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重磅!贵州国资委:国企融资成本不得超过8%,政府不承担偿债责任!



导读:严禁以任何形式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举借债务,或以任何形式产生以政府财政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增加政府隐性负债的融资行为。在举债融资时需主动声明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所举借债务是企业债务,政府不承担偿债责任。


据贵州省国资委官网,贵州省国资委近日印发《贵州省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新要求,加强国有企业债务风险管控,进一步强化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监管职责及国有企业主体责任,加强企业融资事项管理,规范贵州省国有企业融资行为,防范融资风险,省国资委根据有关工作要求起草出台了《贵州省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办法指出,企业要结合自身经营状况、项目建设周期、当期金融政策环境等因素确定融资方案,其中:

1、非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股东会)批准,融资成本不得超过8%。

2、不得举借没有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

3、非经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股东会)批准,不得举借期限低于三年的债务用于长期项目建设。

4、严禁以任何形式为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举借债务,或以任何形式产生以政府财政收入作为还款来源、增加政府隐性负债的融资行为。在举债融资时需主动声明不承担政府融资职能、所举借债务是企业债务,政府不承担偿债责任。


《贵州省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如下:

相关阅读
12022年是地方政府换届后第一年,保兑付意愿加强!2、重磅!江苏省委书记:坚决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3、信托,最喜欢的还是里面的政信产品
4、贵州省政府令:对严重资不抵债的国企,要依法实施破产重组或清算!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信托圈内人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