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2021年《法治蓝皮书》发布,境外仲裁、裁决、判决在国内承认与执行的信息都在这里…

法治指数 法治指数 2023-10-28

法治蓝皮书:

B17境外仲裁裁决、判决在中国境内的承认/认可和执行(2020)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发布2021年《法治蓝皮书》指出:境外仲裁裁决、判决实践实现突破,为中国国际仲裁带来了新机遇。






B17境外仲裁裁决、判决在中国境内的承认/认可和执行(2020)

2021年5月1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举办的“2021年《法治蓝皮书》发布暨中国法治发展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发布了《中国法治发展报告No.19(2021)》。

《法治蓝皮书》发布了《境外仲裁裁决、判决在中国境内的承认/ 认可和执行(2020)》报告。



NO. 1中国法院支持国际/区际司法协助

《法治蓝皮书》指出,2020年中国法院在“境外仲裁裁决、判决在中国境内的承认/认可和执行”领域中,体现了对国际/区际司法协助的支持态度。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公开途径检索2020年境外仲裁裁决、判决在中国境内申请承认/认可和执行案件发现,2020年全年共计37起涉及境外仲裁裁决、判决在中国境内申请承认/认可和执行,被承认/认可率达到了75.68%。尤其在与中国境内司法实践存在显著不同的仲裁裁决、判决在境内申请且获承认/认可的案件中,中国司法机关充分体现了其司法公开、求真务实、尊重差异的开放态度。以“安富尔案”【(2020)粤72协外认1号】为例,该案仲裁庭除对仲裁申请事项进行裁决外,还进一步就超出仲裁请求范围之外的被申请人应支付费用的相应利率及利息进行了裁决。根据《纽约公约》第5条第1款(丙)项的规定,该案仲裁裁决中超出请求范围的该项费用的利息不应获得承认和执行。但本案广州海事法院在审理中最终通过查明新加坡海事仲裁院(SCMA)仲裁规则认定案涉仲裁裁决中涉及上述利息部分的裁决不属于“仲裁范围以外事项”,进而认定不存在“超裁”情形。此举确与中国境内仲裁严格依据“不告不理”原则的仲裁实践不同,也即,在中国境内仲裁实践之下,对于超出仲裁请求而作出的裁决,将被认定为“超裁”。



NO. 2中国国际仲裁的新机遇《法治蓝皮书》指出,“境外仲裁裁决在中国境内的承认/认可和执行”领域的重大政策推进以及实践突破,为中国国际仲裁带来了新机遇,并将不断提升中国作为跨境交易的各方当事人优选仲裁地的地位。一方面,在政策利好的刺激下,境外仲裁机构正如火如荼地开辟中国境内市场。2019年8月6日,国务院同意在上海临港地区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同时发布了备受关注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总体方案》。其中明确了“境外知名仲裁及争议解决机构”经获准将被允许“在新片区内设立业务机构,就国际商事、海事、投资等领域发生的民商事争议开展仲裁业务,依法支持和保障中外当事人在仲裁前和仲裁中的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等临时措施的申请和执行”。2020年9月7日,国务院批复了关于北京市服务业扩大开放的政策性文件《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该工作方案允许境外仲裁机构“在北京特定区域”设立“业务机构”,开展相关业务。另一方面,重磅案件“布兰特伍德案”【(2015)穗中法民四初字第62号】无疑在为境外仲裁机构在境内开展业务披荆斩棘。该案已明确“外国仲裁机构在中国内地作出的仲裁裁决,可以视为中国涉外仲裁裁决”。也即,被申请人不履行此类仲裁裁决的,申请人不必通过申请承认/认可和执行境外仲裁裁决的方式先申请承认/认可,而可直接按照中国的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程序申请执行。可以预见的是,在未来将有更多的境外机构在国内设立办事处,并在国内进行仲裁,这无疑将大大促进境外仲裁机构在境内的快速发展。“鲶鱼效应”之下,也无疑将催生境内仲裁机构的进一步改革和发展。

NO. 3内地与香港认可与执行仲裁裁决的未来

《法治蓝皮书》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补充安排》的颁布实施,更有利于保护内地与香港两地仲裁裁决的有效执行,未来两地相互认可与执行仲裁裁决的道路也将更通畅。该《补充安排》具有以下显著特点:

第一

立足内地与香港分属两个法域的法理基础,同时考虑部分仲裁裁决仅需认可的现实需求,明确规定“认可”程序,统一法律适用标准;

第二

扩大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范围,加大司法对仲裁的支持力度;

第三

规定申请人可同时向两地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

第四

规定法院在受理认可和执行申请之前或者之后的保全措施。



NO. 4妥善化解“一带一路”中的商事争端

《法治蓝皮书》指出,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涉及的跨国商事活动日益频繁,因此而产生的涉外商事争端不可避免。

如何妥善化解“一带一路”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商事争端,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便利境外仲裁裁决、境外判决在中国境内的跨境承认/认可和执行,不仅关乎提升中国司法的公信力,更关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助于进一步深化改革,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并为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NO. 5未来立法与司法实践的突破和完善值得期待

《法治蓝皮书》指出,未来,相关立法以及司法实践的突破和完善,在如下方面十分值得期待:

1、 境外法院和仲裁调解书在境内的承认/认可与执行;

2、 涉及澳门地区以及其他赌博合法化国家的赌博债务的判决、仲裁裁决在中国境内承认/认可和执行的机会与挑战;

3、 承认/认可和执行程序中的翻译费、公证认证费可否如同诉讼费,应由被申请人承担;

4、 推定互惠原则的落地、积极促成互惠关系,倡导并逐步扩大国际司法协助范围的进一步实践等。


 


lawindex

WELCOME

TO SCAN

QR CODE


添加关注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