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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生态环境局通报第四批涉水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徐小环 生态徐州 2022-08-02

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保障南水北调沿线、淮河流域等水生态环境安全,徐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严厉打击废水偷排直排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全力保障汛期水环境质量、全力推动水环境质量达标、全力聚焦涉水环境违法行为,采取定向督查、定时巡查、不定时抽查、县区互查等方式,对全市范围内的河流及城镇生活源、农业面源、工业源等入河污染源及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进行全面排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现将第四批涉水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接受社会监督。 


一、徐州万荷奶牛专业合作社超标排放

环境违法案件

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对徐州万荷奶牛专业合作社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对外排口的粪水进行了取样监测,监测结果中,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总磷、氨氮浓度均超标。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对该合作社下达《徐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进行了立案处罚。



外排污水进入沟渠、沟渠无防渗漏措施


二、赵军养殖点养殖废水未经收集处理

直接排放的环境违法案件

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对赵军养殖点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养殖点养殖过程中产生的含粪便冲洗水未经处理,通过排水沟外排至未做防渗防漏措施的沟渠和池坑内。依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徐州市睢宁生态环境局对该养殖点下达了《徐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进行了立案处罚。



养殖废水通过排水沟外排


三、丰县犇腾奶牛专业合作社

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环境违法案件

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对丰县犇腾奶牛专业合作社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合作社正在养殖奶牛,建设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现场未运行,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场区东侧农灌沟内,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对该合作社下达了《徐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进行了立案处罚。



丰县犇腾奶牛专业合作社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

四、大屯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超标排放环境违法案件

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对江苏大屯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的大屯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龙东分厂进行现场执法检查时发现,该污水处理厂设施正在运行,经现场取水样监测,发现废水中悬浮物浓度超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对大屯水处理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徐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进行了立案查处。经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复查,发现该公司已停止超标排放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正在对该公司

处理后的外排污水取样监测


五、新沂众客食品有限公司

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

记录环境管理情况的环境违法案件

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新沂众客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已建立了环境管理台账记录制度,但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要求,记录主要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依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下达了《徐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进行了立案处罚。


执法人员正在对该公司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情况进行检查


接下来,徐州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将持续加大涉水突出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推动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同时,也鼓励广大市民拨打12345、12369,积极举报身边的违法排污行为。

小贴士

■  根据《徐州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的规定,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市民可以登录市生态环境局网站(http://test23.xz.gov.cn/)有奖举报专栏,或者扫描“徐州环保有奖举报”二维码;或者关注徐州263在行动微信公众号,进入有奖举报链接填写举报信息。



■  有奖举报来信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汉风路1号行政中心西区综合楼徐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信访科收(注明有奖举报),邮编:221008



主管:徐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办:徐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策划/发布:曹晓煜     

审核:袁庆柯

编辑/版式:杨婧雯  郭悦

拟稿: 徐小环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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