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马儿” 不戴头盔要不得!
《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
自6月1日实施以来
前三个月以宣传劝导为主
加强释法说理
突出教育纠正
9月1日起
将依法对“未佩戴安全头盔”、“骑车玩手机”等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我们看见骑行人员佩戴头盔的
越来越多
骑车时玩手机的人
越来越少
但仍有一小部分骑行人员,无视个人安全,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营造安全畅通交通环境。成都交警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并对部分违法驾驶人进行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文明规范出行。
交通违法者:杨某
所属社区:老马路社区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8月27日
违法地点:科华南路
交通违法者:王某某
所属社区:长寿苑社区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8月27日
违法地点:长寿路
交通违法者:文某
所属社区:太平社区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8月26日
违法地点:人民北路一段
交通违法者:刘某某
所属社区:河滨社区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8月27日
违法地点:锦江区二环路东四段93号院(龙舟路)
交通违法者:易某
所属社区:总府路社区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8月27日
违法地点:锦江区蜀都大道总府路(百盛购)
交通违法者:蒙某某
所属平台:饿了么
违法行为: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法时间:2024年8月27日
违法地点:龙潭立交桥下非机动车道
法律链接
6月1日起,新修订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开始正式实施,其中对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戴头盔、逆行等违法行为做出了规范。针对驾驶非机动车不戴头盔、逆行、手持接打电话、在机动车道行驶等违法行为,根据《条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将于9月1日起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处以警告或5元以上30元以下的罚款。
骑乘时
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带头盔≠戴头盔
不系扣=没戴
都是起不到安全保护的
成都交警提醒
交通安全无小事
请广大非机动车骑乘人员
戴好头盔
按道行驶,遵守交规
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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