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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后信托:转型新业务发展方向!
导读:资管新规为信托公司转型发展指明了道路,长远看信托不应再侧重信贷业务,“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业务,比如服务信托、家族信托、慈善信托、标品业务将成为信托公司展业新方向。
经过四十余年的发展,信托行业在持续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财富管理需求的过程中,为我国资本市场建设和金融体系改革作出了积极贡献,也成长成为金融行业的重要支柱。飞速发展的金融创新在对接投融资需求的同时,一些突出的结构性问题需要解决,信托行业亟需回归本源,转型创新发展,为更大的市场和更广大的人民群众提供更综合的金融服务。
在我国,信托公司是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除固有业务外,信托公司主要开展以收取信托报酬为目的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根据我国《信托法》和《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经营范围主要包括: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现阶段,我国信托公司主要从事以下信托业务类型。
(一)融资类资金信托业务融资类资金信托业务就是指信托公司将受托资金以贷款、投资附回购等方式借给资金需求方,从而与融资人形成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目前,融资类资金信托业务是信托公司展业的主要形式。
(二)投资类资金信托业务投资类资金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将受托资金投资于非上市公司股权、上市公司股权、公开市场流通的有价证券或其他资产的信托业务。其中投资于公开市场有价证券的投资类资金信托业务属于标品类信托业务。股权投资类信托业务主要风险来源于市场风险,盈利点在于投资收益。
(三)财产权信托财产权信托是指将非资金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代为受托管理的信托业务,信托公司通过管理运用、处分实现资产保值增值。财产权信托业务是信托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源业务,但因我国信托基础制度建设缺位等,信托公司开展不动产信托、股权信托等存在一些制度障碍。
(四)资产证券化信托业务资产证券化信托业务是信托公司的一项本源业务。信托制度天然的拥有财产独立和风险隔离优势,信托产品作为资产证券化特殊目的载体,获得越来越多的融资方和投资者青睐,也是信托公司业务转型发展方向之一。
(五)服务信托服务信托是以受托管理为特性的信托业务,是指信托机构运用其在账户管理、财产独立、风险隔离等方面制度优势及专业能力,为委托人提供除资产管理服务以外的资产流转、资金结算、财产监督、保障、传承、分配等受托服务的信托业务。其业务场景丰富多元、类别丰富,包括物业管理服务信托、破产服务信托、预付款服务信托、养老信托、消费信托、企业年金信托等等。
(六)家族信托家族信托是信托公司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富管理方式,以实现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家族信托常被称为信托业务的“明珠”,已得到越来越多信托公司的重视。
(一)发展以受托管理为特性的服务信托服务信托是典型的信托本源业务,具有应用场景多元、贴近社会生活的特性。服务信托的产生既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监管部门理清监管思路的需要,更是信托公司探索业务转型发展的需要。服务信托的目的不在于实现信托财产的保值增值,而在于提供财产的托管与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