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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读懂新形势下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的个税稽查风险

Richmond 新商税Simprotax
2024-08-23
 


今后,税务局将是最懂你的人。

有人说2020年是个税缴纳元年,也是过往数十年税务监管最严的一年,也许还是未来数十年最松的一年。
从2019年开始短短一年期间出现了诸多与人民息息相关的政策,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国地税合并、银行账户联网、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个人信用网、电子发票联网普及……
有一句话说得对:“人要纳税,就像人要吃饭一样”。
当未来,二维码替代纸质发票和大数据网络系统构建完成后,将彻底改变如今的税务系统,每个人都将成为透明人,任何隐瞒都会因他人的申报或财产数额无法匹配而暴露。 往后余生,税务局将是最了解你的“人”。

因为无论你有多少财产,以什么形式存在,你有几份工作,有多少收入,收入构成怎样,甚至你有哪些支出,支出分布怎样。只要国家愿意,它都知道。

本文纲要



一、背景介绍


二、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系统概念


三、构建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制度意义


四、与高净值人士、企业主的关系


五、大数据下个税稽查主要风险点


六、相关防范措施


七、睿驰小结


一、背景介绍


正在步入税收大数据时代的我国,目前税收征管信息化程度也不断提高。因此,“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的税务天网应运而生。

尤其是在个税征管中构建起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系统制度,对分散的涉税信息进行全样本的采集、整合和处理,实现个税征管智能化、信息化是必由之路

二、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系统概念


第三方涉税信息是指征纳双方之外的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或企业个人提供的、与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税务机关的征收管理相关联的情报数据。

是基于第三方与纳税人之间的管理关系、雇佣关系、交易关系等产生的。

三、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制度意义


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看这个经典的税案:

案例: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地税局在一次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换中,无意中发现该市某有限责任公司与某政府机关的多年前的资产置换事宜存在涉税疑点。于是当局立即成立评估小组,对该公司涉税疑点进行调查。


某有限责任公司(下称Y公司)2000年2月成立,系某上级公司(下称B公司)全资成立的子公司,核算形式为独立核算。


初步分析信息交换数据后,评估人员发现,2008年1月,B公司以其下属Y公司所有的开信大厦与某政府机关置换位于大连市内中心地段的办公楼及其附属设施,置换资产的价值约2亿元~3亿元。评估人员预计,此笔税费至少在5000万元以上。随后,他们通过税款查询系统查询相关信息,却未发现Y公司有相应的大额税款入库。评估人员分析,Y公司存在少缴或未缴税款的可能。


以上计税依据应以2013年12月实质完成置换时的评估价格来确定,于是要求Y公司通过专业的评估机构重新评估得出资产价值4.5亿元,应补缴税款合计8411.16万元,滞纳金559.35万元



由此可见,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这个系统的强大之处。 在我们日常生活、社会交往中,第三方掌握着大量纳税人的原始涉税资料,这些往往不为税务机关所知的信息,可以打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从而提高个税征管过程中的质量和效率,具体表现为:

1-加强个税税源监控,减少国家税收流失:


随着经济发展,个人收入形式来源渠道多样化,同时隐蔽性也提升了,这给个税税源监控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因此建立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制度有利于税务机关掌握更加全面的涉税信息从而了解纳税人的真实收入状况,破除双方的信息不对称,巩固国家税收。

2-提高税收遵从度,降低征管成本:


税收征管力度强弱对纳税人的税收遵从度有显著影响。因此,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制度的构建就能让纳税人意识到自己的一举一动都在税务机关的掌握之中,从而使其减少偷税漏税的行为。此外,通过大数据的技术,信息得到高效的处理,极大减轻信息收集和税务稽查的成本。

3-提高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优化税务服务:


目前我国的电子税务服务中,电子纳税申报、税款电子支付等税务服务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因此构建起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制度,利用大数据的技术,可以进一步提升税收征管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4-推动税制改革,促进税制结构优化:


税制改革要求提升直接税的比重以优化整个结构,伴随纳税人基数的增长和收入的隐蔽性提高,旧有的个税征管模式显得十分吃力,因此这就必须借助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能够实现海量数据的整合,实现对全样本的纳税申报表的审查比对,提升精确度。

四、与高净值人士、企业主的关系


一方面,信息技术的进步又给个人所得税信息监控提供了便利,同时这其实意味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所面对的涉税风险的增加。在税收大数据时代,如何有效防范个人所得税稽查风险,是摆在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面前的一道难题。

一直以来,个税征管过程中税务机关与纳税人的信息不对称一直是一个痛点问题,旧有模式下无法达到税务机关准确掌握自然人涉税信息的理想效果,尤其是对企业主、高净值等高收入人群的个税征收仍然未实现应收尽收,这意味着大数据下的个税稽查风险提升。

五、大数据下个税稽查主要风险点


对于企业来说,其所面临的个人所得税稽查的主要风险点集中在多个方面,如:为职工发放的津贴、补贴、福利等未扣缴个人所得税;特殊形式用工未正确扣缴个税等。具体来看,主要包括以下5点:

1-未正确区分职工免税福利,导致少扣缴个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受雇相关的其他所得。因此,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税范围涵盖了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税法规定的减免税收入除外。

2-未如实列报工资,大量员工长期零申报


在实务中,不少企业工资发放时,在扣除标准以内的部分发放现金,超出部分工资采用发票报销的方式以规避税收,这样操作产生的结果,一方面是造成大量员工长期零申报;另一方面,找发票抵工资造成虚列成本,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项目与应税收入不符合配比原则,利润率异常。企业即面临补交企业所得税、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和罚款的风险,也面临着未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需要承担应扣未扣税款 0.5 倍以上 3 倍以下罚款的风险。

3-各类与公务相关的补贴未正确申报个人所得税


与公务活动相关的补贴包括差旅津贴、误餐补助、公务用车补贴、通讯费补贴等。差旅津贴是指员工因公出差,单位给予的差旅费津贴。企业发放的差旅费津贴,如果不超过各地财政部门制定规定的标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4-特殊用工形式的人员未能正确扣缴个人所得税


在实务中,尤其是服务行业具有较强的季节性特点,在用工方面存在季节性聘用临时工、季节工、农民工等特殊用工形式,支付的报酬通常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无法提供工资明细清单、劳动合同、个人所得全员全额申报证明及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证明、社保缴费证明等资料的,就需要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税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5-股东、个人投资者向企业借款未按规定扣缴个税


股东、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借款,年终后未归还,且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应当将其未归还的借款,视同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股东、个人投资者在企业报销个人和家庭生活消费性支出,企业以股东个人名义购买车辆、房产等,应当视同进行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相关支出企业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六、相关防范措施


1-树立全局性、战略性思维


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激励制度设计等过程中都会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税务处理,在税收大数据监管的背景下,企业必须树立全局性和战略性思维,综合考虑个人所得税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以及与社保、金融管理、住建等部门信息的一致性。

2-有效利用相关税收政策


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除了要对特殊用工形式的人员按照正确的计算方法扣缴个人所得税外,还要充分有效利用关于聘用特殊员工的相关税收政策,正确计算特殊情形下的个人所得税,履行扣缴义务的同时节约经营成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出台了一系列针对残疾人、退役士兵、军转干部、大学毕业生等特殊群体或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在聘用员工时应当充分利用政策,节约人力成本

3-恰当设计激励制度


为了更好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企业通常会通过培训、考察、集体休假等方式激励员工,也会通过授予股权、购买汽车、住房等方式对股东、投资者进行激励。这些激励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需要正确扣缴个人所得税。

七、睿驰小结


进入税收大数据时代后,个人所得税信息全面纳入监管范畴。

随着纳税信用体系的建立,失信惩戒力度的不断升级,各位高净值人士、老板们需要从全局性、战略性的高度,在各个环节有效利用税收政策,做好企业税务管理及筹划,防范个人所得税稽查风险。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大数据形势下如何做好税务筹划的相关内容,如果你了解更多,欢迎咨询睿驰明雅,相信我们能为您提供最合适的服务。 
编辑|Loki
审核丨Stephy


睿驰明雅睿驰明雅管理咨询公司是一家专业的企业管理与税务策划机构,拥有多位长年任职世界500强企业高管及近30年行业经验的税务专家。为众多跨国集团、中资机构、企业主及高净值人士提供全方位的财税和全球资产配置、CRS跨境税务筹划、家族传承与跨境信托筹划等服务,捕捉最新动态,分享最新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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