事,我不是养蜂人,从来不指望甜蜜蜜的工作。但我不能接受工作蚕食所有的私人时间,以及身边人大多是这样状态的氛围。最终我提前结束了实习。
现在想来,KW在专业分工和知识管理上非常不错,律师的敬业严谨给自己看到很赞的执业榜样,不过不是生活所欲之追求而已。
回到厦门,正逢台风过境,心情之患得患失荒凉瑟瑟一如被台风席卷后的校园。对律师行业的热爱在经历了现实主义的无情摧残之后,变得犹豫。这是一种以为找到真爱却在婚礼前夜被猛然告知对方身具诸多恶习带来的巨大失落感。我开始面对这个不愿承认的事实,原来自己爱的太不纯粹了。我应该像在知道会有疾病贫穷出轨缘分已尽各自保重之后还坚定的说Yes, I do的人那样,才是热爱。直面自己爱的不坚定之后,我开始转移注意力,投入毕业论文写作中。
而最初的想法,仍然像只狗爪,
挠你一下,收回去,再挠一下。
我给DC厦门的师傅写了封长信,我能想到他一定会回我,但没想到他回复得如此细致和真挚。我的邮件很大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困惑,而他的回复,也督促自己想明白很多。征得师傅同意,我将两封邮件附于文后,若有和我相似情景的你,读完能了然一二,便足矣。
那个时期,和心里的犹豫相反,论文却出奇的顺利,我认真的把事说清,把字码平,每天好吃懒做的窝在老塞咖啡或RE-CAFE,敲下千百字,营造出一种迷幻的充实感。我也想过像那些奔赴一场又一场宣讲会的青年一样,去感受那虚张声势的忙。但心里那只狗爪,反复提醒我:我只是想做份比较喜欢又略为擅长的活儿。
多么简单的愿望啊!多么奢侈的愿望啊!
最终在论文接近尾声时,我再次回到广州走进富力中心——ZL的办公室,加入一个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大团队。如今两年已过,平心而论,自己的工作和生活,能在上进努力和轻快愉悦——注意不是轻松——之间有个平衡,我重新找到最初在厦门跟着师傅实习时对这份职业充满期待的状态。
时至今日,很难讲为什么在法律的路上一路高歌。在我还是少年时,为什么选择之缘由异常简单,就是脑子清楚说话顺溜。而此后为何青山不改绿水长流,与其说是热爱,不如说是偏见。
如果按马克·吐温所说,原则的另一个名称是偏见,那我愿意拽着自个儿这点偏见不撒手。我偏见地认为,工作可以忙碌,但不能机械重复;我偏见地认为,生活要过下去,而不是熬下去;我偏见地认为,大多数人在三十来岁就死了,日后的大半生不过是自己的影子,日复一日装腔作势的重复他们在有生之年的所作所为,所爱所恨,所思所想;我偏见地认为,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犯罪现场的凶手,没有同谋……
不是吗,生活一不小心就变成没有留下任何指纹的犯罪现场——人类有两种死法,一种猛然死去,一种一点点死去,一天又一天将自己谋杀,这应该是西方那个经典段子,人类最让上帝感到惊讶的两件事之一吧:
活得好像永远都不会死,
却又死得好像从未活过一样。
多么有诗意。
而法律——这个终身学习常学常新的职业——这个能有效预防老年痴呆的职业,除了让人说话越来越顺溜,脑子越来越清晰,更让我保持开放的头脑,旺盛的好奇。
※ 附 信
师傅:
见信好!最近工作忙吗?来广州后还没向您汇报。
进KW实习一个半月了,时间好快。怎么说呢,这一趟实习感觉很复杂,一定程度上甚至消减了我想要做律师的热情和努力。
先和您聊聊我的工作状态。入所之后我就被安排进项目组了,跟着项目走。目前我们做的是某银行上市项目,我们是银行方的律师代表,在所里呆了一周以后,就一直在驻场。除了我们之外,君合是承销商的律师代表,此外还有高盛、花旗、麦格理资本、德银等共13家中介机构在这个项目中,某银行在全国有近30家省级分行及数百家分支机构,所以这个项目的尽调之大之复杂是我之前未曾遇到也未曾想过的。
我几乎每周六都会加班,曾经连续一周每晚11点半下班,全天不会有太多的休息,除了短暂的一个多小时吃饭时间。
KW把律师分成不同级别:律师助理、律师、主办律师、资深律师、顾问、合伙人。我的指导律师是一位资深律师,但入所至今只见过两次,更多的时间是几个比我大两三届的律师在带我,他们也驻场,是DD中的中坚力量,整个项目组层次分明。
我认真观察了这些前辈——其实更多是我早几届的师兄师姐——的生活状态,他们每天同样朝九晚十,拼命工作,可在生活质量,性情乐趣上却不是我所意欲的。
我之所以喜欢律师,多半因为其一时间自由,可以自主安排;其二受体制影响较弱,等级氛围较浅;其三,常学常新,每一次接触不一样的行业或客户都是新的学习机会和挑战。所以,之前一直认为进入国内较好的大所,平台会比较好。而现在看来,大所分工的专业细致,清晰的等级划分,大项目带来的繁琐重复与旷日持久,让人身心疲惫。
厦门的DC实习是一段非常愉快和收获颇丰的经历,接触到您的工作态度和生活态度,更坚定我自己的职业方向。但现在,一下有些迷茫,不知道前面所述是业内常态还是您的工作状态是业内常态?也不知道即将到来的九月我是继续自己的想法进所谓“大所好所”还是另寻他路?或许,诉讼会比非诉更适合我?我不知道。
当然,吐槽归吐槽,KW给人带来的长进也是很大的,我从开始跟着律师做重大诉讼部分到资产到股权,能学到很多东西。现在就是有些犹豫,但仍然在努力,想着多学一点总没坏处。
您多注意身体,祝工作顺利,心情愉快!
清清 敬 2013.8.15
※ 回 信
清清:你好!
一直没抽出一个完整的时间给你回邮件。这段事情比较多,业务上的,还有参加一些同学、校友聚会等。后天是我以前任教的LY财经学校的厦门校友会,我是他们的名誉会长,也帮忙安排一些事情。**最近也参与了我的一些业务,两个知识产权案件的律师函写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见证和一个并购项目。她很细心,也很勤勉。感谢你的推荐。
关于你的困惑,我理解。先从好的一面说,你应该感到高兴的是一下子就接触了像高盛、花旗这样的高端中介机构,且参与了这样一个复杂的项目。这是很多律师一生都没机会参与的。而且,这也是我以前让你考虑的投行领域的业务。我相信一个项目下来,你的眼界、做事的格局以及积累都会有大的飞跃。这必将是你一段难忘的经历。所以,尽管可能会觉得累,或者有困惑,还是要坚持一下。你是一个很聪颖的女孩,很快就能看出并理解一种工作、一项业务的特征。但是,很多时候,对一件事、一种工作或者生存状态的理解是需要时间的,不妨给自己多一点的时间去理解和消化。毕竟多花两个月的时间来得出结论对你不会有什么损失。
对于律师的工作和生活状态,确实广州KW和厦门DC是会有根本性的区别的。首先是城市的区别:广州、深圳的律师都会比厦门的律师忙碌,那里的商业竞争比较残酷,同时机会也比较多,比较市场化,更没人情味,这是我从我和我在深圳执业的律师比较得出的,当然不一定准确。厦门注定是一个相对休闲的城市。律师心态也比较平和。收入上当然比深圳广州那边的律师要少,因此,你看到的我们所合伙人的相对休闲,很多泡茶打牌运动的时间,没有拼命在业务上求多求大的状态是真实的。
其次是律所上的区别,KW所不仅是大所而且是强所,其业务也是复杂的大业务比较多,这样的业务形式必然形成你现在所看到的作业模式;而像厦门DC,其本质上大品牌下的地方所。作业模式以单个合伙人带助理完成或者三两个合伙人组成团队为主。大家像个小生产队似的,谈笑中工作,没有那种等级观念,也不至于像KW模式那么忙(上次**项目强度较大是个例外,因为是中途接手过来,时间周期太短)。这是二者作业模式的区别。
关于你选择律师职业的问题上,我一如既往地支持你,并坚定地认为你的选择是正确的。记得第一次给你们做讲座时那个老师(我忘了姓)将律师分为两种:一种专注于做某专业领域业务的,如他在敬海所的弟子,还有是从头到脚摸出来的,或者说是野蛮生长起来的,像我。那个老师讲话中有褒前者而贬后者之意,但我是不太苟同的。前者固然在商业操作上更像正规军,但是后者是中国律师业的常态也是中国律师业发展阶段的必然状态。至少我认为后者的律师人格是更丰满的,人生经历和执业经历是更丰富也更有意思的。关于这点很难展开来说,以后有机会再聊。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和个性特点来决定。在这个行业,你始终是有选择权的。
最后,我就你的问题也跟我的同事**律师探讨了一下。**律师曾作为全国律协选送的律师到英国路伟律师培训一段时间。路伟的情况跟KW相似,当他看到那些律师每天朝九晚十面带倦色地工作状态后,虽然培训完路伟有意挽留他在该所任职,他还是婉拒了。他觉得回厦门做一个普通的合伙人更轻松,更自由。他的看法是:30多岁后到这样的大所就没什么意思了。但是,像你这样风华正茂,刚从学校出来的好苗子呢?这个答案只有你自己才能做出选择。
不知你什么时候回厦门。到时我们可以聚一下,上次安排好的,却因我的工作原因给冲了,下次一定得补上。
我不知这样的回复对你能不能起到一点作用。等你回来厦门时,我们再慢慢聊吧。
并祝 近安!
13/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