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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华晨集团正式破产!
11月16日,被申请人华晨集团向本院提交《关于对债权人申请本公司重整无异议的函》,称对申请人格致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整申请无异议。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于2020年11月19日组织召开听证会,申请人格致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被申请人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东辽宁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国家开发银行辽宁省分行、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溪本钢钢材销售有限公司,职工池贵义,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等各方主体参加了听证。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称,华晨集团具有挽救的价值和可能,具有重整的必要性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七条第二款、第八条、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受理格致汽车科技殷份有限公司对华晨集团控重整申请。
据辽宁省国资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华晨集团长期经营管理不善,自主品牌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负债率居高不下。2018年以来,辽宁省政府及相关部门一直努力帮助华晨集团解决现金流问题,但其债务问题积重难返。
华晨集团正式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消息传出后,华晨债的投资者瞬间“炸了锅”。多位债券持有人表示,怀疑华晨集团涉嫌“逃废债”。
据悉,华晨集团作为辽宁省属国企,直接或间接控股、参股四家上市公司,并通过旗下上市公司华晨中国与宝马合资成立华晨宝马公司。有中华、金杯、华颂三个自主品牌和华晨宝马、华晨雷诺两个合资品牌。
而值得注意的是,此次重整并不涉及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及与宝马、雷诺等的合资公司。
11月20日,据新华社报道,华晨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本次重整只涉及集团本部自主品牌板块,不涉及集团旗下上市公司及与宝马、雷诺等的合资公司。作为宝马在中国最重要的合作伙伴,集团重整后有望实现重生,尽最大努力挽回债权人损失。同时华晨宝马仍然是其未来稳定的利润来源,而且还将不断推出新产品,扩大规模。
这也是部分华晨集团债券投资者质疑华晨集团涉嫌“逃废债”的重要原因。
据记者了解,此前,2020年5月22日和7月9日,华晨集团两次转让华晨中国(1114.HK)股权至辽宁交投集团(以下简称“辽宁交投”),华晨集团原本持有华晨中国42.32%的股权(21.35亿股),5月22日转让给辽宁交投2亿股(3.96%),7月9日再转让4亿股(7.93%),两次交易结束后,华晨集团还持有华晨中国30.43%的股权(15.35亿股)。
2020年6月9日,华晨集团将直属上市子公司申华控股(600653.SH)股权无偿划转给集团子公司辽宁华晟。
9月22日,华晨集团成立子公司辽宁鑫瑞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鑫瑞”)。9月30日,华晨中国公布,公司控股股东华晨与其全资附属公司辽宁鑫瑞汽车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订立股份转让协议。根据该协议约定的条款及条件,辽宁鑫瑞经由华晨受让约15.35亿股公司每股面值0.01美元的普通股,相当于该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约30.43%。本次重组完成后,华晨将不再直接持有该公司股份。
10月17日,华晨集团将旗下上市公司申华控股的注册地,从上海变更至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
11月5日,华晨中国公布,集团董事会获公司之控股股东辽宁鑫瑞告知,辽宁鑫瑞于11月5日与一名独立第三方签订协议,将公司已发行股本中之15.35亿股普通股质押予贷款人,作为贷款人向辽宁鑫瑞提供贷款融资之抵押品。质押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约30.43%。
此外,违约前,据记者获得一份投资者《公开举报华晨汽车集团恶意逃废债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材料,该材料也指出“上述火速完成针对已经违约主体全资子公司的贷款行为,是否存在欺诈行为和贷款机构的合规问题?贷款获取的资金去向和用途也存在重大疑点。”
11月20日,华晨集团债一位私募债投资者对记者表示,尽管华晨集团涉嫌“逃废债”,但是投资者估计也没什么办法阻止发行人终止破产重整。
多家机构踩雷 债权人何去何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