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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联席常态化,提升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质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精神,近日,睢宁县人民检察院、睢宁生态环境局就生态损害赔偿案件进行会商,明确联席常态化制度,会签了《关于加强生态损害赔偿制度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的实施意见》,针对双方在损害赔偿中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损害评估、修复成效、监管保障等九个方面作了细分。
会上,双方就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的10条睢宁辖区的生态损害赔偿案件线索进行沟通,明确了具体推进方案,根据案件类型,检察院负责协调已经涉刑类案件走向,对接公安,睢宁生态环境局负责联系生态损害类专家进行评估鉴定,双管齐下,共同助力损害类案件顺利完成磋商。
会议认为,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不定期召开案件研讨会的方式,加强了检察院和生态环境局的沟通交流,能够有效的促进生态损害赔偿案件提质高效的完成。
主管:徐州市生态环境局
主办:徐州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中心
文字:睢环宣
图片:睢环宣
审核:袁庆柯
发布:曹晓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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