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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洪东上任后,吉林信托应当把这个项目的兑付放在第一位!

财经圈内人 信托圈内人
2024-08-23

5月13日,中国银保监会吉林银保监局关于核准张洪东任职资格的批复显示,经审核,核准张洪东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上任前,张洪东担任的是吉林信托总经理职务。
 
吉林信托的上一任董事长,是上过吉林新闻联播的大名鼎鼎的邰戈,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双开,详细可点击阅读:
重大!这家信托公司董事长上新闻联播了!
吉林省信托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邰戈被双开:把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信任是一排长长的铁栏,他在里头,我在外头……
我与吉林信托董事长的三面之缘:始于汇融38号,终于违纪违法!
 
张洪东接班邰戈上任已有一月有余,信托圈内人认为,吉林信托现阶段应当把解决汇融38号中科建设项目的兑付问题摆在首要位置。
 
汇融38号成立于2017年9月29日,发行规模4.5亿元,信托期限24个月,按季付息。认购起点100万,收益率8%-8.6%。融资人为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系中科院全资子公司,担保人为中科建下属子公司中科建飞。该信托资金主要用于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大虹桥板块“中科-意邦国际家居博览中心”三期项目的后期装修及设备采购。
汇融38号发行仅9个月,2018年6月利息就违约了,至今已有三年。三年来,吉林信托分文没有兑付。反观其他信托公司甚至资管公司,都陆续给投资人兑了。

 
汇融38号项目,一直被投资人质疑存在尽调失职、贪污受贿等违法违规操作,但也仅仅是质疑,没有监管部门的公告或法院的判决书,都无法盖棺定论。
 
有很多东西,是大家心知肚明的客观事实,但就是证据不足,或者证据充足但上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像清朝的和珅,大家都知道他是大贪官,但就是证据不足,或者有证据乾隆皇帝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抛开那些可以扯皮的不说,如尽调失职、催收不力、违规宣传等;接下来列举一些事实来说明:为什么吉林信托现阶段应当把解决汇融38号中科建设项目的兑付问题摆在首要位置。
 
一、“新官不理旧账”将承担法律责任

2019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司法解释关注“新官不理旧账”。“新官不理旧账”,表面上是政府权力、公共权力的“交接”出了问题,实际上还是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也将“领导巡视巡察工作不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该问责不问责”等“新官不理旧账”纳入问责范围,确保用好追责问责利器。

各级党政机关先后发布红头文件,强调:“新官不理旧账”将承担法律责任。


汇融38号是一个“历经三朝”的元老级爆雷项目,是吉林信托上上任董事长李伟盖章的项目,中间又经历了邰戈,邰戈曾公开对投资人表示“吉林信托将动用一切可动用的力量,全力解决汇融38号项目的兑付问题”。

同时,吉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比较盛行。2020年9月7日,吉林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12起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因此,张洪东同志新官上任后,要执行党中央的“新官要理旧账”,不能不管,而且要尽全力去管。不尽全力就是“新官不理旧账”,就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
 
二、诡异的信托报酬
 
据信托界报道,汇融38号是吉林信托发行的主动管理类信托项目,但是其信托报酬却远远低于吉林信托发行的其他项目,也低于其他信托公司发行的同款项目,甚至比私募基金、资管等产品收的管理费还低。

吉林信托汇融38号信托合同

相比吉林信托其他项目,汇融38号的信托报酬仅0.4%,而其他项目均高于1%。
吉林信托部分主动管理类的项目信托报酬(100万档)
 
相比中科建其他项目,信托均1%以上,私募基金、资管项目也高于吉林信托。
中科建部分项目
 
试问:吉林信托-汇融38号项目的信托报酬为什么收的这么低?是否有抽屉协议、阴阳合同之类的价外收取?是否有贪污腐败?就像前面说的,投资人都心知肚明,但没有证据。
 

三、尴尬的副主席:大家怎么都兑了?
 
2019年1月24日,银保监会指导组建了“中科系”金融机构债委会,由债权金额前十大金融机构代表发言,并讨论组建“中科系”债委会事宜,选举债委会正副主席单位,之后由当选单位牵头讨论风险化解总体实施方案。其中,吉林信托“光荣”的当选了副主席单位,是非银行机构中的唯一一个。
 
而在信托中,也只有这个副主席单位还没有兑付投资人的本息。


首先是山东信托-前海2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在2018年6月没有收到融资方支付的利息时,立即宣布提前15个月结束,项目进入处置期,投资者提前拿到本息。
 
其次是中粮信托-中科建飞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项目到期后,从来没有曝出有关的违约新闻,后经多方打听得知,中粮信托已经帮投资者化解了风险。
 
然后是中江信托金鹤148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该项目项目是中江信托爆雷潮里的一员,本息延期1年左右,已于2020年1月2日由雪松信托完成本息兑付。
 
要是只有信托公司兑付,也还好说,现在就连北京的一家资管公司,辗转2年半后,和投资人单独签署了转让协议,已于6月24日兑付到账。
 
信托公司实力再弱,也是中国银保监会监管下的正规金融机构。吉林信托这番操作,遭到了广大从业人员和投资人的吐槽。
 
因此,吉林信托亟需解决汇融38号的兑付问题,才能挽回信誉,重拾投资人对信托的信任。

 
四、垫付信保基金
 
前面提到吉林信托仅收取0.4%的信托报酬是薄利多销,勉强也能解释得通。但是,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吉林信托为中科建设代缴了信托保障基金450万元。

吉林银保监局信访答复函
 
在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与中科建设开发总公司等合同纠纷一审中,吉林信托提交了《信托业保障基金筹集管理信息系统截屏图片》,用以证明信托公司已经为中科总公司代缴了信托保障基金450万元。
 
根据吉林信托和中科总公司签订的《特定资产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协议》第十二条第4项约定:“乙方必须按照甲方通知交付信托保障基金的时间、额度,及时足额地缴纳信托保障基金,否则,视为根本违约…”。
 
在吉林信托未收到中科总公司的450万信托保障基金时,已构成根本违约,吉林信托不但没有根据合同约定提出进行追讨,反而替其代缴,直到违约了才主张。匪夷所思!
 
试问:吉林信托为何要代缴信保基金?代缴后为何不及时向融资人追偿?是否有抽屉协议、阴阳合同之类的价外收取?是否有贪污腐败?就像前面说的,投资人都心知肚明,但没有证据。
 

汇融38号的疑点太多太多,项目本身具有很大的扯皮空间,不是一两天能扯得清的,投资人也没有精力和能力去和专业设计合同条款的人去扯。但是,党中央要求“新官不能不理旧账”、其他管理人陆续兑付、信托报酬和信保基金的诡异性,这些都是既定的事实,经不住调查的。
 
吉林信托董事长历来有三年落马魔咒,张洪东正式上任一个多月,至少还有两年的时间去处理,时间是充足的。如果能尽早解决,或许能打破这一魔咒,汇融38号也不会成为“四朝元老”级爆雷项目。所以说,吉林信托现阶段应当把解决汇融38号中科建设项目的兑付问题摆在首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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