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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家被评估的国务院部门按期发布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法治指数与法治蓝皮书 法治指数 2023-10-28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向全社会展示本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得失及未来工作规划的载体。自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全国实施以来,按期发布本机关上一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已成为各级行政机关的法定义务。2019年新修订后实施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提出新要求,尤其是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部门应当在每年1月31日前向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交本行政机关上一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对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提出了明确的规范和要求。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及法学研究所法治指数创新工程项目组自2009年以来持续跟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情况,根据截止2020年1月31日24时的观察结果,49家被评估的国务院部门中,有33家已经按期对社会发布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课题组将进一步观察各级地方政府发布年度报告的情况,并集中对年度报告发布内容进行评估。
当下,全国各界都在齐心合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此时发布这个结果既不为蹭流量,更不是在特殊时刻紧要关头苛责公开工作。而是因为本次疫情的发生和处置都在印证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实践证明,越公开、越透明,才能越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才能更加有助于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前期的教训需要吸取,也有国务院一系列措施出台后稳定民心的成功经验。打好疫情阻击战,公开人不可缺席,法律人不可缺席。
在非常的时刻,总有些如常的事情在让大家心安。这些各司其职恪尽职守表明我们的国家在有条不紊地运行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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